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万秋:“你这钱借给了我,是不是就由我来自由支配了?”
老板摇摇头:“不是。这钱是借给你的,你必须开一个收购站。还是刚才那句话,如果你不开,我们就只给你留下两万元钱,其余的等着你开了以后,再给你。”
侯万秋:“如果我让别人建呢?让我的亲戚,我年龄大了,不愿操这份心。我把钱转借给他们,怎么样?”
老板:“可以,但你必须参与经营,保证你月月有收入,还得保证到时候把钱给我们归上。只要你的生活有了保障就行。但不管你转让给谁,这钱我得冲你要。”
侯万秋一咧嘴:“钱没在我手里,我如何掌握的了?”
腊梅忙凑近他的耳朵,小声说:“不用怕,你可以给转借人订立合同,让他保证到时候归还你不就行了!”
“那,我怎样参与经营呢?”侯万秋问腊梅。
腊梅:“无论转借给谁,你都当收购站的法人,让他们做具体工作,你还可以给收购站看门、打杂儿。
“这样,你挣一份法人股份工资,再挣一份看门打杂儿的工资。有这两份工钱,你的生活蛮没问题。”
腊梅说的声音虽然很小,老板还是听到了,觉得她说的头头是道,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原来是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小孩子,而当事人却有如此重视她,不由问道:“你是他什么人?”
腊梅一指耿继东:“他是我哥哥。”
由于侯万秋之前给他说过耿继东是他的亲戚,也就把她归类到亲戚的行列里了,对腊梅说:
“我看你小小年纪,对我的话理解的很深很透,你能给我解释一下,怎样才能既不让老侯操心卖力气,还要让他把收购站办好,生活有保障吗?”
腊梅做出一个很萌的微笑,翘翘着小嘴儿说:“我觉得你说的这个,很像我家邻居的情况:
“我家邻居也是一个孤独的老年人。年龄大了,不愿自己搞经营了
“但他手里有钱,他就拿出钱来,让他信得过的一个亲戚开了一个门店,他当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让他的亲戚全面负责门店上的所有事宜。
“他的亲戚又给他说起来,一年给他多少法人的名誉钱。
“后来他又在门店里看门,打零杂,当了一名员工,他的亲戚每月给他开一个员工的工资。
“这样,他既有挂名儿法人的收入,又有员工的工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
“他的亲戚拿着他的钱开门店,对他照顾有加。从此他不再孤独,也没了后顾之忧,生活的很愉快。
“我见这个事情与我邻居那个相仿,所以就对他讲了。”
老板:“你的意思是只让他应名儿,具体事务不让他干?”
腊梅:“是的。至于参与经营不参与经营,完全在他自己。比如,他可以在里面做指导,因为他收了十多年的废品了,知道里面的回数。收购站的赔赚,与他的法人收入息息相关。”
“那,我借给他的钱呢?到时候我给谁要?”老板终于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
腊梅:“你给他签订合同,转借人再给他签订合同,最终是:转借人还给他,他再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