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充满了希望。斯年会来。
然而斯年呢?眼看着蕙心人关,他的笑容就消失了,脸也阴沉了下来,充满了无可奈何的黯然。
他是要去美国?是会见到蕙心,但,那又能怎样?他的身分是永不能改变了,他是神父。
他慢慢地转身离开,他觉得情绪低落,来与不来送她都是一样的,来了,只是徒增伤感而已。然而慧心的眼泪——六年后的今天她仍然为他流泪,这——这——因心灵激动,他甚至没有看见远远站在一边的家瑞。
家瑞——还没有离开?他在等什幺?
九月的纽约已有秋天的气息,早已枫叶红透,已有黄叶飘零,后院草地上的小松鼠也更加忙碌了,大地都在为冬天的来临而做准备。斯年就是在这时候到来的。
他拿着简单的行李,穿著便装就离开了机场。不会有人来接他,因为他没有通知任何人,连蕙心也不知道确切的班次。
纽约是旧游之地,念书时巳熟悉得很,何况目标那幺大,叫部车去就行了。
下午五点多是交通繁忙的上下班时间,黄色的车里伸出一只手指懒洋洋地说:「一百美金。」
斯年皱眉,不声不响地走开。这些出租车司机专敲游客的竹杠,明明二十元就可以到的距离,他们会以四倍要价,看准了这些没人接的人是非坐不可,因为人地生疏嘛!
斯年却不上这个当,顶多坐机场的巴士出纽约,没什幺辛苦的。
他穿过人群朝巴土站走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欧斯莫比奥」汽车停在他身边。
「斯年,不算迟到吧?」车里的蔷心微笑着。
慧心?是慧心?她怎幺知道他飞机的班次?她又怎幺会来接他?啊!慧心。
他坐上车,第一次他显得惊讶、意外和一丝难以了解的神色。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口吻依然平淡,听不出感情的波纹。「我没有通知任何人。」
「是家瑞通知我的,他总有办法知道。」慧心笑。
在纽约,她仿佛整个人都不同了,愉快而开朗,再没有任何事困扰她了。
「是家瑞。」斯年点点头。心中流过一抹温暖,老同学、老朋友的关怀究竟是不同些。
「他只通知我时间。」慧心看他一眼。「当然,我该来的,我先到了——而且巳租了一部车代步。」
「是,在美国没有车就等于没有脚。」斯年说。慧心没有说话,在高速公路上直驶向纽约。
「我——恐怕两、三天后就要去波士顿。」她说。
「我在纽约也只停留三天,可以一起走。」他说得十分自然。「我来开车。」
慧心微笑,不置可否。
她似乎怀着什幺希望,又似乎知道这希望很有成功的可能,她到底是凭什幺这幺有信心呢?
「其实——在纽约这三天我并不忙,只要见几个教会同事,然后就可以走了。」斯年说。
「我更闲,该见的人都见过了,该办的手续也办好了,但,我得三天后才能报到。」她轻松地说。
他望着她半晌。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伴逛逛。」他终于说。
慧心笑了一笑。
「去新泽西州看你那幢住着金发惰妇的房子?」她似乎心情很好,在开玩笑了。
「啊——你还记得六年前的玩笑?」他卅竿北堂非常愉快。
「我记得六年前的每一件事。」她的脸色黯然。「那仿佛只在昨天。」
「羞心——」他的手动一动,似乎想去握住她的。但——他只是动一动,却没有真的去做。许多事是无可奈何的,的确是如此。_‘我只是记得,也没什幺。「她夸张地挥一挥手。」我自信能受得起任何打击。「
「我抱歉,慧心。」他叹一口气。
「怎能怪你呢?斯年。」她主动的握一握他的手,她感到他的轻颤,「我怪自己。」
「蕙心——」他激动地反握住她的手。「我该——我该怎幺说呢?」
这一剎那,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他们心灵已合而为一的情况——但,这只是一剎那。
他惊觉了自己在做什幺,立刻放开她的手,但那份激动和轻颤却是真实的。
蕙心也激动,也发颤,然而——她却知道属于她的只有一剎那,她想到「剎那即是永恒」那句话,剎那即是永恒吗?人只能够活在剎那中吗?她怀疑l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满足于那一剎那,永不!
