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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盛世娇宠之名门闺香 > 148天敌

148天敌

她心底更凉了,这大概就是人走茶凉,世态炎凉。

她如今与那等人家有了婚约,等于是没了前途,所以连贵妃姑母也没有从前疼自己了。

而端木绯这傻子却一步步混得风生水起,得了祖父的青眼,连皇帝、贵妃和涵星也对她另眼相看……

凭什么?!

端木绮暗暗地握拳,心口仿佛有一头凶猛地野兽在咆哮叫嚣着。

渐渐地,端木绮只觉得四周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屏障把她和周遭的其他人隔离了开来,亭子里那阵阵欢声笑语仿佛是另一个世界,而她仿若一粒弃子般被人遗忘了……

她直愣愣地站在原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宫女的声音似远还近地传来:“皇上,贵妃娘娘,太后请两位端木姑娘过去慈宁宫陪她用膳。”

既然贺太后来唤人,皇帝也就没再留她们,端木绯和端木绮皆是屈膝告退,随着宫女一路西行,朝慈宁宫走去。

这一路都是沉默无语,端木绮还在记恨端木绯乱说话坏了她的好事,再也没搭理她,包括在慈宁宫时,也只作天真地哄着贺太后。

用了午膳后,贺氏就带着两个孙女与贺太后告辞,坐着马车回了尚书府。

此时才不过是申时,天色还亮堂着。

端木纭早就湛清院里等着端木绯了,她一回来,就让丫鬟奉上了香喷喷、热腾腾的鸡丝面。

“蓁蓁,快吃碗面,填填肚子。”端木纭心疼地看着妹妹,觉得她在宫里肯定没好好吃上一顿饭。

这碗香菇鸡丝面是用在炉子上煨了大半天的鸡汤作为汤底煮的,鸡汤已经用小火熬成了浓郁诱人的奶白色,再加入劲道的手工鸡蛋面,配以鲜嫩的缕缕鸡丝、香菇以及酸菜,那食材天然的鲜香味混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酸味扑鼻而来,令人闻着就是垂涎欲滴。

端木绯本来觉得自己不饿的,看着这碗汤面,忽然就觉得饥肠辘辘,呼噜呼噜地就吃了大半碗。

等她漱了口又饮了半盏茶消食,才兴高采烈地与端木纭说起了此次进宫的见闻,其中也包括皇帝与酒的二三事。

听说皇帝让妹妹酿什么碧芳酒,端木纭微微蹙眉,觉得妹妹平日里要上闺学,要去祖父那里做功课,要练字练琴,偶尔还要帮着自己掌家,已经够忙了,现在还要特意给皇帝酿酒,委实也太辛苦了。

不过看端木绯兴致勃勃的样子,端木纭也不会给妹妹泼冷水,不露声色地主动提议道:“蓁蓁,这碧芳酒需要备些什么食料?你列张单子,我让人去准备。”

端木纭含笑看着妹妹,想到自己最近忙,有些事可能顾不上,要记得提点张嬷嬷一句,千万别累着妹妹了。

“谢谢姐姐。”端木绯笑得灿烂,“等我的酒酿好了,给姐姐第一个试酒。姐姐这些天辛苦了,饮些碧芳酒和血益气,除风散寒。”

碧蝉在一旁涎着脸对端木绯道:“姑娘,可不可以也赏奴婢一……不,三杯啊?”

“你这小酒鬼!”绿萝有些好笑,指着她的鼻子笑道。

丫鬟们笑作一团,端木绯大方地一挥手道:“放心,这院子里见者有份!”

“呱呱!”

多宝格的方向传来了熟悉的鸟叫声,端木绯循声看去,小八不知何时停在多宝阁上的顶部,抖着翅膀俯视着她们。

端木绯眼角一抽,又补了一句:“小八,你没份!”

这只小八哥啊,真是贪吃,上次就偷吃了她酿的梅花酒,还不胜酒力,醉后足足“呱呱”叫了一晚,扰得一院子的人没睡好觉。

那以后,端木绯就放了话,让院子里的人都把包括料酒在内的酒水都看好了。

“呱呱?”小八疑惑地歪了歪小脑袋,仿佛在问,为什么啊?

