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人挂掉电话,抬腿给了徐二一脚,冲着另一个人点点头,“做了。”
“慢着,”一直没说话的吴墨走上前,接过那男人手中的片儿刀,盯着徐二,呵呵地笑了,“徐二,没想到吧,今儿个我送你去见阎王。”
说着手起刀落,余找找猛地闭上眼转过头去。
把徐二的尸体套在麻袋里,四个人出了胡同上了辆面包车,余找找心头一团乱麻,看着这些人也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
“可惜了熊子,妈的让徐大给废了!不然今天,也能解解恨了。”
余找找已经不止一次听到“熊子”这个名儿,想来熊子,就是熊哥了吧。他心底暗暗叹了口气,好长时间没这么跑过了,有点儿虚脱。
其中一个男人就拿脚踢了踢他的脚,“你就是熊子的徒弟?”
余找找睁开眼,点了点头。
那男人接着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盗贼么?”
余找找皱起眉,吴墨开始解释,“盗贼的意思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我们不偷老百姓,但是我们偷小偷儿。我们不会虐待你,赚钱五五分,你可以自己住,没人管你。”
余找找没说话,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了,跟着谁都一样,只是能让吴墨用身体来套住对方的组织,能好到哪儿去?
徐老大溜了,溜得特别迅速,连这些孩子一个都没带走,仓库里站着五六个男人,中间围着一满头银发穿着唐装的老头儿,
“我就说,徐大那脑袋,怎么可能让你们几个小的逮住?你们还不信,怎么样,这回打草惊蛇,下回想找他可难喽!”
仓库里的小孩儿一个个靠成堆儿,聚在一起,茫然地看着这群新来的人。
“是,您老料事如神,那这帮小孩儿怎么处理?”
“交给警察,咱们可没那功夫当雷锋。”
说着那老头儿走到余找找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孩儿,跟我们走吧,你这手艺,荒废就可惜了。你不想找到徐老大么?不想给熊子报仇么?”
☆、第三章
综上所述,余找找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儿。爹不疼娘不爱对他来说都是种奢侈的幸福,在他这短短十几年不幸的人生中,熊哥是他唯一能够想起的好人。
想报仇吗?想,也不想。
不想是因为懦弱,没胆子杀人。想是因为,他不报仇,活着除了活着,就什么都没有啦!
人活着,有牵挂才有奔头,没有奔头......人就完了。
十五岁的余找找跟着盗贼走了,从偷普通人变成偷小偷。这是项高难度的技术活,他跟着盗贼帮闯南走北,颠沛流离。
余找找丑啊,即使少年雨后春笋般抽苗发芽,他脸上那道疤却永远不会变,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迎接着人们的好奇,然后是怜悯,或者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