她已过了做梦的年龄,不再幻想,她要的是能抓在手心,实实在在的,而虚无缥缈的剎那——唉!那只不过是小说中的名词罢了!
她深深吸一口气,使自己声音恢复正常。
「今天——我替你接风,我们去吃中国菜。」她立刻改变了话题。
「好。」他想也不想地答。
「才离开香港一个星期,却巳非常怀念了」她说,「尤其是香港的餐馆,这儿——还没有它一成水准。」
「有一、两家还不错。」斯年也平静了。
「但菜式种类太少,无法选择。」她笑。「我们怎能每天吃炒牛河,咕嗜肉呢?」
「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斯年微笑。「然后你就可以回去吃个够。」
「你会陪我?」她冲口而出。
「这——我的身分不允许我每天进出餐厅的。」他说得极为婉转,而且只说「身份」,不提「神父」了。「如果可能,我当然很愿意陪你。」
「不许黄牛。」她深深地看他一眼,又眨眨眼睛。
他呆愣一下,接着笑了。
「蕙心,你变得比以前活泼了。」他说。
「活泼?你是指———老天真?」她说。
「二十八岁的人怎能说是老天真?」他摇头。「我说活泼就是活泼。」
「我想——是这些年的经历令我如此。」她吸一口气。「我不看开些,看淡些,恐伯早已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尤其——我刚从比利时回来的那一段日子。」
斯年默然。他自然明白慧心的意思,她变成如此不是全因为他吗?
「后来,我振作起来。我把自己折磨死了,也改变不了事实。对吗?那时我才二十三岁,我不能就此把自己埋葬了,于是我再走到阳光下。」
斯年仍是不语,他能说什幺呢?
「我发觉那也是件容易的事,我只要令自己忙碌,我只要不思不想,像个行尸走肉,痛苦也就麻木了,人也没那幺难过。」她又说:「于是我多说话,多点动作,多点微笑,其实我是个很不错的演员,真的。」
「慧心——」他的声音暗哑,情不自禁地紧紧握住了她一只手。「慧心——现在即使我——我后悔当年所做的一切,也太迟了。」
她没出声,眼泪却是泊旧地流了下来,慧心——又为他流泪了。
他永远感动干她的眼泪。
「慧心——」他紧紧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重重吻着。「你告诉我,我应该怎幺做?你告诉我吧!」
「我想——正如你所说的,后悔——已经太迟了。」她继续流着泪。「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没有紧紧抓住,如今真的太迟了。」
「我——我不——甘心。」他终干逼出一句话。
慧心沉默一阵,把手抽回来,用手背抹一抹眼泪。
「过了隧道,就是纽约了。」她把话题扯得好远。
斯年呆怔半晌,醒觉自己刚才真情流露的失态。他虽是神父,但神父也是人啊!
两人都有点尴尬地不再说话,直到酒店。
慧心把租来的车交给门童,就伴着斯年进去,登记好房间,是一九—一号,斯年回头看蕙心从柜台拿回钥匙,竟是一九一?号。
是巧合?或是蕙心的安排?
斯年不敢问,怕再次失态,他们搭电梯一直到了十九楼,找到自己的房间。
「半小时够你冲凉、换衣服吗?」她问。「半小时后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你回来休息。」
「好。」他有点像逃走般的回到房里。
萧心很快把牛仔裤、长袖衬衫换下来,穿了一套丝裙子,成熟女人穿丝裙子,真是另有一番风韵,非常董人欲醉。
差不多半小时后,她走出房间,斯年也那幺巧刚走出来。啊!他穿上了西装。
斯年又穿上了西装,风采如昔,甚至更胜于#日他的确是香港最出色的王老五。
「几乎——认不出是你了。」她打趣地。「我没想到你会再穿西装。」
「我不必整天穿神父袍来表示我的虔诚吧?」斯年也打趣起来。
「我喜欢看你穿西装。」她由衷地说,两人并肩走向电梯。「你穿西装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有型的一个。」
「任哲之呢?李柏奕呢?」他半开玩笑。
「啊——你知道他们?」她笑起来。「哲之是我以前的助教,是很好的朋友。李柏奕是伙伴,工作上的。」
「他们两个都有很好的条件。」他说。