端木纭看着妹妹训鸟的样子,忍俊不禁地笑了,丫鬟们也是以帕掩嘴,笑得乐不可支。

整个湛清院随着端木绯的归来,涌入了一股活力,笑声不断。

端木绯在内室里歇了一个下午觉,直到黄昏时端木宪回来了,她才重新洗漱了一番,一如既往地去了端木宪的外书房。

幽静的书房里,只有端木宪一人。

外面天色阴沉,天空中又零落地飘起了小雪,丫鬟已经把屋子里的宫灯点亮了。

橙黄色的灯光把端木宪儒雅的脸庞照得越发柔和,满面红光,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

很显然,端木宪的心情很不错。

“四丫头,今儿去宫里怎么样?”端木宪笑容满面地问,与端木绯闲话家常。

下午,端木宪被皇帝宣召去了御书房,皇帝心情不错,对着他好生一番夸赞,夸他谨言慎行,赞体恤圣意,为主分忧,接着又赏了他文房四宝茶叶茶具。

端木完被夸的当时就懵了,不明所以,后来还是贵妃派了一个內侍在宫门口等着他,悄悄把今日在御花园里发生的事告知了他,他才知道了来龙去脉,原来是端木绯在君前应答得当,使得皇帝对他的赤胆忠心大感满意,是以龙心大悦。

回想着那內侍所言,端木宪心里感慨万分,对端木绯是越发喜爱了。

他这个四孙女虽小,但是冰雪聪慧,机灵乖巧,又才学出众,算学、围棋、书画皆是翘楚,每一样拿出来都可以令得整个京城为之俯首折腰,更难得的是,她的“机灵”能对家族有所助益……

也难怪似楚氏这样的簪缨世家,如此着重于对家中嫡女的教养,这女孩子养好了,可不单单只有联姻的作用,更是可以在细微之处体现一个家族的教养与气度。

只怪他明白得太晚了,二房和三房的绮姐儿、缘姐儿都已被养歪了,现在只能从四房、五房的嫡女抓起,看看有没有可造之才了。

所幸姑娘们还小,不急,且慢慢看着品性,这品性不端又无自知之明就是如小贺氏般给家里招祸!

端木宪正心不在焉地思忖着,就听端木绯脆生生地抛出一句惊人之语:“若是孙女没猜错的话,祖母可能是打算让孙女代替了二姐姐同杨三公子的婚事。”

闻言,端木宪瞳孔微缩,难掩惊色,再一想,又恍然大悟,目光微凝。

皇帝的赐婚圣旨已下,端木绮与杨旭尧的亲事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自然是板上钉钉的事,因此之前端木宪也没往端木绯说的这个方面想。

此刻被端木绯这么一提醒,他也觉得贺氏的行为蹊跷得很。

贺氏是贺太后的胞妹,平日里逢年过节都会去给太后请安,也时常带上端木绮、端木缘一起,可是带上端木绯,那可是头一回。

再联想杨羲被皇帝治罪,以及前两日端木绮又跪又病的事,端木宪一瞬间就把其中的关键想透了。

端木绮这是不满意这桩亲事,就玩起一哭二闹三上吊,而贺氏终究是心软了,就把馊主意打到了端木绯的头上。虽然端木绯委婉地说是“可能”,但端木宪心里已经觉得这事八九不离十,以贺氏的性子,这恐怕就是她心里的打算。

想着,端木宪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眸底瞬间就掀起了一片狂风怒浪,嘴角的笑意不再。

他对贺氏太失望了!

明明,他早已同贺氏说得如此明白,这桩婚事不得更改,贺氏居然还敢背着他搞鬼,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端木宪的神色间划过一丝冷厉。

更可恶的是,她竟然敢打端木绯的主意!

端木绯似是不觉,笑眯眯地继续补充道:“祖父,我以为祖母和太后应该也不是真想让孙女替嫁,许是太后跟祖母透了底,知道同杨家这门婚事成不了,过个几年皇上就会收回成命,因着孙女的年纪比二姐姐小,能多拖几年,所以就想让孙女先顶上呢。”

端木宪上下打量着端木绯,见她从头到尾都微微笑着,怡然自得得很,不见一丝惊慌,心也随之静了下来。

“四丫头,”端木宪看着她饶有兴致地问,“你怎么想?”

