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小混混拿着匕首指着女孩儿:“配哥们儿一个晚上,保你享尽荣华富贵。”
标准的混混台词。
我站了一会儿,然后踢起一个石子儿,把其中一个人打晕。这时他们才注意到我,那个拿匕首的人拿着匕首指着我:“想死吗还不快混”
我感觉到了一丝淡淡的杀气,这几个人手上有过人命。我之所以没有动手,因为我在打量着混混手里的匕首。那绝对不是一件凡品,还闪着银光。
这混混见我发愣,便提着匕首刺了过来,直取脖颈。
我是谁成羽扬。成羽扬是谁,游龙。游龙是谁佣兵之王。我会怕他吗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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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声音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几个混混已经被我一道制度。
我卸掉了他们的四肢,踩断了他们的胸骨,对女子说:“交给你了,送到警察局去。”
我拿上匕首,离开了这里。
到小店里带上馄饨,回到了家。之后,我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打量起匕首来。
相比一般的匕首,这把匕首略微长了一点儿。
但是我比较喜欢用这样的匕首。
当初我的匕首只是凡品中的上乘之色,而这个东西则完全超越了凡品。不说这是什么什么盖世神器,但是削铁如泥还是小e的。
英雄救美,得了把匕首,倒也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