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妹,我已经找了陪新娘子吃饭的人了,你记得等会儿呀上菜的时候记得丢点钱或者是喜糖,让帮厨的人好歹也沾点喜气。”
她称自己是弟妹,吴梅便多嘴问了一句:“您是?”
那年轻媳妇一笑:“我是建华大堂哥的媳妇,我叫淑英。”
原来如此呀,吴梅点头,“好,那先多谢嫂子提醒了。”这位叫淑英的,生的瘦高,鼻子上有几颗雀斑,看的出来,陈建华这场婚事,她怕是出力了不少。
做新娘子的都要给人品头论足,无论是七十年代还是现代都是如此,还好她桌上坐着的都是小孩子,本地有习俗,陪新娘吃饭的都要吃童男童女。
不一会儿,陈建华过来了,往她手里塞了几个红包,“这是等会儿给送菜的人的。”
讨新人的喜钱这是习俗,若是没有钱的给糖也成,但是但凡稍微讲究一点的人家,都会裁纸包红包,里面的钱塞的不多,但是有钱别人会高看你一分。
吴梅当然没钱,她那些东西都是用大半只野猪换的,人家也不会跟她换钱,家里人那就别提了,赵小娥抠唆的很,巴不得把她自己准备的嫁妆都搬空才好,哪里还会给钱她。
所以,陈建华这个举动全是给她做脸,但是吴梅想了想,还是小声道:“这样不好吧?”陈建华家里要是有钱就不会偷钱了,万一这个钱来路不正呢?
陈建华不在意道:“加起来都没一块钱,你就拿着吧。我爸每个月都有抚恤金拿的,你不用在意。”
吴家有个亲戚也是烈士后代,待遇是挺不错的,甚至还送他去了工农兵大学,这陈建华这么说,吴梅就不再怀疑了。
“那就谢谢了。”
陈建华翘了翘嘴唇。
陈建华家的饭菜显然要比吴家扎实多了,吴家大部分菜都是汤多菜少,陈家却是八个菜肉多菜少,吴梅想,其实吴家并不穷,但是她们那一房不舍得用钱,吴老太独掌大权罢了。
身为新娘子哪里敢多吃,她一样就夹几口,就怕旁人说她是饿死鬼投胎,吃到一半,陈建华的大伯过来了,听说这位还是小桥村的生产队长,在村里挺有威望的,人却生的很干瘦,看到陈建华了,很是慈爱的模样。
“建华,走吧,带着吴梅,我们一起去敬酒去。”
陈建华父亲不在,自然由他这位伯父代劳了,却看到陈建华站了起来,“不用了,既然都分家了,我们自己敬酒吧,您好好坐着就成。”
他这样的行为,果然引起周围的亲戚们窃窃私语,吴梅就听到有人说,“建华可是他大伯一手抚养长大的,云秀容当初改嫁了,人家陈家可是好好的把他养着呢。这建华也太不懂事了,搞出这种事情来。”
“就是,建华要是没他大伯,还不知道能不能好好长大呢,他偷钱的事情,他大伯也原谅他了,这人呐,真的不能恩将仇报。”
“白眼狼一个。”
……
吴梅看到陈建华的眼神越来越不好,便站了出来,“大伯,原本这里轮不到我一个新媳妇说话,但是今天是我和建华的婚礼,这人总是先成家后立业,既然已经分家了,咱们这一房以后做主的人还是他。这千里搭凉棚,还有散的那一日,您照拂我们,我们懂,但是这以后的路还得我们自己去走。您就安安心心的坐着喝喜酒,让我和建华去敬酒吧。”
她这话说的双方听了都受用,再者作为一个新娘子,能够勇于站出来化解矛盾,一看以后就不是好糊弄的人。
说到最后,竟然有点恳求的样子。
陈大伯笑了笑:“建华其实这么想,也是一件好事情,就是你爸看到了也肯定会夸你的,成吧,咱们去桌子上吃。”
明明是婚宴,陈建华接着敬酒,脸上却一点笑意都没有,吴梅心里有几分忐忑,席散了之后,大家赶她们去新房,刚才说话的妇女是陈建华的母亲,陈母看起来脾气软和的很,她对吴梅道:“好孩子,今天是你们大喜之日,你和建华先进房里去吧。外边让他几个堂哥堂嫂,一会儿就收拾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