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随着警方对枪支的检测,也在上面发现了候得志的指纹,自然而然警方也就迅速找上门来。
当听到警察的话,候得志努力装作一副惊讶的样子说道:“哦,先生们,我想你们肯定是搞错了,我可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之前说话的警察看了候得志一眼,继续说道:“是否清白是由证据来说话的,现在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这就是美国刑事诉讼中著名的米兰达权利,也是所有美国警方必须的告知义务。
在法院宣判之前,所有人都是无罪的,警方只能把一个人(不论他是公民还是偷渡客)请去警察去协助调查,此人有权拒绝与警方经行交谈,或要求律师陪同等。
此时警方不是拘捕嫌疑犯,即使警方怀疑此人犯罪,如果没有逮捕令,也不能拘捕此人。更不能先拘捕后提出相当理由,一旦警方和检方违规,辩方律师的工作就轻松了。
而猴得志此时就是被要求去警局协助调查,对此他无可奈何,以他的身份地位他也没有资格去拒绝警方。
“我需要告知我的律师,在此之前我拒绝回答警方任何问题!”候得志知道自己这次是躲不过去了,当机立断决定找律师帮助自己。
毕竟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干显然更为稳妥。
“没有问题,你现在有权联系你的律师。”一名警察向候得志耸了耸肩,一副早已料到候得志会这么干的模样。
毕竟在美国,有警察出没的地方就会有律师的身影。
候得志现在唯一知道的律师电话便是老王中午塞给他的纸条上的那名律师。
此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候得志也只能寄希望于这名传说中的大律师了。
在几名警察的注视下,候得志掏出自己的黑莓手机很快便拨通了纸条上的号码。
“嘟嘟嘟”几声轻响之后,一个动听的女声便从听筒中传来。
“您好,这里是杜克律师的电话,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你是杜克律师吗?”虽然电话里的声音很好听,但此时候得志却完全没有心情去想这些。
“我是杜克律师的秘书,我可以将您的要求转交给杜克律师,请问您是否需要我们的帮助?”
“好吧,请你转告杜克先生,我是华埠王记面馆王华福介绍过来的,我叫候得志。现在我遇到了麻烦被风城警方带走了,我需要杜克先生的帮助。”
王华福就是老王的大名,候得志此时只能期望对方真的如同老王吹嘘的那样是个大律师且关系邦邦硬了。
“好的,我会将您的留言转告给杜克律师的。”
结束了通话,候得志立刻被两名膀大腰圆的警察夹在中间带下了楼。
虽然警方并没有像电影中演的那样给候得志带上手铐和头套,但他们警惕的眼神却显示着他们对候得志的重视。
途径门口老王的餐馆时,老王看到候得志被警方带走很是惊讶,他立刻走回了餐馆,掏出了电话。
“老杜克,我是王……”
急促的警笛声在启动的警车上响起,带着候得志快速的驶离了唐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