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十一点多的街道,清冷而安静。
“醒了?”车内昏暗的光线中,纪遇偏着脑袋,斜斜地睨着她。
“嗯。”孟星云轻声应了一句。
纪遇伸手将她身上快要滑落的男士外套拉好,笑说:“你要再不醒,我就直接把你扛我家去了。”
往车窗外看一眼,原来已经到公寓楼下了。孟星云笑,手指摁在额头上揉了揉,捡起身上的外套还给他,直起身子,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
见她就要推门下去,纪遇出声挽留,“你就这样走了?”
“不然呢?”孟星云回过头,疑惑地望着他,下一秒反应过来,“哦,谢谢老大送我回家。”
“不是。”纪遇拉住她,指了指腕表上的时间,“现在零点过了,新的一年到了,同时我真正的生日也到了。”
眨了眨眼睛,孟星云哦了一声,诚恳地对他说:“新年快乐!生日快乐!”
纪遇盯着她,摇摇头,“你这也太缺乏诚意了。”
孟星云抱着包包,身子往座位上一缩,“你想怎样?”
“在这重要的日子,就不想给上司送个礼物,表示一下?”纪遇也不跟她绕弯子,简单明了地问她要。
“想。”孟星云肯定地点点头,两只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但是我穷,像欧阳依依那种送法,我这种贫苦阶层做不到哇。”
“谁让你跟她比。”顿了顿,纪遇挑起眉头,“不如,你明天请我吃火锅吧。”
“可我明天不打算出门,我现在身心俱疲,我就只想休息。”孟星云没有撒谎,刚刚才跟自己喜欢了六年多的男朋友分手,今天又忙碌了一整天,她需要休息调整。她推门下去,站在车门边弯腰对他说,“下次吧。”然后甩上车门,往家里走了。
纪遇没有马上离开,看着她顺利地进了公寓电梯,然后家里的灯点亮了。
他坐在那里,就这么抬头望着那扇透着光亮的窗,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转动手机。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拨了个电话,“见一面吧。”
电话那头的许向阳沉默了,半晌过后,他同意了,两人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这件事,纪遇今晚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要跟许向阳谈谈。
——
情敌见面总是分外眼红,即使是像许向阳和纪遇这样两个极有教养和风度的男人。
碰了面,一个面无表情,一个冷若冰山。
他们之前见过很多次面,但是像现在这样面对面坐着谈,还是第一次。
点的两杯热咖啡送上来,服务员笑吟吟地弯了弯腰,“两位请慢用。”然后很快退下。
位置上的两个男人端坐在桌子的两端,谁都没有立即品尝送上来的咖啡,就这么近距离盯着对方的眼睛,弥漫在两人之间的,除了咖啡的浓香,还有激荡的硝烟味。
氤氲热气的后面,纪遇的脸沉静而冷淡,他闲闲地靠在椅背上,双腿交叠成放松的姿态,一只手搭在膝盖,另一只手随意放在桌面上咖啡杯的旁边。
他在持续的沉默中开口,“我喜欢她,即使在知道你和她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以后,仍然用过各种能用的方式追求他,但是她从来就没有接受过,没有给过我任何的希望,她告诉过我,她喜欢的人是你,从前的六年多,和现在,都是你。
许向阳双手十指交握,放在台面上,原本平静的脸色浮现一丝诧异,像平静的湖投入了一颗小石子,激起涟漪,“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垂眸,手指沿着杯碟的边缘轻轻婆娑,再抬眸,纪遇无比郑重地对他说道:“你们之间产生误会,对我而言是有利的,无形中提高了我追求成功的可能性,但我不希望你对她的为人有任何的怀疑。”
他爱这个女人,爱到就连她的品性都必须维护,容不得有人看低她。在这场三个人的关系里,跟输赢相比,他更加在乎的,是孟星云的感受,是她快乐与否。
昨夜,睡梦中的泪,刺痛了他。
“我没理解错的话,你在劝我跟她复合?”
笑了笑,纪遇拿起小匙搅拌起杯中的咖啡,“错了,接下来想说的是,既然你对她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我想,从今以后,她有我。”
不是退出,是宣誓主权?
“你知道,此时此刻,我很想在你那张欠揍的脸上来一拳。”咬着牙后跟说完,许向阳苦涩地笑了,他从位置上站起来,捡起了脱下的外套,搭在手臂上,“可是你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活得像你这样无所顾忌。”
转身以后,许向阳的脚步略顿,“爱情,不是一句我爱你,就够了。”一句话说得无奈又艰涩。
他不认为自己输给了谁,他只是输给身不由己的自己。
目送许向阳离开,纪遇还在回味他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有什么苦衷?端起桌上仍冒着热气的咖啡,缓缓喝一口,放下杯子,靠在沙发上,扭头望向窗外车流涌动的街道。
一个多月以前,就是在这家咖啡厅,他亲眼看见孟星云投入许向阳的怀抱,那个时候他不是没有想过就此放弃,成全她多年的期待,祝她幸福。
其实,以他的条件,愿意主动送上门的女人很多。
而金钱,感情,他有的是条件大把挥霍,但是他没有那样做,倒不是他追求什么洁身自好,只不过任何一段感情一旦开始,都会耗费太多的精力。
所以,他要他爱的。如果这个女人也喜欢自己,当然最好,如果不,又有什么关系,他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让对方也喜欢上他,只是没想到,孟星云好像一直是他的意料之外。
男人对女人心生眷恋,无非两种,一种是一见钟情,另一种是日久生情,纪遇对孟星云,算是属于后者吧。尽管第一眼,他看到台上那个肆意洒脱,自信从容的孟组长,有几分赞赏的目光,但是还谈不上喜欢,爱更是远远不够的。
最开始,他只觉得她有趣。没有人能够抵挡有趣的人和事。那个时候怎么想呢?逗猫逗狗都不如逗人来得有意思,的确,他必须承认,他最开始想要靠近她,就是出于这么不正经而又无聊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