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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 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 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 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穿最贵的衣裳, 戴最贵的首饰,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 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还是修身剪裁, 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 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妹妹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的佣人房就有五间。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四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mǔ_z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肉。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
要是搁在过去,徐宛娜听到这话早就要哭了。不过现在她只是脸色微变,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哭着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后,徐家内部的格局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林灯突然有点心疼林春华。这个女人看似强悍,实则外强中干。如今的徐家可谓四面楚歌,林春华的日子想来并不好过。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只能今晚好好表现,希望能给姑姑挣回一点面子吧。
……
作为宴会的主角,林灯先呆在楼上的房间里等候,林春华夫妇则在楼下招待客人。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宴会即将正式开始,林灯才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诚、林灼的陪伴下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灯以前参加过别人家里举办的晚宴,不过这还是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出席以自己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着自己的时候,林灯下意识地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不过她很快就察觉到,大多数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赏的,甚至惊艳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灯便逐渐放松下来,嘴角的笑容也不那么僵硬了。
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楼之后,很快便有几家的夫人带着各自的子女过来,围着林灯姑侄俩说话。
林灯今年才十七八岁,在杭县或许已经不小了,不过在上海并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经离过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来,林灯还算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不过,也仅仅是还不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