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辛苦金萱
第二本彩虹系列的故事终于写完了--啊,说错了,应该说是第三本才对,因为彩虹之二是寄小姐秋写的,呵。
想当初和简家姊妹花讨论彩虹这个系列时,为了让七个故事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关联性(毕竟是系列书嘛),我们曾说一定要让“彩虹”这两个字出现在书中,不管是天上的、地上的,或者是在梦里也行,结果没想到萱写第一本《红线》时,就给他晃点了。
啊啊啊啊啊--别打我!
我承认自己在写《红线》时,真的完全忘了彩虹这回事,直到写完交稿,和简家姊妹相约喝咖啡聊是非的时候,简小薰得意扬扬的跟我说她大把的将彩虹写进书里时,我才啊的一声说我忘了。
呜呜呜,对不起啦,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忘记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寄小姐秋都可以把我们规定一定要写青梅竹马这个大重点给恶意遗忘了,那么萱的不小心,应该也就没那么罪大恶极了,对不对?
不管如何,这本《黄纱》萱可是有把彩虹给写进去喽,不信你们去找找看!
另外,在写作《黄纱》之时,新月网站更新了,而最近强力主打的就是金萱领衔主演的彩虹(不好意思,借广告词一用)的广告,出版社大方的公布了活动办法,大手笔的准备要赠送总共七十本的彩虹系列的书。
ok,重点来了。
萱很认真的看了一下活动内容(毕竟是自己领衔主演的系列书,不看就太说不过去了),题目是找书中男女主角的初吻是在第几页。
很好,这真是个大胆而火热的问题,但是问题是这个彩虹系列是青梅竹马的故事,男女主角的初吻天知道是在他们三岁、四岁或者五岁时就用掉了。
所以,在看完活动内容后,萱便很热心的在心中建议,最好是在初吻前面加上“书中”两个字会比较好。瞧,萱多热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