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晚饭时间。
灶台附近的炊烟还未完全散尽,几条鲜美的小鱼已经被端上了餐桌。
王大妈在菜场幺了几尾鱼,女儿阿萍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每天以包子果腹。大妈每日揉面的手做起鱼来也是鲜美异常,鲜味从桌子上一直飘到窗外。
“木头!来吃饭啦!”梳着侧马尾的女孩倚在门口,伸手招呼着正在费力地将水桶里的水倒进水缸的年轻小伙子。
小伙子穿着一身明显太过宽大的粗布衣服,白净的脸上灰尘混着汗水流下来,像被猫抓过一样。
看着这一幕,女孩噗嗤一下笑起来,“去洗洗脸和手啦,待会娘又要嫌弃你了。”
“噢。”被叫做木头的少年下意识地擦了擦脸,却粘上了手掌上的泥土,显得更花了。
少年连忙从水缸中取了一瓢水,想要低头冲一冲脸和手,手上湿滑,瓢却失手掉在了地上。
他弯腰去捡,然而这个动作对他来说却意外地费力。
因为他的背后背着一把长而直的太刀。
阿萍是在工会大厅外卖包子的时候遇见封漫云的。
女儿心地善良,王大妈总会看见她往家里带来些野猫野狗,用包子馅料好生喂着。然而被她带回来一个野孩子,还是个男孩,这倒真是头一次。
丈夫去世以后,王大妈便和女儿相依为命。两口人依靠卖包子的本事,总能在商业街和工会大厅门口混个温饱。眼瞅着这个不爱说话的少年就要露宿街头,王大妈还是动了些恻隐之心,毕竟一双筷子一床被褥,娘儿俩也还是供得起的。
少年虽然说话不多,但也并不是好吃懒做之辈。他显然是受过些教育的,能够认字记账,帮了阿萍一家不少的忙。小孩子力气不大,每次只能从井里挑半桶水,但却从没有嫌苦嫌累,每日都毫无怨言地承担着这项工作,是以大妈迟迟下不了将他赶走的决心。
热心的大妈给封漫云的饭碗里添了半条鱼,短短几日的寄住,让这个本来冷清的家里多了些人气。她叹了口气,还是把迟早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漫云啊。”她试探着说,“下午的时候我问过邻居老马家,他家是行脚商,三天后就会租一辆飞空艇去大雪山北面收些药材。”
“他们说可以花五枚银币在那艘船上租下个位置,”她观察着少年的反应,但封漫云只是低头闷声地吃饭,“你就能回家了。”
听到回家二字,封漫云起了反应,他停下碗筷,摇摇头:“我不回去。”
大妈尴尬地一笑:“没关系的,不用花你的钱,我们mǔ_zǐ俩虽然不算富裕,但是五个银币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即使话并不多,封漫云也断断续续地将偷渡初日的事情讲给了阿萍母女俩,在市井生活了多年,小姑娘第一时间就告诉犯傻的少年——他被骗了。封漫云还怔着不说话,被娘儿俩有理有据地开导了好久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娘。”阿萍幽怨地看了她一眼,“木头不是担心钱的事情,他在这里是想当猎人。”
“可是猎人选拔早就结束了,你还在这里有什么用呢?”大妈皱着眉,“我看你的身板啊,也不是当猎人的料。早点回到家乡去,别让父母担心了。回去打熬一下身体,三年后说不定就选上了呢。”
“我不回去。”对于这个收留自己的大妈,少年的心中只有感激。封漫云想不到什么可以反驳她的方法,只能把自己的想法又重复了一遍。
王大妈的脸上有些愠色:“难道一辈子当不上猎人,你就一辈子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