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好说。」我对他露出了客套的微笑。
(七十七)
写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里.故乡的一道甜食,甚感怀念。
其名曰:「七七乳x巧克力<二>」。
(七十八)
当时白衣少年取得同桌许可后,人便随性了起来。
「不瞒尊兄,小弟专程赶赴此地,便是馋这太湖活鲤,不料来得晚了,差点就要错过了。」他一脸庆幸。
「这太湖畔此时营业的店家也不只一、两家,难不成每家生意都如此火热?」我好奇得很诚恳。
潜台词:所以你不会去别家吃啊干嘛硬要跟我抢?!
少年笑了:「尊兄有所不知,这太湖一带要说料理活鲤功夫最好的,非这宜安居的厨子莫属。自打这店开张以后,小弟每来此地,必要往此处蹭上一蹭,否则心里总是不踏实,就是嘴馋得紧。」
就像天才和疯子一样,我看饕客和贪吃鬼之间大概也只有一线之隔,就不知道这人属哪个了。
我也客套地笑了笑:「是吗?那在下还真是误打误撞了。」
「兄台不是本地人?」
「嗯,在下来此经商,顺便到处玩玩。恰好经过这家食馆,见它古朴雅致,便决定来此处尝鲜。」
「……那你能找到这儿也真不容易。」少年小声嘀咕一句,随后对我露出他的小虎牙,「还没领教兄台贵姓?」
这小子虽然有点霸道,人看起来还是挺正派的,所以我报了真名:「在下姓虞,单名春。敢问兄台尊姓?」
那少年桃花眼微瞇,缓了缓,唇角一扬,玉树临风般一拱手:「小弟姓金,名懋叔,有缘于今日同兄台一聚,还请虞兄多多指教。」
金懋叔、金懋叔。
这名字怎么听起来有些耳熟?
(七十八)
这名金姓少年对苏州似乎很熟,他和我说了不少当地趣闻,还提点了几处鲜为人知的景点,供我作游乐的参考,聊到后来气氛倒是挺热络的。
鱼上桌后,他主动替我布筷,先夹了一块鱼肉给我。
我正想此人家教不错,却见他眼神一变,以迅电之势夹筷出击,筷头倏地奔往鱼脊背一划,接着沾着姜醋便一块鱼一盅酒一块鱼一盅酒飞快地吃了起来,两三下就将半面鱼吃得精洁溜溜,伸筷往鱼腮内一插反手一翻,只剩半面的鲤鱼顿时在空中来了个小回旋,最后利落地换面躺下——忽地一块鱼肉又炮弹般飞进我碗里,待我惊愣完再抬头,另半面肉也已经光了,整条鱼剩下一付干净的骨架,孤伶伶地安息在盘中。
我当时脑中只有一种想法:……阿门,这条鱼死得也真他娘的算够值得了,完全可以瞑目了。
可在这条鱼心满意足地游回西天怀抱的这当会,少年竟还不打算消停,居然继续榨取鱼尸骨的残存价值——只见他将糯米蒸的软糕掰成几块丢入碗内,浇上鱼汤泡烂,然后唰唰全吃下肚,最后竟还拿起盘子,把残留的鱼汤舀入碗内,一瓢一瓢喝个精光,再风卷残云般扫完桌上的饭菜,这才拿出块帕子擦擦嘴,满意地放筷子。
……我在一旁看得简直是目瞪口呆。
尼爹这小子是饿鬼投胎还是刚参加完饥饿三十回来啊?
这都要吓坏在下的胃口了!
少年擦擦嘴,满足貌:「没想到鲤鱼和笋尖如此对味,虞兄果然是懂食之人啊!小弟今日能品尝如此之美味,真是托福了。」他笑盈盈地作了一揖,脸上还一付还意犹未尽的表情。
我:「……」
我当时只有一种感想……
发育中的青少年,果然是太可怕了……
(七十九)
那顿饭,我吃得食之无味,闻名天下的太湖活鲤究竟滋味如何?
宜安居厨子手艺又是否确实名不虚传?
说实话,我早已经被震撼得完全忘记细品了。
(八十)
那晚金姓少年大概知晓是自己吃掉了桌上的大半菜色,掏钱本欲付帐,让我婉拒了。
「就当是交个朋友吧!」我这么跟他说。
毕竟他也让人开了眼界不是?就当是付真人进食秀的观赏费好了。
他推辞几次,见我坚持,便也未再推拒。
步出食馆之时,月已至中天。
他说与我同路,相伴而行,直送我至客栈,才上马匆匆离去。
(八十一)
这家伙好像真是大老远特地为宜安居的活鲤来的,吃完后又风尘仆仆地赶回去了。
这可真是一场活生生地夜冲哪!
好青春呀……在下想起逝在下去的大学m<三>生涯了。
阿弥陀佛……还真是难为他的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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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
一裂袖子癖:这个…自己去体会吧。
二七七乳x巧克力:由一种番邦所产带有苦香为的豆子加奶类、土豆所制成的条状甜点。
三大学:在下里.家乡的高级学府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