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你若想讲一个故事,首先要先讲另外一个故事。
明末清初的浪荡文人袁枚写过一部中短篇小说名叫《唱歌犬》,收录在《子不语》之中。没错,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不语。袁枚和蒲松龄是著名的写鬼二人组,多数人对蒲松龄比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斋志异》多次被搬上荧屏,为观众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么样。他的小说大多不太适合搬上荧屏,比如今天所要说的《唱歌犬》。
故事发生在长沙,年代不详。
在长沙有两个人经常带着一条奇怪的狗表演赚钱,这小狗会唱小曲,也会说话。
但是这只狗长得很是奇怪,说“前两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更吓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有一天,县令荆公遇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县令撒谎要自己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回去。然后分开审问。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县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县令:和你的两人都干嘛呢,平时?
唱歌犬:他们白天带我卖艺,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过夜,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
县令:仔细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见他们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而且我还看见船上看见有个老人躺着,死活不知。
县令一听立马觉得不对,依照这个尿性,这是一个大案子。县令的直觉果然没错,后来把两个人一审问,他们就招了。他们就是人贩子加假乞丐。
根据他们交代,唱歌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烂药敷在身上,皮尽脱;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上……然后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说做成这个唱歌犬,不知残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来小孩后,让他们挑一个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状将他们打残,出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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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却是做了不少。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心里阴暗面的疯涨,而且没人可以阻挡。
十四郎是幸运的,在挑完木偶的当晚就被捣毁地下假乞丐团伙的官府救了出来,然后被后来传授武艺的师傅收养,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又或者说他是不幸的,亲眼看见妹妹惨死在人贩子手下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他才五岁。五岁的小孩能干些什么?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埋下,以眼泪做水,用心浇灌,夜夜疯长。虽然他的师父告诉他,参与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当年已经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复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对亲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摇了摇头,做了那么多坏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一定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否则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师傅劝解不成,遂叮嘱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什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原因。日益膨胀的仇恨无处压制,于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看护着薛家小三郎。ps:像看住自己小妹妹一样看好薛三郎,十四郎真的还就做到了,不知道此时那猪脚薛紹会怎么想?心里阴影面积应该不小吧?
今日正值小郎君休息,躺在屋里睡大觉。早上吃过早饭,向公主驸马请过安之后居然回到自己屋子里继续睡觉。十四郎有些不解,小孩子不都是精力充沛,玩累了才会休息吗?小三郎也不像生病的样子,怎么老喜欢睡大觉?甩了甩脑袋,将肩上的一大包金子往上扶了扶,敲门问话:小郎君歇息了没?
“已经睡着了”薛紹有气无力的回答,扰人清梦。
“那十四郎明天再来送金子吧。”十四郎一脸坏笑,仿佛想看看此时薛紹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一定灰常精彩吧。
“来都来了,进来喝杯茶呗。”薛紹蹭的一声窜了起来,被子都被踢到了床下,全然不顾,起身给十四郎开门。
“来啦,金子呢。”薛紹根本不看十四郎的脸,一双眼睛直愣愣盯着背后的大包袱。十四郎也不答话,瞬间将刚才的事情忘在脑后,献宝似的将包袱打开,像是刚刚在学校得了一朵小红花,急着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一样。
薛紹看着眼前的一大包袱的金子,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从小到大,无论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唐朝都没见过这么一大包金子,伸手抓过一颗金豆子要往嘴里塞,想要看看是不是咬的动,长这么大还没咬过金子。这可吓坏了旁边的十四郎,小郎君这是要干嘛?这是金豆子不是糖豆子啊,万一出什么事情,大兄还不把我打死。在薛紹将豆子送到嘴里的前一刻,十四郎出手了,影子都没看到,豆子就没了,如果现在有摄像机的话,估速度放慢四分之一才能看的到影子。这可就苦了薛紹,一口咬在自己手上,唐朝金子的味道好疼啊。
“十四你搞什么鬼?”薛紹捂着右手,泫然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