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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剑圣出城 (大章,求订阅!)

这种感觉明明白白地告诉她,

她可能马上会死。

秦月月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中的剑上。

去燕京的路上,郑伯爷曾和剑圣共坐一马车,一向富有诗名却鲜去作诗的郑伯爷为剑圣亲吟一首: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天下谁人不识君,确实是对剑圣最好的形容。

不认识他的人,一剑下去,也就认识了。

而秦月月这种层次的高手,这种地位的人,她不用等对方出剑,就能猜出其身份。

让自己感受到清晰的死亡威胁,

用剑的,

且在这里;

不是那位传说中伴平野伯左右的昔日晋地剑圣,又是谁?

其实,秦月月也是个高手,昔日江畔摄政王对垒五皇子熊廷山,秦月月也是为摄政王站过台子的。

但这世上高手虽不是过江之鲫那般繁多,但东方四大国,朝堂上站着的,江湖里游着的,乡野里藏着的,掐指算算,也要数上好久;

但真没多少人,敢独自面对剑圣而不打颤的。

虽说昔日剑圣曾败走在田无镜手中,但彼时燕军大军压境,一个剑圣,又怎能挽天倾?

雪海关下,一人于千骑纵横,斩杀敌将,此等壮举,让人惊叹的同时,真正的武道之境的人,也都品出了一些味道;

那就是:

那位,可能已经窥探到三品巅峰之上的层次了。

千军万马中,所谓的强者,无非是大一点的蚂蚁,这是共识;

但眼下是荒郊野外,一条小径,前端站着他,后端站着她。

慌,是真的,但秦月月还是捂嘴笑道:

“怎么着,昔日的晋地剑圣大人,这是要向小女子亲自出剑了?”

一时间,秦月月心里有了个猜测,那就是自己已经完全失去联络的三个小队,不会是眼前这位出手的吧?

他,

怎么会?

他,

怎么能?

似剑圣这般强者,就是君王,都得以礼相待,比如百里剑为太子武师,入上京城时,乾皇于白玉桥上亲迎。

高傲如他,会愿意将身段放得如此之低,来做这等鹰犬探子之事?

剑圣叹了口气,

道:

“明明是我的剑,明明剑在我手中,但像是随便碰到哪个人,都能来指点我剑该怎么用一样。”

当他出现在郑凡身边时,

对面的人,都会发出惊呼或者不屑:你这位晋地剑圣竟然为燕人走狗!

一开始,

剑圣会有些神伤,

慢慢的,

次数多了,

剑圣就有些烦了,

非亲非故的,我的剑,也不是你们教的,昔日自己和弟弟在晋国京畿孤苦度日时,也未曾吃过你们施舍的半碗粥;

却偏偏等到自己剑术大成后,各个在自己面前“好为人师”。

“只是觉得,有些意外罢了,燕人侵入三晋之地,毁掉你虞氏江山,迁京畿太庙入燕京,就这,你剑圣却居然还能为燕人效力。”

剑圣摇摇头,道:

“我非朝堂中人。”

他未曾食君之禄。

再者,

君在燕京城的晋王府内,听郑伯爷说,还过得挺好,太后保养得也很好。

秦月月抓起一枚花瓣,送入自己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

“那晋民呢?燕人于这三晋之地,是为人上人,你晋民,晋兵,皆为下等人,此等事,剑圣大人,您能忍?”

剑圣点点头,道:

“确实不能忍。”

秦月月微微皱眉。

剑圣又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起算算,玉盘城下,屈天南将我晋民当作两脚羊充作粮食,这事,能忍?”

一个是下等人,

一个是两脚羊,

哪个更严重?

剑圣扬声道:

“八百年前,西有蛮族,北有野人,东有山越百族,与我诸夏不同文不同种,年年犯边,掳掠我诸夏子民以作口粮,称之为两脚羊;

故而,才有大夏天子下天子令,三侯持节开边,驱逐蛮夷。

你楚人入山越之地久矣,许是已然将自己当作蛮夷了。”

秦月月眉毛一挑,

道:

“想不到,剑圣大人的话,和大人的剑,一样锋锐。”

剑圣摇摇头,道:“我本不欲说这些。”

“那又为何要白费口舌呢?”

“因为你们喜欢拿这个说事。”

“是么?”

