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也不再推脱,根据东风给我的地址打了个车,往那个位置赶了过去。
宋老爷子给我的任务我一直都记在心里,现在只不过是迈出了一小步,距离将秦文浩赶出星海市这个终极目标,可还隔了好大一段路程要走,我当然不会因为做出一点小成绩就骄傲自满。
我身上的衣服没有还,还是昨天那身。
我直到下车的时候才发现,上面还保留着一些已经干了的血迹…发现怎么擦都擦不掉的时候,我心里其实是很绝望的。
等会要见的人,每个手底下都起码掌管着二三十个人,还有一个大场子,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这个样子进去,惹他们不高兴可就尴尬了。
正在我有些犹豫的时候,我的视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身着紫sè休闲西装的中年男人,他刚从一辆玛莎拉蒂上下来,立刻就有两个小弟从旁边为他关上了车门,然后恭恭敬敬地跟在他的身后。
因为太过于耀眼,我的目光下意识地在他身上打量着。
这个男人看上去不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可身上的行头可是价值不菲,阿玛尼的西装外套,还有一双迪奥的皮鞋,手上那块闪闪发亮的劳力士更给他增添了几分高雅的气质。
男人长得很帅,就跟港台的那些影视明星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嘴角留着一些小胡茬,看上去走的似乎是颓废风格。
我这边在打量男人,那男人自然也是发现了我。
有些慵懒,颓废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好奇,对着我扬了扬下巴,说道:“那边的小兄弟,干嘛一直盯着我看,是我脸上有花?”男人的话引起了身后两个小弟的注意,那两个小弟看着我的眼神中充满了敌意,快步走了上来,警惕地望着我,同时拱卫住了那个男人。
我微微皱眉,虽然这男人看起来十分平易进人,但要是仔细观察的话,其实是可以从他那无神的眼中看出一丝漠然的,就好像是周围的一切都只是地上的蚂蚁,当然,连我也不例外。
这让我有些不舒服。
但毕竟是我看别人在先,有些失礼。
于是我笑着回答道:“是因为先生你太帅了,我从没在现实里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那男人听后笑了笑,伸出手拍了站在自己前方的两个小弟一下,示意他们站回自己的身后,自己却是缓缓朝我走来。
男人的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左右,比我高上一些,站在我身前却让我有种仰视山岳的感觉。
我非常清楚,这份气质必定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是我这个年纪很难拥有的。
站在我身前与我对视了将近五秒,男人忽然笑了起来,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真的是找不出理由来杀掉你,算你好运了。”
就在我为刚才这句话发愣时,男人的眼神忽然一凝,伸手揪住了我的衣领。
说时迟那时快,面对男人疑似侵犯的动作,我迅速做出了反应。
身体微微一侧,右手拍击在了男人的手肘上方,将男人的手给硬生生拍了下去。
男人没想到居然会遭到反抗,而且还被反抗成功了,愣在那好一会,忽然笑起来:“有趣,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有趣。”
说着,男人抬手拦住了正要上前找我麻烦的两个小弟,然后指着我衣领上的血迹,对我问道:“你身上这些东西,是血?去哪弄回来的?”我皱了皱眉,我衣服上那些东西要是不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是血。
这男人能一眼看出来,这说明他也是经常见血的人。
这一细节让我暗自增加了些警惕,很显然,眼前这个人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
我摇摇头,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