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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云青青
下午林灯难得满足了朱氏摆婆婆谱的**——在打扫房间和给朱氏捏肩之间,林灯选择了后者。
虽说朱氏老嫌弃她力气太小, 捏得不够到位, 可林灯的态度还是很好的, 小小地在朱氏面前刷了一波好感度。
“你自己的院子, 自己能收拾好吧?”朱氏脸上一副适意的表情, 语调慵懒, “安儿向来喜洁, 你可别把屋子里弄得跟个猪窝一样。”
“母亲放心,我和彤云前几天就在慢慢收拾了, 等一会儿回去之后,一定再好好打扫一番。”
“嗯, 那就好。”正常来说林灯嫁过来之后,姚家是该再派个人去服侍她的,但是朱氏抠得很, 不舍得花这个钱,想着新媳妇应该多做点活,就没给林灯送人。
林灯倒也不是很在乎这个,毕竟她独立惯了,身边一个从娘家带过来的丫鬟已经够用, 再多了反倒多添心思。
回到自己的小院之后,林灯便和彤云一起开始了最后一轮的大扫除。倒不是为了迎接姚启安归来, 而是为了她自己——林灯想给自己找点活做,省得看到门口的红对联,就想到远在另一个时空的亲人……
……
第二日一大早, 林灯还未睁眼便听到了彤云兴奋的声音:“小姐快醒醒,姑爷和老爷快回来了,太太那边来人叫您,让您去门口接人呢!”
昨晚林灯有点思乡,很晚了还毫无睡意,估摸着是下半夜才睡的。这会儿被彤云一喊,林灯只觉头痛欲裂。她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嘟囔道:“让我再睡一会儿……”
彤云却不肯放过她,过来掀林灯的被子:“小姐,不能再睡啦,再睡就迟了!”
彤云到底顾忌着她是个小姐,没有掀开太多,但只要掀开一个被子角,林灯苦苦捂了一晚上的热气就没了。
一股凉风从被窝外袭来,仿佛钻进了骨头里。林灯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不情不愿地慢慢坐了起来,眼睛却还是半闭着的。
在彤云的摆弄下换好衣服之后,林灯被按在梳妆台前,闭着眼睛由着彤云在她头上瞎折腾。直到彤云不小心扯到了她的头发,林灯才“嘶”了一声睁开眼睛。这一看她就愣住了。
“你给我梳了个啥?”
林灯看着镜中自己仿佛古装剧里一般的造型,无语地说。
彤云还以为林灯是不喜欢这个发式,连忙道歉:“对不起小姐,彤云手笨,会梳的发髻就这几种……”
“不是,按照平时那样编下辫子就行了,弄这么复杂干什么,拆了吧。”
林灯自己平日里的发型基本都是披肩发,不过对这个时代的旧式女子而言,披头散发是十分不雅的,就算不把头发盘成一丝不苟的发髻,也要编成辫子才能勉强见人。所以林灯一般都是披一半头发,另一半编成辫子,算是打个擦边球。
彤云担心地说:“可是小姐,今日姑爷回来,您不打扮得隆重一些吗?他可是要带那位回来的呢,您可不能被她给比下去了。”
林灯好笑地说:“你给我整成这样,才要叫我被人比下去了呢。”
平心而论,彤云给她盘的这个头发,要是配上一些古时候的头饰还是挺好看的,只可惜受时代因素影响,这样的打扮在民国时期实在是太落伍了。林灯没想着走在时尚最前端,但也不想因为过于守旧而引发围观。
虽说在彤云动手拆发髻之前,林灯灵机一动,想着她要是以这副守旧的姿态出现在姚启安面前,会不会让他对自己更加厌恶,从而使离婚变得更加容易……可林灯转念一想,反正姚启安都已经有了云青青,不管怎样都是不会对她有什么好感的,既然如此,她又何必自取其辱,送上门去让人家嘲笑呢。
重新编好头发之后,林灯对镜抹了一点口红,又把口红抹了一点在腮上,晕开当做腮红,这才起身出门。
这只口红是她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奖励自己连日以来的辛劳。这年头的金属管状口红还不能旋转,是直上直下推出来的那种,饶是如此价格还是很贵,只能在洋行里买到。
要是搁在过去,林灯肯定是要先上底妆,然后才涂口红和腮红的。不过她去洋行逛了一圈就发现,这年头的粉底基本就是白-粉,擦上去太不自然了。十六岁的小姑娘皮肤底子本就很好,所以林灯才略过了底妆,直接上彩妆。
简单打扮了一番之后,林灯来到门口时,朱氏已经在了。
朱氏远远见了她,张口便抱怨道:“怎么这么慢!”等林灯走近了,朱氏才发现她今天涂了口脂和胭脂,还挺好看的。朱氏一想就明白了,原来这林氏是在梳妆打扮,想要吸引自己的儿子呢,完全没想过林灯是因为过年了,为了自个儿心情好才打扮的。
林灯虽然来得比朱氏晚了一点,但此时天还只是蒙蒙亮,泛出暗蓝色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