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整个酒吧,一听新歌首唱,立刻就炸了锅,也不知哪来的一群小女生,表现的尤为热烈,尖叫声此起彼伏,一看就是刚成年的样子,对酒吧里的一切都感觉新鲜。
这些小女生算是兴奋坏了,可舞台边上却有人不大舒服,“唱的好不好,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不要脸!”
“什么?”冯倩刚走下舞台,没听清张净初嘟囔什么。
“啊,没,没什么。”张净初脸色潮红,心中暗恼,“张净初,你都在想些什么啊!”
没什么?冯倩怪异的看了眼对方,只是由于灯光昏暗,再加上心神还留在台上,才没发现对方的异常。
不提台下的嘈杂,舞台上的许默却很安静。接过麦克,许默并没有急着开唱,更没说什么有感而发的话,而是静静坐在转椅上,习惯性将怀里的木吉他调整到舒服的位置,又趁固定麦克的间隙深吸了一口气,缓解着刚刚因激动,尚未平复的心情。
许默激动并非因为紧张,而是由于刚刚那首传世经典<我终于失去了你>。
许默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正读高一,说实话,那时候的他真心没觉的有多好,更听不懂那种“失去”,直到多年后的某一天,蹲在街边捧着5块钱的盒饭,偶然听到李宗胜演唱这首歌,他才突然懂了“失去”,只可惜那些挽不回的失去,都已成了事实。
好在老天又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所以许默很珍惜,也为能身处这个奇怪的时代而感到高兴。
没错,这就是一个奇怪的时代。一个歌手,长相沧桑,不高不帅,仅凭着歌声就可以红遍大半个中国。就像赵传,恐怕整个乐坛史上也不多见,可事实上他就凭着沧桑的长相,辨识度极强的音色,红遍了大江南北。
许默喜欢这个纯粹的时代,更享受这个不看脸的世道,一切用作品说话。
“一首<玫瑰>,送给大家。”许默的话比冯倩还要简洁,接着便全身心投入到歌曲演唱中。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和你可爱的松狮住在那里,
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许默沧桑的音色一响起,全场都安静下来,曾权也愣住。他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寻常的夜晚,一家寻常的酒吧,一个寻常的舞台,遇见一个衣着寻常的大男孩,却听见了一首既寻常又不那么寻常的歌。
歌曲不说多有惊艳,却能让人沉下心听进去,尽管只是一个开头,可曾权却发现,他真的已经喜欢上这首简单的歌。
“转眼两年都过去,该忘记的你有没有忘记,
你说你最近爱上了旅行,我知道你也只是想逃避。”
歌曲还在继续,慢慢听着许默那种不做作、不浮躁、诚挚而内敛的演唱,曾权那颗浮躁的心也渐渐安静下来,那种沉默的声嘶力竭,让他有种全身汗毛直立的感觉。
是的,简单的歌词,有时也是一种力量,就像这首<玫瑰>一样,当许默的歌声第二遍响起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轻轻跟着附和。
“玫瑰你在哪里?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