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罢饭,陈逢秋把陈建华喊到书房说话,吴梅帮陆啸在客房铺好,帮团子洗好澡了,她在床上躺着等丈夫回来。
陈建华回来的很迅速,他脸上洋溢着一种意气风发的模样,吴梅想,这才是陈建华应该有的样子。
她拍了拍床铺:“你们明天就要去报道了吧?”
“嗯,明天就要去,今天主要是回来看看你们。咱们俩熬过这四年,以后就可以真正的在一起了。”陈建华对未来多了一分憧憬。
吴梅笑道:“我也是,白天我忙起来没时间想你,但是晚上就很想你。”
“不害臊。”陈建华捏捏她的脸。
吴梅吐吐舌头:“我想我男人又有什么害臊的,真是的。”
陈建华翻了个身,把她压在身下,“我看看你害不害臊。”
夫妻二人深入交流了一次,身心舒服多了,吴梅顺便把陈母的事情说了:“妈说怀上孩子了,让我寄钱过去,我没理会。你要不要回去看看,家里的关系……”
“这事儿吧,总该说清楚的。”吴梅虽然想着陈母知道陈逢秋在世恐怕还要起波澜,但是一直瞒着,这也是不好的,纸终究保不住火。况且,算算时间,陈母应该也生下孩子来了,现在说也不刺激。
陈建华叹了一口气:“等我报道了之后,请个假回去休息几天吧。”
因为夫妻“运动”了一场,吴梅有点累了,本来还打算说陆啸的事情也忘记了。
次日,一大早,陈建华便和陆啸一起去报道了,吴梅替他们做的早饭,现在吴梅已经学到了成玉芳的拿手绝活千层酥饼,让他们吃的很是满足。
陈建华报道之后,便动身南下,陈逢秋想说什么,终究什么也都没说,而吴梅也带着团子回家了一趟。
俗话说得好,衣锦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以前那个被人称作为混子的陈建华现在已经是相当大的军校大学生,吴梅也是军医大的大学生,夫妻俩个当然有这样的资本返乡。
同时,和陈母的事情终究有个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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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陈母收到了最新的电报,说是儿子要回来看她,喜的她立马让陶培生出去买点肉腌制着。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厨艺依旧没什么进步,好在,她们房子够大,有个城里来的女知青,很会做饭,所以陈母依旧不用做饭。
“芸姨,您这绣工真好,出神入化了都。”辛薇不着痕迹的夸着。
她是去年下乡的,细皮嫩肉的住不了知青屋那个大通铺,便由队长安排到了陶家,陶家住的屋子是新房子,屋里是一对中年夫妻,女人老蚌生珠,正要人伺候着,她也瞅准了这个机会讨好她。
她睡的屋子听说是她儿子媳妇的婚房,她是来了好几个月才知道原来她的儿子是陈建华,陈建华的名字她倒是很熟悉的。上辈子,她在知青屋那里住,因为一直相信城里的未婚夫,所以傻傻的等着,后来才知道人家早就攀上了高枝,她没办法,又从城里回来。
从城里回来之后,为了逃避劳动,便想在当地找个人嫁了,这个人选原本说的是陈建华,听说他有三个儿子,但为人狠厉,她拒绝了,跟了陈家大房的陈建南,他是队长的儿子,又是记分员,前途远大的很。
嫁给陈建南,原本是指望着一心一意的过日子,但这个男人等结婚后就变了,他喜欢赌博,赌的把家当都全部输光了。
开放以后,陈建华听说就不见了,带着他妈还有那三个孩子出去了,很多年都没有回来,有的人说他们出去闯天下了,有的人说他们可能客死异乡了,说什么的都有。她还记得陈建华的屋子就分给大房的几个兄弟了,只是当时屋子塌的不行了,也没人修。
而她因为返城返不了,又因为丈夫烂赌,所以抛下孩子跟一个曾经喜欢过她的知青跑了,那个时候他们对外面充满着向往,可惜那个知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把她卖到了做暗娼的地方,她后来好不容易逃出来,在医院去看脏病,当时没钱,非常窘迫,好在有好心人替她付了钱,在她再三打听之下才知道是陈建华。
那个闭塞的小桥村并不知道陈建华的成就,可是在城里的她却是知道的一清二楚,陈建华从摆小摊子开始做起的,他被地痞追打过,也被人赶走过,但他是个狠角色,从来都是迎难而上,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就在江城创立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在江城,谁都称呼一声“陈爷”。
她的病好了之后,当时碰巧在外面见过开着车的陈建华,她头一次发现陈建华原来这么帅,这么英俊,这样的大佬让她流下悔恨的泪水。
如果有来世,她一定要好好的选陈建华。
所以在她误打误撞的情况下住进了陶家之后,因缘际会又知道陈母是陈建华的母亲的时候,别提她有多激动了。
如果能抱好他妈妈的大腿,那他岂不是手到擒来。
虽然此时的陈建华和上辈子有些不同,但她知道陈建华依旧是个有本事的人,老天爷都让她重生了,不可能会让她跟上辈子同样的结局的。
只有跟着这位大佬,她才不至于跟前世一样最后得了脏病都没钱医,更不会在最后,因为饥一顿饱一顿,得了胃癌就那么慢慢的死掉。
同时,她听说了,陈建华的那三个儿子个个都是对新中国有很大贡献的人,听说一个在商界接班陈建华,另一个是部队将领,还有一个是科研方面的人才。她想清楚了,反正到时候她一定要给陈建华和这三个孩子一个家。
当然此时的她早就忘记陈建华这辈子是有老婆的,而且人家也只有一个儿子,她只知道自己是抱大佬大腿的。
反正她知道陈母的弱点就是不会做饭,只要她好好跟在陈母身边孝顺,她还不信陈建华不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