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致远在外面和生意伙伴用过晚餐之后回家,已是深夜,薄云吃一堑长一智,老老实实地等在家里,困得死去活来也不敢睡。
她在咖啡馆几乎站了一天,沐浴之后正窝在沙发上揉小腿。不像那些常年穿高跟鞋而变形长茧的脚,薄云的脚长得很秀气,柔弱无骨。粒粒粉雕玉琢般的脚趾排列成尖尖小笋的形状,泛着淡淡粉红色。
他进门之后,薄云立刻弹起来,站在门口迎接他,他把领带扯下来扔给她,身上有一点淡淡酒气。薄云很想提醒他,酒后驾车不但危险,而且违法,可是她识趣地闭嘴。
“你要喝水吗?”她问。
“加冰。”他说话一如既往地简洁,多一个字都吝啬。
薄云把冒着凉气的水端到他面前,宁致远冰箱里一直屯着 “perrier”矿泉水,一定要冰过。这种牌子的进口矿泉水薄云打工的咖啡馆也有出售,比咖啡还贵。她平常在宁致远家都不敢喝,都是凉白开。
“你在家做什么?”
薄云心想,这是你家,不是我家,但她诚实回答:“没什么事可做,翻翻杂志。”
“我的杂志你看得懂吗?”
薄云很想翻白眼,这是对她智商赤裸裸的鄙视吗?
“英文的我没看,但中文的我看得懂。”
“那就好,培养一下你的品味。你看你穿得像什么样子?给你的信用卡有没有刷过?让你去买些像样的衣服怎么不听话?”
薄云低头看,她的衣服有什么问题吗?十八、九的岁的女孩子不就是t恤短裙或者牛仔裤,还能有什么花样?
宁致远把她一把拉过来,玩她小巧的耳垂,她脸颊泛红,花瓣一般,一层细细的绒毛,娇嫩得很,他在她脖子上咬一口,肾上腺素飙升,吃掉她!骨头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