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农村烧火做饭,用的都是柴,干了的竹子,还有地里的玉米杆子等,烧起来不但烟大呛人,而且会飘落很多灰。不过柴火做饭菜,看起来不太干净,却很香。
九十年代的农村虽然是很穷,可是多数人家过年都会杀一头猪,做成香肠腊肉,吃一整年的。
这时候的猪肉,可比后世的那些猪肉香太多了,陈志平鼻子中闻到一阵土腊肉和香肠的味道,便知道父母今天晚上是准备好好庆祝一下。
的确猪肉很香,因为是自家养的,没有用饲料,全部是粮食和打的猪草养肥,一般来说养到二百五十斤左右,至少都要养七八个月的,所以这肉自然是香了。
即使是后世的那些号称纯天然的绿色土猪肉,实际上也比不了这时候的,陈志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他知道家里平常都不怎么舍得拿出来吃,只有来了客人,或者是自己和弟弟都在家的时候,父母才会把腊肉香肠拿出来吃。
陈志平从小就很喜欢吃腊肉香肠,不但是因为家里平时吃肉少,还因为这肉香。陈志平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会帮爸妈做饭。只不过那时候,他都是帮着烧火什么的,要论到炒菜,他却不行。
不过重生后的陈志平,却想亲手做一顿丰盛的晚饭。要知道陈志平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之后,也特别喜欢研究美食,对于川菜他研究得很多,会做很多拿手的菜。
所以,陈志平便从父亲手里抢过了菜刀和锅铲,这次他要做的其实也是普通的家常菜,有蒜苗炒腊肉这种传统的川菜,香肠就是直接切成片就好了。此外,陈志平还做了玉米粒炒腊肉、腊排骨玉米汤,这两样新式的川菜,农家自己种的玉米糖份足、淀粉多,味道香脆清甜。此时正是嫩玉米长成的时候,刚刚好。
玉米粒炒腊肉也蛮有意思的,当然还是要选比较嫩的玉米颗粒了,不然不容易炒熟。腊肉切成不大不小的条形,加点青辣椒丝。这个菜不能炒过火了,炒过火了玉米粒就失了脆性。
一道腊排骨玉米汤,弄得挺简单,就是玉米腊排骨一锅炖了,把玉米跟腊排骨的精华都给煮出来了,洒几点葱末,其它的啥都不放。这样做出来,这汤的味道很纯正,那个鲜美爽口啊,还真甭提了。
当一桌子菜炒好,老两口都惊讶了,他们哪里见到过这些特别的菜,陈志远也是如此,他们都没有想到,陈志平居然会做菜,而且做得非常好,闻起来也异常的香,当然看起来就比老两口做的更好看,真正的色香味俱全。
陈志平把身上的围腰解下,呵呵笑道:“爸,妈,弟弟,开饭喽!好久没有吃过这么正宗的腊肉香肠,今天晚上我要吃个够!”
刘素芬眼里满是泪花,一边点头道:“好,好,志平你长大了,妈看着高兴!今天,妈和你们爸也好好尝尝你做的菜!”
陈志平看到父母的身体都有些佝偻了,发际也出现了不少白发,用专业的话说就是未老先衰了,这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导致的,想到这里,陈志平也不禁湿了双眼,哽咽道:“爸,妈,你们坐下,这是儿子第一次给你们做菜,以后我会经常回来继续做的。还有,你们放心,儿子一定会让咱们家过上富裕的日子,你们也不要太操劳了,一切都有我!”
陈建军也忍不住老泪纵横,为了抚养两个儿子,他和妻子想尽办法找钱,却仍然是负债累累,听到大儿子如此的一番话,他怎么能不感动!大儿子有了工作,就意味着今后家里多了收入来源,虽然工资不会太高,可是会改善很多。
不过,老两口都没有发现,大儿子变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也将因为陈志平的重生而发生巨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