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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走夜路,

碰见吊在树上呼救的女人;

这种开篇,郑伯爷见得多了,若是魔王们都在身边,郑伯爷不介意去救一救,纯当是闲来无事时找点乐子;

但现在,他懒得理会。

同样懒得理会的,还有公主。

郑伯爷是不信公主的弩箭是射偏了的,但他真心觉得自己背上的公主二话不说直接给那女人射死的行为,做得是真心漂亮。

既然你家里人都被盗匪给杀了,你自己看样子也被盗匪侮辱过了,

人间你已不值得,活下来大概也是继续承受着无边痛苦与梦魇,

那我们就送你下去和家人团聚吧。

阿弥陀佛。

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总要让你强行被拉入,明明预感到是个坑,你也打算绕过去了,绕了一半时,才发现这个坑比想象中还要大。

女人此时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厉鬼形象。

这个世界,是有“灵”的,魔丸这种舶来品先不算,就是在不久前,郑伯爷也曾见过摄政王引“灵”入体,而在更早时,郑伯爷也拿到过一块玉人令。

若是再要细究的话,沙拓阙石死后变成僵尸,也是这一现象的一种具体呈现。

但其他的,不管哪样,都很稀有,偏偏郑伯爷现在遇到的这个,就显得有些廉价了。

很早以前郑伯爷就确定过一件事,那就是他并非是什么天选之子,否则无法解释哪个天选之子每次冲阵时都会遭遇暗箭和意外;

所以,郑伯爷并不认为自己背着个公主走个夜路也能讨个头彩,撞见个什么大宝贝。

公主见到女鬼向自己扑来时,本能地抓紧了郑伯爷的肩膀。

在这个时候,公主自然觉得郑伯爷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郑伯爷在公主抓紧自己肩膀时,

本能地喊道:

“儿砸!”

在这个时候,郑伯爷自然觉得自家儿子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砰!”

魔丸从公主衣袖里疾驰而出,直接撞在了那女鬼身上。

女鬼宛若断线的风筝,砸落在了地上。

但落地后,却猛然化作一团绿色的迷雾飘散开。

魔丸悬浮在空中,

身形开始显化,

是一个婴儿的形象。

“灵?”公主惊呼。

她知道自家皇兄身边有一个灵,没想到自家丈夫身上,也有一个。

他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不过,

刚刚他喊什么来着?

绿雾开始弥漫开,像是融入了四周的环境。

魔丸有些疑惑,目光在周围逡巡,不像是在搜查着女鬼,而像是在找寻着其他的东西。

“嗡!”

就在这时,

一道箭矢破空之音传来。

“唧唧!!!!!”

紧接着,是高频的惨叫声,不是人的叫声,而像是某种动物。

倏然间,

郑伯爷只感觉自己眼前视线一阵模糊,但很快就又恢复正常。

魔丸则直接飞了回去。

在郑伯爷的视野里,前面是有一棵树,树上是有一根绳子,但绳子上绑着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只黄鼠狼,也就是黄皮子。

树下,是有一团垒砌起来的一圈,但里头的火早就熄灭了,而且看样子熄灭很久了。

那只黄皮子身上有一个窟窿,树上还插着一根弩箭,显然是先前公主射出的那一根。

所以,先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这黄皮子弄出来的幻境。

怪不得魔丸一出来就在那里迟疑和搜寻,显然,魔丸是发现不对劲了。

但似乎没等魔丸做下一步动作,附近,就又有人射出了一箭帮忙破了局。

郑伯爷知道,黄皮子似乎是能通过释放出某种致幻的气体来干扰和影响人的心神,而魔丸的能力,一则在于对灵魂体的对决,二则在于进入郑凡体内对郑凡实力进行一种加持。

而这种致幻气体,理论上而言,还是属于一种“物理实际”的范畴。

毕竟,你不可能让魔丸出来就开始学薛三那样研制什么解药帮忙解毒,人家专业不是这个。

“我们,是被祟了么?”公主自言自语道。

楚地多妖,当然了,相较于人的数量而言,妖,当真是无比稀少的了,但类似这种山精野魅对人进行戏弄甚至是戕害的事儿也并不算罕见。

“你们没事吧?”

这时,前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男子头发半白,手中拿着一张弓,看起来,应该快五十了。

“多谢壮士相救。”郑伯爷感谢道。

虽说以魔丸的能力,也就再多要一点时间就能找到目标从而破除眼前的局面,但人家毕竟是出手帮了你的。

男子有些警惕地在前头停了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公主开口道:“我们是逃人,我父不允许我嫁给贱民,所以我让他带我逃出家里。”

这倒是符合二人的形象,也算是最为贴切的谎言。

男子眯了眯眼,目光在郑凡和公主身上逡巡一轮后,道:“我叫江虎,这这山中的猎户,你们先前是被黄狗子祟到了,只是可惜了,先前我那一箭虽说射中了那条黄狗子,但没能射中要害,还是让他给逃了。”

说着,

江虎看了看郑凡,

道:

“贱民娶贵女,呵呵,倒是有胆量有气魄,你们这是在逃亡么,不如去我那里歇一晚?”

“如此,就麻烦虎哥了。”公主应了下来。

就这样,江虎在前面带路,郑凡背着公主跟在后面。

其实,郑凡一直很想问那条叫“小青”的青蟒为何没有事先做出预警?

魔丸属于灵魂体,对灵魂方面比较敏感,但那条青蟒算是妖兽,不管那黄鼠狼叫黄皮子还是叫黄狗子,既然能迷惑人心,显然已经属于成精的一类了。

按理说,那条青蟒应该会做到提前预警的。

但结果,不光没预警不说,就是这猎户出现在这里,青蟒也没反应。

这就是很大的不寻常。

不过,这会儿不是说话的时候,一般来说,猎户的耳朵都极为好使。

江虎将郑凡二人带到了一处木屋前,其推开木屋门,里面传来了妇人的声音。

“可是回来了。”

“黄狗子闹腾。”

“是么,这两年山里不太平啊,咦,还带了人回来?”

“说是逃人,我带回来歇息一晚。”

“好,我去准备点吃食。”

郑凡和公主进了屋,看见一个妇人在忙着给木屋中央的火炉里添柴火,又架起了锅,开始往里头加水。

“这是贱内。”江虎介绍道。

郑凡行礼道:“见过嫂子。”

公主也行礼道:“见过江家嫂嫂。”

“哎哟,干嘛这般多礼数,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先坐着,我这就煮点汤食来给你们吃。”

江虎示意郑凡和公主围着火炉坐下烤火,随即问道:

“这是要往哪里逃去?”

不等郑伯爷开口,公主就直接道:“还不清楚,本想着先进山躲开再说,现在想想,可能要翻过山,去晋地。”

“去晋地?”猎户有些意外道,“那里可是在打仗。”

公主点点头,有些委屈道:“可楚地,已没我二人容身之处了。”

听到这话,江虎有些咂舌道:“看来,呵呵,看来弟妹出身不简单啊。”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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