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世纪的人们物质生活是极为丰足的,而且科技的发展让生活越来越便利,大大改变了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人类更加注重起了亲情、友情、爱情、荣誉、尊严、责任、贡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精神方面的追求,同样,艺术的地位也前所未有地提高。
这一切导致的结果就是,在二十二世纪,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保护项目,为了保持创作繁荣,发展精神文明,在平衡各方利益后,知识产权的交易、保护与收益分配都非常公开透明,公平合理,来自政府和整个社会的监督,加上超级计算机等辅助设备的应用,使得曾经混乱、专制、封闭的娱乐圈、文化圈等圈子重新回归了应有的正循环生态:
这里没有霸王合同,没有捆绑合约,因为那会严重压抑原创者的热情,谁又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裳呢?
这里没有盗版,没有山寨,因为那是严重的不公侵害,有违公平信用原则。
这里没有潜规则,没有暗箱操作,因为整个文化产业已经不再是把控在少数人手中的敛财工具。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生产力发展到某种极致的二十二世纪,人类已经实现世界统一政府,大量经济领域已经不再是各自为政的私有制经济体能够负担的责任,因此,更能统合资源和提高利用率的公有制在客观的历史需要下成为了生产资料主要的所有制制度。
这种现实,以及每个人类个体都获得了高水准教育的前提下,劳工法、著作权法、合同法等等法律早已不再是少数人、某个阶层说了算的统治工具,而成为一种社会性公共契约,各种潜规则和暗箱操作显然是违背公众利益,需要被惩处的行为。
……
总之,发达的文明从来不仅指于富足的物质享受,更高精神层次的发展、更公平合理的社会,才能反哺文明,让文明更上台阶。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徐墨作为新嫩盗版商还是很心虚的,哪怕他盗版的是另一个世界的文娱作品。
或许,这也是“和平幸运法则”的影响?
但不管怎么说,目前的他也没有其他好办法来代替这条并不光彩的路子了,的确只能想办法在事后对一些受损者进行补偿,平复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所造成的心理愧疚了。
……
等待了大约十几分钟后,几首歌曲全部卖了出去,这些歌曲很有“年代感”,放到二十二世纪就是复古风浓郁的感觉,是很稀少的类型,但同样的,受众比较有限,因此各家娱乐公司并没有很激烈地竞争,最终出价只是比徐墨的心理底价高了三成左右。
这已经足够他高兴,版权贩售的平均收益线可是划得很高的。
二十二世纪的文娱作品流通是非常顺畅的,作者与市场之间的对接并不像旧时代那样,还得隔着审核部门、发布平台、经纪公司、渠道方等诸多环节,以至于收益的大部分不是化作少数人的灰色收入,就是被发布平台、经纪公司、渠道方大量截留,形成别人吃肉,生产者却只能喝汤,甚至连汤都没得喝的魔幻情景。
但作者和市场的直接对接实现后,一切都公开在大众眼皮底下,世界政府又有一整套廉政制度,审核部门的官吏也好,曾经的版权运作各个参与方也好,再也没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也就不得不老老实实成为了和作者地位平等的协力者,所开价格自然更接近作者应得的实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