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点了点头,心情颇有点微妙。
漱玉潭是个不大的湖,蔚蓝色的水面,倒映了苍松翠柏,落上了阳光白云,这原本就是极美的景致,更何况水面还站了一个俊秀的美男子。程砚秀玉树临风,挺立于梧桐树下,穿一身水蓝色海浪卷云绸衫,系着条金线织锦白玉腰带,那润滑的光泽和头上的玉冠相映成辉,外面披着一领雪浪色压青花袖袍子,趁着这样的大背景,果然有那叫人怦然心动的魅力。好好脑子里突兀冒出一句诗:“曾经沧海难为水”
世间绝色我已领受过了,只不过现在那绝色还是青涩的小苹果。
与程砚秀相比,很显然漱玉潭中两只大雁更有吸引力。好好咽了口吐沫:放过鱼。今天决定,就是你了。
程砚秀远远看到好好走过来,手心紧张到冒汗,他强撑着维持谦谦君子的仪态,以免破坏整体画风,其实恨不得直接拔脚冲上去。结果就看到好好的视线只是在他身上一轮,就落在了水中央两只大雁身上。
……啊,不愧是搭救了我性命的小仙女,真是个一点都不被皮相之美所蒙蔽的清新脱俗之人。她竟然一到此地,就关心这对用心良苦的大雁,难道说是瞬间发现了我的目的?这就是心有灵犀的感觉?程砚秀在一瞬间激情飞扬,心中竖起一面旗帜在风中招展。
他精心统计过,广济寺的漱玉秋景,每年的今天都是最美的。他提前来踩过点,眼睁睁的看着那树叶从墨绿变成焦黄,暗红,秋霜洗过,金灿灿,红亮眼,如诗如梦,趁着清亮的秋水,潋滟如美人的眸子。啊,这简直就是上天给人类的馈赠!
只有这个还不够,还有点睛之笔,大雁。他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好棒,连老天都帮助他。半个月前他来这里踩点,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大雁,秋天眼看要来了,它却飞不了了。听说大雁这种鸟儿十分忠诚,决计不会舍下伴侣独自高飞,在后续观察中,他发现果然如此。现在其他鸿雁都南迁了,只有它的伴侣还留在它身边,仿佛为了爱情,悍然不惧即将莅临人间的风霜。
程砚秀为这伟大的鸟情怦然心动,他觉得再没有什么比眼前的场景更能打动女孩子了。美丽的漱玉潭上,只剩下最后一对美丽的候鸟,你侬我侬,不离不弃。这就是爱啊。我以此为契机,坦露自己的心意,气氛好,情调好,一切水到渠成!
七公子觉得自己真是棒棒的。
“公主,”他翩然走来,微微一笑,指指水中浮游的两只大雁:“您请看,多么美好的鸟儿……”
“对啊,滋味一定不错。”
程砚秀愣了一愣:公主说的是爱情的滋味吧?是在困境中相互扶持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滋味吧?对,一定是的。不愧是小仙女,瞬间领悟到了最核心的部分!
告白这种事,原本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的话被好好忽然打断,这后半句就没那么容易说出来了。但如果今天不说,以后就再没机会了。等到成亲了,那叫夫妻。现在说,才叫恋人。我一定得在尘埃落定之前,叫公主知道我心悦她,她是世上最幸福的新娘,我们才不是那种因为帝王一纸冰冷的诏书被迫缔结的婚姻。
“美好的一对儿,就好比我们”他又开始重新酝酿感情。
等程砚秀清清嗓子,又攒了攒拳,终于鼓足勇气预备再次开口,然后就听到好好斟酌道:“是烧烤呢?还是红焖呢?”
程砚秀惊愕的长大了嘴巴。“公,公主你……”你果然是要吃吗?啊啊啊,怎么是这样?还我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好好倒是一点都不惊愕:我就知道会是这样。说是请我吃饭,我却得自己捉,自己动手烹制。
“公主……”程砚秀的声音非常虚弱,他的审美观忽然间崩坏。
好好扬了扬手道:“我自己来,没指望你。”自以为十分善解人意。
程砚秀在她背后一脸难以置信:原来我的真命天女是个茹毛饮血的狂野派?
“不过你得学着点,等成了我的姐夫,下定礼要用那两只大胖雁子,你自己捉了才有诚意!”
啊……哎?程七郎惊愕的长大了嘴巴:“姐,姐夫?”
“对啊,”好好诧异扭头:“你不是跟五皇姐订了婚吗?”
程七郎眼前一黑,觉得整个世界都玄幻了,他一步上前扯住好好:“我,我”他面红二赤,急到结巴,再也顾不得什么情调逼格,脱口而出:“我喜欢的,中意的,明明是你呀。我的救命恩人,真命天女,公主你呀。”
啊咧?好好歪头瞠目。
“怎,怎么?怎么回事?”五公主疾步冲来,卷起几片落叶,好好诧异这娇弱的五姐还能跑得这么快。
“七郎。不,程公子,陈老夫人在重华宫,明明说的是意属五公主。怎么现在成了六妹妹?”五公主病白的脸上染出两坨红,瘦弱的胸膛微微起伏,显然非常激动。
四公主随即跟上,轻轻搀扶住她:“妹妹别这样激动,当心身体。”眼中光芒闪烁,那看戏的好心情藏都藏不住。
呀……真狗血。好好摊手:我说不管我事,你信吗?当日明明私聊甚好,是哪个步骤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