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希抽着烟,探究的目光始终逗留在尼尔斯身上,他越是漠视她,她对他的兴趣就越大。
顶着她的注视,尼尔斯沉着地吃完饭,刚想起身去放托盘,这时,内森来了。
内森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又强行将他按了回去,嘴里道,“别急着走。来来来,陪我来几局。这一年,我可是每天都在苦练。”
尼尔斯道,“今天不合时宜,下次有机会……”
不等他把话说完,内森就不满地嚷嚷起来,“怎么不合时宜?我们偶然才见一次,谁知道下次碰面是什么时候。”
停顿了下,内森又道,“还是说,你怕了?今天你要是输给我,这天才记忆王的称号就要让出来了。”
知道他是在用激将法,尼尔斯有些无奈地笑了下,道,“好吧。你想怎么玩?”
“三副牌,除去6张大小怪,一共156张。扑克牌无秩序打乱后,一字排开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三十分钟的自由记忆时间,但不能做笔录。随后,我们背对牌局,第三方随机抽取其中20张牌,报出牌上的花样。我们必须说出这几张牌的正确位置,包括重复的花样,速度快且准确率高的人,赢。”
“可以。”
见他同意,内森喜形于色,目光一转,看见了坐在一边的樊希。
“为了公平起见,我让这位不认识的小姐来洗牌选拍,你有没有意见?”
尼尔斯伸手做了个请。
于是,内森问樊希,“我要挑战他,你愿意替我们做见证吗?”
樊希道,“吾之荣幸。”
内森一拍桌子,道,“那就这样,一锤定音。”
尼尔斯和内森坐在一排,在目睹她洗牌打乱秩序之后,两人背对着她。樊希将156张的牌一张张排列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行13张,一共12列。
“ok。”
听到她的声音,两个男人同时转过身来,樊希道,“现在是9点,到9点30,记牌结束。”
樊希对游戏本身兴致缺缺,吸引她的,是尼尔斯这个人。
樊希点起烟,在尼尔斯面对面的地方坐了下来。都说他是天才,她倒是想看看,他到底有多聪明。
自从记牌开始,尼尔斯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牌上面。他双手交握,搁放在桌子上,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小麦色的手臂。结实的肌肉流线清晰,说明他平时非常注重锻炼。有脑子,有身材,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天敌。
他低着头,双眉微拧,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专注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桌子上的牌阵,神色认真而投入。男人专注于工作的样子,最性感,可以说是充满了诱惑力。樊希咬着嘴唇,努力克制下想去勾引他的冲动。
一阵风吹来,香烟上的烟灰吧嗒一下,掉在了他的手臂上。
他抬起头看向她,只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在他眼底似乎捕捉到了什么,可来不及回味,就给溜走了。
尼尔斯站了起来。
内森道,“你干嘛?”
“我去抽根烟。”
内森,“时间不等人。”
尼尔斯道,“全部记住了。”
“什么?”内森一脸震惊,“这才几分钟,你就记住了?”
樊希看了眼手机上的秒表,时间过了5分32秒。
他真的都记住了么?还是因为她的存在太强烈,让他思想无法集中了?
将烟头碾灭,她突然对这场比赛很是期待。
尼尔斯站在不远处吸烟,他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烟头的火光一闪一灭,探照灯将他影子拉得很长。
樊希看着他,一瞬不眨。脑中突然又闪过小卖部里那惊险的一幕,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有魄力,任何时候,都是大局在握。
尼尔斯抽完烟并没有坐回原位,而是在不远处和马克说话,直到过了二十分钟,内森也记牌结束,他才走了回来。
内森道,“你真就这么胸有成竹?”
这个美国佬问出了樊希的质疑。
尼尔斯道,“这个速度不算快,世界纪录才4分钟。”
“……”内森瞬间无语,觉得自己要被气死。
樊希冰冰凉凉的声音插入两人之间,“快没用,得看精准率。”
一语惊醒梦中人,内森一巴掌拍在桌面上,指着樊希道,“你真相了。”
两人转身背对牌,樊希报出花色,他们随后在纸上写下排列顺序。
一共三次机会。
内森三战三胜,记牌时间26分多钟。
尼尔斯三战三胜,记牌时间6分多钟。
两人准确率一致,但尼尔斯却比内森快了整整四倍。
这四倍,拉出的就是凡人和天才的距离!
樊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中满是不可思议。一共156张牌,他费时332秒,平均记一张牌才2秒。2秒是什么概念?也就是滴答滴答两下!一个数字,他差不多一眼扫过,就全部印在脑中了。这样的大脑和扫描仪有什么区别?
内森打了他一拳,笑着摇头,“你小子厉害啊。我练了一年记忆,还是搞不过你,甘拜下风。”
尼尔斯笑笑,“我的记忆力确实比别人好了一点,也许你再练一年,就能超过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