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眼睛一亮,咧开狗嘴傻笑。它虽然听不懂人话,但是知道每次主人握爪爪就代表心情很好,那么肯定是自己表现得好,才会让主人这么高兴。
四舍五入,就是夸奖,就代表晚饭有加餐的猪骨头。
然而明明给它做猪骨头的是另一个主任,小白却只对林深时摇尾巴,大概因为在它的记忆里,是眼前这个人把自己从冰天雪地里抱回来的。
小白从出生开始就是一条流浪狗,一窝八个狗崽子,它是最小的那一个,抢奶抢不过哥哥姐姐,一满月就被妈妈扔下,只能颤颤巍巍地学着怎么翻垃圾桶捡人类不要的东西吃。
好在出生地就在别墅区附近,小白倒不需要担心被其他大野狗赶走——它个子小,吃饱了就藏起来,不会被发现。有一次饿得不行了,刚从窝里钻出来,迎面就碰上个凶神恶煞的人类,还扬着拳头让它滚,吓得小白四肢并用跑出好远。
——那个人就是简鹿,而狗对于气味能够记很久,人类却不可能隔了大半年还记得偶然遇到过的一只狗。
所以简鹿怎么都想不明白,小白为什么对他抱有那么大的敌意,明明自己已经很用心的饲养它了。
“开饭开饭!”
简鹿直接和着锅,把煮得香喷喷的混沌搬到了客厅——反正这茶几也够大,还省的深时又多走几步路去餐厅。
他简直是在以对待小宝宝的标准对待林深时,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胸口捂着都怕热到了。
长此以往的,林深时在生活上本来就挺娇纵的脾气和一些习惯被纵容得越发厉害。
简鹿却乐意,他就想这么宠着。
就像跟周行恬说的话一样,“我自己的老婆,要过一辈子的人,我不宠着让谁来宠?”
简鹿给林深时盛好一碗混沌,轻轻吹得不烫了才递给他:“虽然你胃不适合吃辣的,不过这几天冷,红油的吃了暖身子。”
林深时很满意,用勺子一个接一个的往嘴里舀。
这些混沌都是简鹿自己包的,皮薄馅儿厚,分量还足,一碗整整有十六个,撒着葱花和香菜,不说味道,单从卖相上来说就足以让人食指大动。
狗鼻子灵,小白馋得流口水,眼巴巴的盯着林深时,时不时还发出“嗯嘤嗯嘤”的撒娇声——可惜它的主人正在大快朵颐,没有注意到一条可怜巴巴的小狗狗。
简鹿动了坏心眼,找来一把大号勺子,一舀就是三个滑嫩的混沌,在小白面前晃啊晃,低语道:“乖儿子,想不想吃啊?”
在填饱肚子和咬人面前,小白陷入了纠结,它趴下来,两只前爪抱住脑袋,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跟着那个不停晃动地勺子转来转去。
简鹿继续诱惑它:“乖儿子~以后不要再凶爸爸了,答应爸爸,就给你吃哟~”
说完,把勺子往前送了送。
小白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抵抗,四条小短腿往前爬,舌头伸出来试图去够香喷喷的馄饨。
就快到了!
小白猛地一张嘴,却发现自己被定在了原地,它满眼泪汪汪的往身后探了一眼——
林深时按住它的小尾巴根,冷冷道:“你随你爹,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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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qaq我只是一条可怜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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