“而且我慢慢也发现了,杀人之前,说一些大道理,确实能让我心里,舒服很多。”

剑圣抽出了龙渊,目光微凝;

杀机,

无比清晰。

话说完了,

该杀人了。

秦月月也当机立断,将手中的花篮直接向前一抛,刹那间,落英缤纷,同时,花瓣中的毒粉开始弥漫。

若是此时剑圣冲过来,就算不吸入毒粉,其身躯,也必然会被腐蚀。

然则,

剑圣一剑斩来,强横的剑气直接将前方的花瓣给搅碎,尘归尘土归土,只在一瞬间。

但正是这一剑的功夫,给秦月月找到了空档,她毫不犹豫地飞身而下。

是的,

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和剑圣对决,虽然,她也是三品高手,但她只是初入三品,且就算是同境界的三品,彼此所修不同,实战上的差距,也是无比巨大的。

更何况,

她所面对的是万法之中最擅捉对厮杀的剑客!

她的身法很快,

剑圣,是没她快的,但剑圣的存在,根基在于一把剑。

这把由大楚造剑师亲自锻造出来的龙渊,已经疾驰而出,直指大楚惜念庄庄主秦月月。

秦月月现在可以赌,

赌她的身形比龙渊还快,这样一来,她就能逃出生天;

她也可以不赌,那就必须回头应对,而一旦回头应对,就再无拉开距离的机会了。

最终,

秦月月回过头,她没选择赌,她是个女子不假,却是一个靠着自己手腕和能力统领一个江湖大派的掌门。

指尖,流光闪烁,于其身前,形成了七道隔膜。

龙渊一口气洞穿了五层,却最终在穿透第六层后,停滞了下来。

然而,

剑圣此时也已经跟上来了。

“封!”

锁凤手!

相传当年初代楚侯就是以此术封禁的火凤,最后收为己用。

此乃大楚皇族不传秘术,秦月月却会,若是外人看见了,必然就是其和摄政王关系匪浅的铁证!

秦月月十指指尖有精血流淌而出,顷刻间化作无数红丝,将龙渊包裹其中。

随即掌心下压,拍在了龙渊剑身上,龙渊没入地面。

先以琐凤手,封禁掉剑圣的龙渊,一如当初田无镜和剑圣交手时那般,将剑圣的剑,都散掉,最后逼迫剑圣以剑气和气血来与其硬消耗。

下一刻,

秦月月面对已经近身的剑圣,不退反进,袖口之中,两柄匕首落出,一把,直接投掷向剑圣,另一把在手,从另一面斜向刺向剑圣。

一切的一切,都在须臾之间发生。

一边是大楚惜念庄庄主,一边是晋地剑圣;

这不是一场平衡的较量,

但不出意外的话,必然是一场精彩至极的对决,惜念庄庄主在先前所体现出来的狠辣和果敢,确实让人钦佩。

然而,

意外,

往往会在最不可能出现的时候才发生,否则,它也就不叫意外了。

一场,

本该十分精彩,日后被外界传说得有声有色的对决,却以一种,彼此双方都未曾想像得到的方式,强行收尾。

秦月月没想到,

就是剑圣,

也没想到。

将龙渊封禁打入地下后,

秦月月已然扑向剑圣。

然而,就在此时,龙渊忽然从地面迸出,从背后,洞穿了秦月月的身躯。

剑圣只是微微侧身,躲过了先前一把被投掷过来的匕首。

而后,

秦月月已经僵立在原地,

表情,

有些惊愕。

龙渊的剑气在入体后,迅速开始疯狂地破坏其生机,她本就不是武者,没那般强横的体魄,这种创伤,已经足以要了她的命。

但她有些不敢置信地低下头,

看着贯穿着自己身体的龙渊,

为什么,

为什么锁凤手,对这把剑,无用?

剑圣站在原地,面对秦月月投来的质询目光,开口道:

“这是,他造出来的剑。”

这是大楚造剑师造出来的剑;

这把剑上,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禁制;

但,

谁也不知道,

为什么造剑师会在龙渊身上单独留下一道禁制,以让锁凤手对其无效,根本就无法封禁它。

身为独孤家的核心子弟,身为四大剑客之一的楚国之剑,再算算其和摄政王和皇室的关系;

造剑师,他知道锁凤手,甚至会锁凤手,都不算是什么太过令人惊奇的事。

但为什么,

他会单独在龙渊上针对锁凤手,留下这道禁制呢?

