十个黑色西装的保镖两路排开,衣服被衣服里的腱子肉撑得鼓鼓的,还戴着墨镜好像很酷的样子,汹汹的气势把蕙兰逼到于岚身后。
于岚则轻松自在极了,好像回到自己家一样,像对待自己佣人一样,随手就摘掉了猛男保镖的墨镜,架到自己挺拔秀气的鼻粱上“好炽热的太阳光。”
生活在贫民区的人对阳光有特殊的情结,站在阳光下就好像重新被上帝宠爱一般,于岚却没有这种感觉,她只觉得晒。
云出的家独占了三个楼层,几千个平方的面积,太阳光从玻璃外撒进来,整个楼层闪闪发亮耀出金光,这种设计在这个高度的住所里极其罕见,富人们通常不会使用透光性很好的玻璃墙。
晓君一下车就后悔了,不是因为太阳光的暴晒程度而是站在同平面上于岚居然比自己高出一个头!就连甜巧型的蕙兰穿着中跟鞋也比她高出少许,这还有王法吗?不过晓君的身材比例很好,九头身让她看起来也是大长腿,只要不排排站气场完全撑得住场面,要是站一起那就很吃亏了“天啊,于哥哥一米九的个头吧?长得太高很难找到合适的男朋友吧。”
“净高才一七六而已,高跟鞋不算身高,小爷就是纯攻还需要找男朋友吗?”于岚搂着蕙兰顺鹅卵石路走进豪宅,嘴巴有些歹毒“还是你们娇小玲珑型的女人简单方便。”
简单方便是几个意思?片刻之后晓君才吃透这句话的讥讽味,不过于岚已经走远了,晓君靓丽的外型让她时常成为风口浪尖的议论话题,对嘲讽有一定程度的抵抗力,人言确实可畏不过又伤不出血,笑笑即过。
“你新交的朋友比你开朗多了”下了车的晓君故意把身体往后挪了半步,挡住云出的出路,用大露背装抵住他的身体,侧着脸露出魅惑的表情“不管你跟谁好,始终都是我的人。”
“是么?”云出礼仪性的吻了晓君,甚至还把舌头探了过去,但他的吻一点温度都没有,冷冷的。
云出和晓君很久以前是公认的一对,那时云出不抽烟也不喝酒还是个完美主义者,家族已经不需要把云出作为接班人来培养,因为夏也是家中的长子,维护家族的兴旺不衰的光荣是长子专属的,所以云出不必也不能接触家族事业。
父亲把云出寄养在钢琴名师门下,他六岁钢琴八级,八岁突破十级第一次登台演奏。
音乐俨然成为云出身体之外的灵魂,漂亮灵巧的手在黑白键上来回跳跃演奏出一首首附带自身韵味的曲子。
在云出十岁那年认识了晓君,晓君比云出小一岁,清澈的大眼睛,圆嘟嘟的小肥脸,长长的头发盘成球状夹在头顶好像一朵待放的黑色郁金香。
那天晓君也是来比赛的,但她对于音乐却后天生出厌恶。
贵族喜欢把孩子培养成自己能牵出门秀的样子,根本不管孩子是否喜欢,晓君异常讨厌练习弹奏,她更喜欢陪着她的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九岁的晓君不知道台上的小男孩为什么能如此陶醉于音乐,难道他没看过好看的漫画?难道他没尝过好吃的冰激凌?难道他没有捣蛋又有趣的小伙伴……还是大人们收起所有这些并用这些来要挟他去弹奏?
虽然脑子里一堆疑问没人解疑释惑,但云出的演奏其实早已回答了她,云出是真心热爱音乐的,他庆幸自己不是长子不用长出锋利的獠牙和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