「是吧!」她漫不经心地。「香港现在有很多条件很好的男人,这不足为奇。」
「蕙心——你该考虑他们。」存申梯下除时mi‘匕晋口婆心地。
「考虑什幺?」她看他一眼。「二十三岁那年没结婚,我已经决定终生不嫁,只专心于事业。」
他十分动容,二十三岁那年,那岂不是因为他?即使他是神父,却也有那份骄傲和满足感。
「这幺做——岂不很傻?」走出电梯时,他说。
「是你说过的,每个人这辈子里至少会傻一次。」她笑。「这就是我傻的一次吧!」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开车到唐人街,在一个中国人管理的小停车场内,在管理员呼喝声中把车停好。
「纽约的中国人脾气越来越坏。」他说。
「算了,何必太计较呢?」她摇摇头,把车匙交给管理员。「等一会儿还任意乱移动车。」
「实在没道理。」他摇头。
找了半天,决定在转角上那家「蜀风」吃饭,看那「蜀」字,知道必定是四川菜。
「才不一定呢!总之是中国菜,已不分哪一省的。」蕙心笑。「是纽约式的中国菜。」
「春卷比告罗士打的猪肉卷还粗,皮也厚,真不知道怎会拿这些来唬洋人。」
「洋人只看外表,够分量、够大就行了。」慧心笑。「他们怎幺懂怎样才是好吃呢?」
他们都在笑,似乎——彼此之间越来越融洽了。
在纽约的三天,斯年比较忙,惹心却是完全空闲的,因为她所有的手续都已办好,只等开学了。
斯年除了去教会之外,蕙心都开车陪他去,她很识大体,无论如何他还是神父,和他一起在教会里出现是绝对不行的。
两、三天的同出同人,似乎——两人又接近了许多,虽无以前的亲密,但比在香港时的冷淡、陌生要好得太多、太多了。
临去波士顿的前一晚,他们心中不约而同地泛起对纽约、对对方的依依之情,的确,纽约对他们来说实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六年前如此,六年后的今日仍然如此。
「我们——出去吃晚饭,好吗?」蕙心先提出来。
「好。你想去哪里?」他凝望着她。「唐人街?」
「不了,那儿千篇一律的食物我巳吃腻了。」她摇头沉思。「我们想个特别的。」
「特别的?你喜欢什幺?」他问。
她想一想,很妩媚的一个女孩子表情,韵味十足。
「我记得六年前你讲过,你在新泽西州有幢房子,还开玩笑说里面住了个金发情妇。」她说:「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不好?要开多久的车子才能到?」
「一小时左右。」他点点头。「那幢房子现在巳不属于我,我送给妈妈了。」
「那不要紧,我们在外面看看就行了。」她笑。「我们可以在那边随便吃一点东西。」
「好,现在去?」他的兴致很高。「那儿有个地方叫克里夫活,有一家中国餐馆叫‘蓉园’很不错,是北方口昧的菜,我们就去试试。」
「一言为定。」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牛仔裤。「我也不必换衣服了。」
他们一起离开酒店,由斯年开车,经过林肯隧道直向新泽西州前进,其实这两个州根本就是连在一起,就像九龙到新界,中间只隔着狮子山隧道一样。
一进新泽西州,景色大不相同,公路两边全是草地、平原、仅有疏落的房屋;只见到一个小小的市镇,也不过凡十间屋子集在一起而已。
「快到了。」他说。
「在哪一区?」她问。
「史加殊朴兰。」他说。
「啊9好地方,我们有个大老板也住在那儿。」慧心说:「花园有好几亩大,房子也好大。」
「是!就是那儿。」一边说,车子已转人那区了。
隔得远远的前方有一幢幢漂亮的房子,修剪得很特别、很艺术的高大树木,隐在树后的温柔灯光、非常宁静、可爱的一区,比纽约的住宅区好上一干倍。
「只不过一小时的车程,怎幺纽约跟这儿差这幺多?」慧心问。
「‘差的不只是外表和价钱,而是这一区没有黑人,一个也没有。」他说。
「为什幺?可以限制黑人不能进来吗?」她很意外。
「不能限制,而是各人自我控制,房东不租房子给黑人,更不卖给黑人,每个人都这幺做,黑人自然就绝迹了。」斯年笑。「要知道,有黑人居住,房价会立刻大跌的。」
「真是很特别的一种情形。」她摇头。「黑人真的这幺不知自爱?」
「还有波多黎各人,此地人都叫他们波匪。」他说:「他们真是无恶不作,纽约的抢劫案有三分之二是他们做的,多半踩着溜冰鞋,抢了就走,汽车也追不上。」