他人现在不在这里,所以无法得到回答。

但造剑师是一个很苛刻的人,对他锻造出来的剑,一直有着极高的要求。

再者,当年造剑师将这把剑送给剑圣后,剑圣也吹捧其,帮他得以哪怕没出过一次手却依旧位列四大剑客之中;

那时,晋国还在,那时,造剑师也不可能预料到,剑圣的剑,会刺向惜念庄的庄主,确切地说,他不认为龙渊,会刺向一个会锁凤手的人。

所以,

可能明知道没用也没这个必要,

但造剑师出于自己的职业素养,

还是将这禁制,加上去了。

然后,

一场本该无比精彩的对决,就此画上了休止符。

于秦月月而言,她还没真的出手,还没真的和剑圣交锋,她刚回头,刚准备厮杀,就结束了。

最终,

秦月月勉力抬起头,

颤声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身为惜念庄庄主,秦月月的隐蔽功夫,无疑很强,而剑圣,他是江湖中人,但江湖里,他并不接地气,他也不是纯粹的朝廷鹰犬,但他,还是找到了自己。

秦月月清楚,就算是资深的自己同行,比如相传雪海关里有个小矮子,是那位平野伯的斥候长,手段很犀利,但就算是他,想找到自己,也无比艰难。

偏偏,

剑圣,

就一个人找上门来了。

“因为你身上的香味。”剑圣回答道。

“香………味?”

“我娘子在雪海关的作坊里上工,那是一个香水作坊,每天,都会有不同的花香,所以,每次下工回来,我都能在她身上闻到浓郁的花香,她也会告诉我这是哪种花的香气;久而久之,我就对花的香味,很熟悉了。我是寻着你身上特殊的花香味找到的你。”

………

郑伯爷凯旋了,

一场本该两天就能完全解决的战斗,

被郑伯爷硬生生地打了十天。

随之而来的,

还有大量的野人奴隶以及茫茫的牲口群。

“郑老弟,伤员就先留你这里帮我照看一下,我这儿就先率军回奉新城向王爷复命了,毕竟多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但哥哥我觉得,这两次攻城战,很值!”

“大哥,我们马上就能再相见了。”

“哈哈哈哈,那是,对了,郑老弟,那个攻城之法,你能不能也像你的那个《郑子兵法》那般,写个册子出个书?”

“可以。”

“好,好啊。”

李富胜大笑着领着亲卫先行出了城,他急着要回去复命。

郑伯爷则回到府邸,出征回来,按照习惯,应该享受享受温柔乡了。

然后,

他看见了在屋子里等着自己的四娘。

“四娘……”

郑伯爷脸上当即露出了笑容。

“主上,剑圣的家人来报案,说剑圣失踪多日了。”

“………”郑凡。

剑圣失踪了,

而且是不辞而别;

这件事,对郑伯爷的打击很大,他还在想着怎么忽悠剑圣跟着自己去镇南关前线呢。

报案的,是剑圣家里人。

但郑凡清楚,

剑圣他不可能是被拐卖了,也不可能是走丢了,他要走,必须他自己想走才可以。

所以,

他是厌倦了这种平常人的生活,觉得这场游戏,玩腻了,所以不辞而别的么?

总之,

在得知剑圣失踪的消息后,

郑伯爷整个人显得无比失落。

他洗了澡,

他穿着一件褂子,

坐在厅堂的门槛上。

公主和柳如卿来看过他,毕竟丈夫出征归来,做妾侍的和做妻子的,肯定得来慰劳慰劳。

但看着郑伯爷一个人孤单单地坐在那里的情形,

熊丽箐和柳如卿都止步了。

公主有些疑惑道:

“相公应该是出门打仗的啊,怎么看起来,像是被棒打鸳鸯了?”

柳如卿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道:

“叔叔莫非是因为李富胜大人今日离开的原因才这样么?”

………

坐到晚上,

郑伯爷美滋美味地吃了晚饭。

然后,

因为外面晚上蚊子多,所以他坐在了屋子里,继续落寞。

“嗡!”

一道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吱呀………”

门,

被推开。

郑伯爷的眼睛,当即亮了起来。

来人,

正是剑圣。

“噗通!”

剑圣将一颗人头放在了郑凡面前的茶几上,人头用布包着,但有血迹渗透出来。

郑伯爷脸上当即露出了嫌弃的神情,

起身,

道:

“大晚上的,你把这么吓人的东西拿给我看,是想让我今晚梦魇么?

我的胆子,向来是很小的,可看不得这般骇人的玩意儿。”

一个靠军功上位的伯爵,

一个踩着无数颗人头成就今日权位的大将,

竟然说出这种话;

好在,剑圣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剑圣指了指人头,

道:

“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您瞧不起我,十件!”

剑圣将龙渊,也放在了茶几上,

道:

“答应我,让孩子们多读两年书;人,我替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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