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掳掠,为祸百姓,留着干嘛?”
“那也应该捆送官府,怎么能私自动刑?”
“为什么不能?”女子翻了个白眼:“无论依朝廷律令还是武林规则,他们都该死,我们替天行道,可是合乎规矩的。”
她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了,江湖儿女,杀几个恶人,哪有这般婆妈。”
叶天哑然无语,心知不能拿前世的思维习惯在这里生存,否则哪天怎么死的都不清楚,那才真是心比天高,身如纸薄了。只是短时间要扭转几十年的处世观念,始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另外他也担心,倘若不加控制随性释放自己的阴暗面,一旦习惯成自然,恐怕会迷失自己的本性,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
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太消极和死板了。所谓快意恩仇,让人心生向往的,终归不是恩仇,是快意才对。
然而再瞧瞧眼前女子,虽说有她的道理,但对他人性命未免太漠视了些。
女子不知道叶天思绪纷乱矛盾,见他沉默着,只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意见,不屑的说道:“还以为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想不到一点世面都没见过。”
叶天回敬一个白眼,又扫了扫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摇摇头:“早和你们说了,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傻了吧?”
说罢牵着马离开。
女子美眸一转,翻身上马,拉开两丈距离,悠悠然跟在他后方。
叶天回头看了看她,牵马让到一边。
女子轻勒缰绳,抬头望天,嘴里还低声哼着小曲儿。
随后叶天停她便停,叶天走她便走。
“你跟着我干嘛?”
女子又换上一副娇滴滴的模样,羞笑道:“公子切勿乱说,让人笑话奴家这般不知廉耻。”
“你之前不也说我跟了你一路。”
“原来公子一直记着奴家的话,那公子可是要奴家走到前头?”女子双手捂脸,说道:“罢了,万一再有歹徒,公子记得救奴家。”
叶天满头黑线,心中不喜她这般做作,干脆不接话,继续赶路。
倒是女子等来叶天主动跟自己说话,便不容他又随意将自己打发,策马跟紧两步,问道:“公子方才所唱是什么歌曲?”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不知原作是哪位大家?”
“一代歌姬邓丽君。”
“邓丽君?是前朝人物?”
“当代的。”
“咦?可我为何不曾听过?公子可知她何方人士?在哪里能找到她?”
“何方人士我不记得,找她嘛,我倒是知道找不着喽。”
女子掩嘴笑道:“这世上还有找不到的人?”
这世上有没有不好说,不在这世上的,当然找不到,何况人家都过身多少年了。叶天心里这么想着,拍了拍身侧的廉价脚力,说道:“伙计,你也该歇够了吧?我还赶时间啊。”
他翻身上马,轻夹马腹,眨眼便窜出数丈。
“公子,奴家还不知道你姓名!”
叶天头也不回:“周杰伦。”
女子默念几遍,看着叶天身影被黑暗吞没,喃喃自语道:“这般年轻便有七品修为,偏偏使着低劣却达极境的武学,还不识经脉,迂腐之极,到底是哪家子弟?”
她想不出头绪,将手指放到唇边,吹出一声哨响。
几个呼吸的工夫,一道身影来到她面前,垂首静立。
“尸体处理好了?”
来人点头。
“给我查个叫周杰伦的人。”她顿了顿,眼波流转,又说道:“还有一个叫邓丽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