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男朋友么?这么巧,我也没有女朋友。”顾诚假借酒意说些胡话,反正米国人一般都直来直去不会生气。再说他也没打算真追到对方,无非表态演个戏。
“哦,顾!追女生不是你这样的,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姿态很傻气?我承认你确实是一个很诱人的男生,帅气多金有才华,但你要学会尊重女人……”伊万卡跟顾诚才接触了三天,也着实被顾诚的才华所感,对他的颜值也颇为倾倒,但也不可能那么随便。
顾诚无所谓地耸耸肩:“是么,看来是我不太了解米国女人。你知道的,我去哈佛才晃悠了没几天,还以为米国女生都那样。”
“哪样?”伊万卡有些好奇,但依然没有和顾诚翻脸。
米国女人就是豪放。
“觉得有兴趣,就直接先上床。”顾诚理所当然地说。
伊万卡松了口气:“原来你说这个——你刚才问我的比这个可严重得多。”
这下轮到顾诚摸不着头脑了:“你说什么比什么严重得多?”
“当然是问女生有没有男朋友,比问女生想不想约会严重得多!约一下可不等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伊万卡严肃地说。
“呃……好吧。”顾诚大脑着实宕机了好几秒,许久才反应过来。
在米国,男女交往的常态是先约会,约了觉得行就上床,打完炮双方就算partner了。
partner这个词直译是“伙伴/合伙人”,但是此处显然还是意译为“****比较妥帖。
而partner做久了之后,大家觉得不但肉体很合拍,精神也很合拍,才会正式提出成为bf/gf(男女朋友)。
可见,米国人认为男女朋友是比上床更正式的步骤,床可以先上着试试活儿好不好,但请求妹子做你女朋友的话不能乱说。
这一点上,米国人和华夏人的顺序是截然相反的。在华夏,哪怕如今民风已经很开放了,很多人不反对婚前性行为,但至少还觉得“除了ons之外,好歹应该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确定一段时间之后再谈上床”。
顾诚被对方的态度憋得“竟无语凝噎”。想了很久才圆回来:“对不起,刚才算我错了,就当是文化差异吧——可能我刚才的话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郑重。”
“没关系,我的反驳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生气’。”伊万卡颇有交际手腕地给顾诚留了面子。
“谢谢,我很好奇,如果我刚才没有提出交往的请求,而是提出和你‘date’的请求呢?”
date直译自然是约会。但米国人都知道,用到date这个词的约,十有八九是要上床的。
“那我也不会接受。”
“为什么?难道因为你还是处女?”
“哦,当然不是。是你还太不够真实了,你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艺术家和偏执狂,在让我看到你的可爱一面之前,就算你再完美也吸引不了我。”
“好吧,那我慢慢来,我会给你机会了解我的。”说着,顾诚很随性地在伊万卡脸颊上吻了一下,然后优雅地离开。
伊万卡略微惊讶了一下,但并没有反对。
吻个脸颊并不是非常过分,唐纳德这个鬼-父都不知道吻了伊万卡多少次脸了,要不是看在伊万卡化妆之前肯定要洗脸,顾诚可吻不下嘴。
离开伊万卡之后,顾诚不知为何竟然有些如释重负。
如果伊万卡随随便便就答应了,今天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收场。
要是伊万卡能够给他打掩护,虚与委蛇让他追个一年半载,那就最好了。到时候给孙正意一甩锅,还演什么戏啊。而且听这洋妞这么豪放,肯定是拿得起放得下,顾诚拖她一年时光也谈不上玩弄感情。
处女不处女他倒是无所谓,米国女人22岁了还长得漂亮,不是处女很正常。但伊万卡这种脾性将来肯定是要绿的,他可不想真的上对方。
……
顾诚和伊万卡喝了一杯,旁边已经有不少人在偷偷观察他俩。
“唐纳德不会已经先下手笼络了顾诚了吧,真是老奸巨猾,这下可被唐纳德捡到一个强力盟友了。没想到硅谷天才也会看得上这些泥坑里刨食的地产商暴发户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