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名就?”卞泰低声问道:“你现在已经拥有你梦寐以求的东西了,还要什么功成名就?”
女孩原本坐在轮椅上,是注定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可以随意四处行走的。她以前在轮椅上的时候,最渴望的东西,就是一具健康的身体,一双能跑能跳的腿。
现在她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但是却又走进了这里。
“可是我、可是我不快乐。”女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没有朋友,爷爷也不在了,一个人很没有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办。”
卞泰好笑的问她,“那你想怎么办?”
不知道该怎么办,觉得没意思,就想要功成名就,这不得不说,是非常正常的逻辑。事实上,不仅仅是她,所有人在无事可做,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凌云壮志的,只不过这些凌云壮志很少有人能够实现,而能实现的那些人,可以称之为成功人士。
只是这个女孩也未免把功成名就看的太简单了些,这是多少人都为之奋斗不止的东西,她却说的很简单。
不过……也的确是简单。不管是多难的事情,只要走进了奥林街444号,卞泰都可以让事情变得很简单,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怎么下去了,每天无所事事,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我什么也不会,没有人接纳我,你知道我以前——”女孩顿住,没有再说下去。也许对于她来说,在轮椅上的那段日子,可以算得上是她人生中最痛苦黑暗的阶段了——特别是她现在有了一双腿作为对比之后,更觉如此。
“总之不能这么下去了,我受不了。”女孩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她支起双手撑着桌面,手掌有些痛苦的抱着脑袋,不时还逸出几声细碎的饮泣声。
林书稍微的一偏脑袋,他只能看到女孩的头顶,看见她有些毛糙的发旋,看不到她的表情。
“你今天既然来到这里了,想必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吧?”
卞泰显然还是更加的关心这桩送上门来的生意,不管女孩到底想干什么,只要有交易,卞泰都很开心。
“我知道。”女孩停止哭泣,她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唱歌。”
她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林书听了,却是不着痕迹的皱了一下眉头。
因为他突然记起一个老人。
他是拾荒的老人,身上的衣服很破旧了,一顶军帽也是,他在烈日下捡着被人丢弃的空瓶子,会笑着告诉他,家里还有一个孙女,可惜她命不好,失去了一条腿。她还喜欢唱歌,可惜只有老人一个人听她长。
“我想站在舞台上,让所有人都听见我的歌声,这是我最想要做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