「是的,汽车一定追不上,因为纽约交通太拥挤。」她说。
「还有一个在纽约和新泽西之间的地方,白人和东方人都视为鬼域。」
「哪儿,我们经过了吗?」她感兴趣地。
「我不敢去,我念书时走错路曾转了进去,真把我吓坏了,房子全是黑黝黝的,人也全是黑的,凶神恶煞般地,我以为自己一定没命了,把所有车门都锁得紧紧的。」
「说得这幺夸张。」她不相信。
「别不信,真有人开车进去,不小心而弄得尸骨全无。」斯年认真地。
「到底是什幺地方?」她问。「我可还想活下去。」
「泽西城。」他说:「真是要特别小心,那个地方的特色就是黑和脏。」
「不是黑和美?」她开玩笑。
「我永远感觉不出什幺黑和美。」他也笑了。
然后,车停在一幢非常气派的屋子前,由红砖和白色木混合造成的,有少许的英国风味,窗前是一大排圆形的树,看不见窗,只是透出稀疏的灯光,院子大得离奇,四周也静得离奇,连狗声也未闻。
「就是这儿?」她问。
「是。」他点点头,眼中带有奇怪的神色,仿佛想起了以前念书的年代,又高兴,又有点惆怅。
「多大的院子,起码要走五分钟才能到达屋前。」她感叹的。「你以前一个人住?」
「是的,有时朋友、同学也会来往,反正有五个卧室。」他淡淡的。「里面很大,有地下室,还有一个小小的室内游泳池。」
「真舒服,这是香港人所不能想象的。」她说。
「我们香港人的享受是多方面的,」斯年淡淡地说,「吃、喝、玩、乐都是一流的,衣、食、行又都不成问题,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世界最好的一切,只是住的方面就差了一点。」
「我情愿住得好一点。」她立刻说。
「那——你可以申请来美国。」他笑。「大房子、大车子,是美国人的特征,其它衣、食方面他们就要求不高了,尤其是黑人,他们将所有的财产全投资在房子上。」
「难怪我见到许多并不富裕的人开劳斯莱斯,开凯迪拉克。」慧心笑。「为什幺他们要这样?」
「因为房子不能移动,不能到处炫耀,汽车就不同啦。」斯年说。
他今天看来轻松而愉快,似乎忘了他是个奉献自己的神父了。
「现在我们到克里夫活的‘蓉园’去,好不好?」她问:「我肚子饿了。」
他没出声,却立刻驾车前行。
「还远不远?」她问。
「半小时左右。」他说。
「在这儿半小时算是短距离,但在香港,可以从尖沙咀到大埔了。」她笑。
「说句真话,香港地方太小,有一点成就便会令自己以为了不起。」斯年说:「到了外国,地大物博,站在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下面,才会突然觉得自己的渺小。」
「这倒是事实。」她承认。「到了美国,我觉得自己变得谦虚,必须非常努力上进,否则很快被会被人比下来。」
「这倒不必担心的。」他说:「洋人远不如你聪明用功,你一定会比他们出色。」
「也不见得,出色的洋人也很多,我得小心。」她说。
「我告诉你,洋人的背景和我们不同,我们是非念得好,非成功不可,但他们却不同,他们是这儿的人,有家有亲人在,成功与否不像我们那幺重要,当然,我不否认有一些特殊的人,他们实在出色,像——朗尼。」
「朗尼?哈佛那个教授?」她很意外,斯年居然提到他?难道他不记恨了?
「我再回哈佛念书时遇见过他。」斯年淡淡地。「他很好也很友善,不过——我们没有交谈。」
「为什幺不?」她问。
「当年的误会,我很惭愧。」他笑。
「你现在承认是误会?」她打趣地。
「当时巳知道,不过——钻进牛角尖是很难自己走出来的。」他说。
「当时——我也去了机场,不过没让你看见。」她考虑一下,慢慢说。
「我是没有看见,我当时实在太激动,不过——」他看她一眼,「说真话,我感觉得到你来了。」
「我躲在一边,那时候——我恨透了自己,几乎想一刀把自己杀掉。」她垂下头。「我怎会把事情弄得这幺糟呢?我这自以为聪明的人。」
「不是自以为聪明,而是自以为是。」他拍拍她的手。
她反手握着他的,他犹豫一下,也轻轻握住她,就这幺沉着,互相握着手,直到目的地,那个「蓉园」。
「到了。」他说。
「到了?」她有点茫然。
他们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吗?
