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个子吓得战战兢兢:“我们把她用这个棉垫裹起来,绑结实,锁上门就去吃饭了,再也没回来。”
警察:“有别人拿着这屋里的钥匙吗?”
小个子:“没有。这里是储藏室,只有我有钥匙。再就是门市那里有备用钥匙,锁在我媳妇的抽屉里。我媳妇刚生完孩子,回娘家住了,不可能来这里。”
警察:“你们离开了多长时间?”
小个子:“我们绑好她以后,在外面要了饭菜,打算在家里吃。正吃着,忽然喷了一桌子稀狗屎,还溅了我们三个人一人一身。我给他们找出旧衣裳让他们换,他们不换,非逼着我去给他们买新的。
“我没法,出去买了来,洗了澡,换上就出去吃饭了。这不,刚要齐饭菜,就被撒了一层炉灰渣。这个你们也看到了,就这么大功夫。”
看着堂屋里一桌子的饭菜稀狗屎,警察相信他说的是事实。
可小女孩儿在哪里呢?关键是找着孩子,保证人质的生命安全!
于是,人们分头寻找起来,把家具店里里外外看了一个遍,其他家具店里的所有人也问了一个遍,所有的人都说没进过那个储藏室,也没见过小女孩儿。
奇了怪了,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捆绑的就像粽子一样,没人帮助,绝对挣脱不开,也出不了被锁着的储藏室门。
是谁救了她?还是被转移到别处去了?还是小个子没说实话?小女孩儿根本没关在这间储藏室里。
警察又回到饭店,与老板一起回忆那声音。老板说:“声音浑厚洪亮,辨别不出是谁的。我这里顾客多,天南海北的都有,真不好说是谁说的。”
为了确保人质的安全,警方只好加大审讯力度。一方面寻找小女孩儿,查找失踪小女孩儿的人家。
小女孩儿自是毫无下落,连个报失踪的都没有。几次审讯,依然是三口一词:小女孩儿确实是被裹起来,捆绑好放在储藏室里了,是想吃完饭再把她处理掉。因为从她身上找不到敲诈勒索的线索,留着也没用了。
想起高个子说的“交代就不单单交代这一次”,又追问他们还有哪些犯罪事实没有交代。
高个子说:“我们三个人合伙抢劫了好几次了,只有一次被抓住。我和老二胖子都被判了三年,小个子老三被判了一年。
“老三出来后开了个家具店,经营的很好,日子过得红火。最怕提过去的抢劫之事。见他招了,用想用此事吓唬他。”
胖子说的内容基本与高个子说的相同。
警察见他们说的躲躲闪闪,觉得绝非这么简单。在审讯小个子时,引诱道:“你们做的事他俩全说了,也给你一次机会,把以往的所作所为全部说出来,争取宽大处理。要不说,我们就以他们的口供定你个拒不交代罪。抗拒从严,你会罪加一等。”
小个子闻听,吓得战战兢兢地说道:“我说,我全都说出来。这几年,他们要挟的我生不如死,说出来也是对我的解脱。
“五年前,我们在k省的古玩儿市场里,盯上了一个卖邮票的商贩。那个商贩做的也很红火,日进上万元。也有十几万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