端木绯这个时候当然不会与端木宪客气,直白地说道:“祖父,羊肉虽然鲜美,可是我只爱吃,不当替罪羊的。”

“四丫头,你和你二姐姐那可是姐妹。”端木宪的语气中透着一抹别有深意。

端木绯听出这是在考校自己,下巴微抬,道:“祖父,古语有云:‘子孙不患少,而患不才;产业不患贫,而患难守。门户不患衰,而患无志;交游不患寡,而患从邪。’……”

端木宪确实存着考校之心,但端木绯的回答却再一次出乎他意料,不禁面色微凝。

是啊,子孙不患少,而患不才……

屋子里寂静无声,只有那宫灯里的烛火微微跳跃摇曳着。

须臾,端木宪朗声大笑。

“四丫头,说的好。”他重重地击掌两下,看着端木绯的眸子里越发慈爱,“这件事祖父……”定不会姑息。

然而端木宪的话还没说完,端木绯就笑着打断了他:“每次都是祖父您出面打压,她们永远都不会觉得是自己做错了。”

“她们”指的不仅是端木绮,也包括贺氏和小贺氏。每一次她们做错了事,自作自受,却只会觉得端木宪偏心,从来不懂得反思。

用通俗的词来形容就是三个字:不记打。

端木宪深深地看着端木绯,目光穿过她落在了她身后的一个红木雕花匣子上,那里放的是今日皇帝刚赏赐下来的东西……

耳边就听端木绯认真地说道:“祖父应该不希望我们端木家在您之后,就再无建树吧?……唯有世代簪缨,方为世家。”

端木宪心中一凛。

端木宪寒门出身,靠科举入仕,用了数十年才爬到如今的地位,哪怕再进方寸也是艰难至极。他这一生最大的期望就是让端木一族发扬光大,有朝一日成为如楚氏般的世家大族!

如今的他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哪怕日后坐上首辅之位,也不可能永远庇护端木家。而想要世代簪缨,靠得并不是自己,而是子孙后代。

为了端木家的未来,自己绝对不能再手软了!

人总得要痛到根子上,才会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端木宪沉声应下,“这件事祖父就交由你了。”

端木绯笑了,如往常般笑得天真可爱,福身谢过了端木宪。

陪着端木宪下了一局棋后,端木绯就独自回了湛清院的小书房,吩咐锦瑟伺候笔墨。

清水徐徐倒入砚台上,端木绯拿起一方墨条,反复转动研磨起来。

皇帝金口玉言,这圣旨绝非儿戏,就算是太后也不能无缘无故地让皇帝更改圣旨,以免有损君威,而且自己又刚刚才在皇帝面前提了“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就算太后真不知轻重地说了,皇帝也定会明白这并非是端木宪的主意,是太后和贺氏打的算盘。

太后如果真的想要“李代桃僵”,那么就必须等一个契机……

不一会儿,清水渐渐浓稠,被研磨成浓浓的墨汁,墨香缭绕。

端木绯放下墨条,勾唇笑了。

她不急,急的应该是端木绮和贺氏。

端木绯拿起笔,按着记忆,缓缓地默写起碧芳酒的酿方来。

一笔一划,一撇一捺,一手簪花小楷已经与“楚青辞”有所区别了,但依然端正漂亮。

她的眸子熠熠生辉,如星辰,似刀芒。

而且……

她大冷天地进了一趟宫,可不是为了陪太后她们玩的,为的当然是一件更重要的事。

希望皇帝不要让她失望。

端木绯弯嘴笑了,一双大眼一不小心就笑得眯成了缝,就像是一只心想事成的小狐狸般。

“呱?”小八哥脚下一个趔趄,总觉得自家主人有点像它的某个天敌。

------题外话------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一章1500字,一天四章的更新量,比我一章9000字,一天一章要勤快呢?

我是不是也该这么干?(微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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