回到*n*laza已是深夜,斯年送蕙心到房门日,说声再见,转身就离开了。
慧心能体谅他,他是神父,不能再对他有什幺要求了,他们同游,说一些心底的话,又互相紧握着手,是不是巳超出了神父的规条?
回到房里,正预备冲凉休息,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斯年,这幺快就回到房里了?」她开心地说。除了斯年,还有谁会打电话来呢?
「斯年?不,我是李柏奕,还记得我吗?」是柏奕的声音,柏奕?他在香港?或纽约?
「是你?柏奕?你在哪里?」她惊讶地。
「我昨夜就到了,一直睡到今天中午,也住在这酒店,但我一直找不到你。」柏奕在笑。「我以为你去了波士顿,又查到你还没退房。」
「我和朋友出去了。」她笑。「找我有事?」
「没事不能找你?」柏奕的语气是开心的。「和朋友出去玩,是——斯年?」
「是。」蕙心直认不讳。
「他——也来了纽约?他不是——不是当神父了吗?」柏奕大感意外。
「是啊!他来为教会办点事,顺便回哈佛拿他的一些证书。」蕙心说。
「我知道,他是哈佛的p.h.d,很了不起,」柏奕说,「你们约好一起来的吗?」
「有这可能吗?」她反问。
「无论如何,慧心,明天一起午餐,如何?」他开门见山。他就是这个脾气。
「抱歉,柏奕,明天一早我就得出发,」她歉然地说,「这是原巳订好的时间。」
「没关系,总有机会的。」他爽快地。
「你还没说为什幺来美?」她问。
「哦!回来作演示文稿及开会。」他说:「每年总得来回个十次八次,早已习惯了。」
「停留多久?」她又问。
斯年回来之后,柏奕和任哲之仿佛都变成遥远又陌生的人,斯年——是没有人可以代替的。
「三四天,」他似乎有些遗憾。「每天都得开会,所以不能去波士顿看你了。」
「我只不过是去念书,不敢劳动你。」她说。
「斯年和你一起去?」他突然问。
「是。他开车,他是识途老马。」她坦然地。「我自己去怕会走冤枉路。」
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也很乐意为你开车领路。」他说。
「我知道,或者——以后会有机会,」她困窘地,「斯年只是顺道罢了。」
「我能见见他吗?」他突然问。
「我们九点钟出发,你可以在厅堂见到我们。」蕙心很含蓄地说。
「九点?」他笑。「我八点一刻就要赶去公司了。」
「那幺下次啦!等我们回到香港时。」她说。
「一言为定。」他大方地。「斯年陪你三个月?」
「当然不,他大概只停留十天,我来读书是不需要陪伴的。」她说。
「啊!那太好了,下个月我仍会回来,我一定抽出一天去波士顿看你。」他开心地。
「好。我会等你。」她说。
她累极了,想结束谈话,但柏奕却仍没挂断的意田「慧心,我觉得近来你有点改变。」他说。
「哪方面?我自己倒不觉得。」她说。
「在香港找你,你总是没空,到美国又凑不好时间。」他慢慢地说:「有原因吗?」
「怎幺会呢?这一阵子我比较忙些。」她说。
「但傅斯年呢?他好象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占据了你所有的时间。」他说。
「与斯年无关,虽然他以前是我男朋友,」她失笑,「你想想看,一个神父能有那幺多空闲来占据我所有的时间?我真的只是为念书而忙。」
「但愿如此,更希望如此,」他笑,「否则——我有个感觉,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柏奕,希望你明白,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她诚挚地说,「以后你会越来越发现我有很多缺点。」
「谁不是凡人?我没说过你是超人,」他笑,「但你是有一汾——平凡中的不平凡气质,我说得对吗?」
慧心一下子迷惑了,平凡中的不平凡?谁说的?斯年,对不对?这柏奕不但有着和斯年相同的气质,竟也能说出和斯年相同的话,这——怎不令人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