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薛英杰的说法,钱汝君很高兴,因为完全符合他的心意。大汉虽然不能说没有诈骗,但是毕竟少得多。街边街尾都是认识的人,再加上信用值,是一个人很好活下去的标准。大部分的人,不会把骗别人当成一件得意的事来说事。而是为尽量维护信用。
尤其是普通地里的农民,他们一年到头就跟借贷脱离不了关系,时常有一部分的家当,借放在高利贷手上,或者附近大地主手上。几千来,信用是维系整个社会支撑下去的好方法。
所以钱汝君高高兴兴地对薛英杰说:“我就是来找猪肉的,快带我去看。先说好,不新鲜我可不买。”
钱汝君可不怕买回去后会不新鲜,因为空间里虽然没有冷库,在里面的东西,却不会坏,只要送进去空间里,就能保持好久的新鲜度。
刚才见市场的环境,钱汝君近乎绝望了,想着要不要做素饺子算了。但钱汝君认为,即使菜饺子,还是要放一点猪肉提味,味道才会香。所以她一直想做着万一的偿试。
如果不行,她只好买回猪肉,回去宰杀,即使再不愿意做这件事,再没有经验,会浪费很多的肉,但总比让人家吃烂肉饺子好。做人要有良心,做菜给别人吃更要有良心。钱汝君向来是一个本着良心做事的人。
东市面积虽然很大,但肉市的范围并不大。只走一百多步,钱汝君就跟着薛英杰走到他的店面上。他的店面门面并不大。只是有边门能让人走进去。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以卖肉为生。
钱汝君不知道,大砍刀走得是大批发路线,做得主要是技术活,以屠宰为业。在肉市里,算是少见的。反而是活牲畜那边,比较常见这个职业。
据说,薛英杰会选择在这里落户,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父亲、祖父都是肉户,他算是继承祖业。
“这是你的店?看起来不像开门做生意的?”钱汝君评价说道。
“开店做生意还要什么标准吗?”薛英杰闻言,没有直接回答。他觉得这样好静不好动,并且沉稳的孩子,真是少见。如果小孩都是这个样,他就不会讨厌小孩子了。他最怕个性跟他像的孩子。那简直是无法无天。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他想到小时候干掉的那些地痞流氓,真觉得人生也就是那么回事。
“你看,别人都把门都打开,让客人方面看肉挑选。”钱汝君说道。她的语气很平和,倒是不怕惹火眼前的人。
“懂行的,就知道我家有好肉。我家从祖父那一代,地盘就在这里。光靠那些懂行的人,我生意就够了。我还想过日子,可不想整天工作。”薛英杰哈合大笑说道。在大汉,他这种想法,也算是奇葩了。因为他工作,不像一些混混只想打秋风过日子,从别人身上黑点钱来花。但是又不像勤勤垦垦工作的人一样,每天只想多挣点钱。在后世,这样的人才是正常人。
门口等了一些人,看起来大砍刀薛英杰出门这一段时间,来买肉的人都没有走,而是留在这里等他。他们知道薛英杰虽然偶而会出门去忙,但不会在肉还新鲜的时候,离开太久的时间。
从房间外面,就可以看到薛英杰屠宰的现场。
来的人都是老顾客,也就是老顾客,才会知道薛英杰什么时候宰杀猪肉。人们毕竟还是希望买到新鲜的猪肉。
早上宰杀的猪肉如果一个小时内卖不掉,薛英杰也会二话不说,开始把肉熏制起来。经过熏制,猪肉会发出别样的香味,而且保存期限更可以拉长。
至于用盐腌制,在这个时代,显得太过奢侈了。
钱汝君看了看薛英杰用来熏制的木料,猜不出是什么树木,她对树木并没有什么研究。
不过,她对猪肉的研究就多了,好的猪肉,刚屠宰之后,没有什么太重的腥味,经过放血之后,只要没有跟血放在一起,气味还是比较新鲜。
钱汝君没有理外面这些人的交谈,直接走了进去。只有亲眼看过,她才能安心选择薛英杰的猪肉。不然,会聊天臭屁的人多了,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来自于后世骗子横行的社会,钱汝君对人有着天然的不信任。
她看放置在桌子上的猪肉时,第一眼倒不是看猪肉,而是看桌子。如果桌子不乾净,你又怎么能期待看到健康的猪肉?幸好,钱汝君看到色泽虽然黝黑,但乾净的桌面,然后钱汝君看向猪肉。表皮并没有斑痕,很少有血水或水渗出。瘦肉部分颜色浅,呈淡粉色,有光泽,白色脂肪呈现乳白色,肥肉部分,大小适中。这时代,应该不会有瘦肉精这种东西。而且,肥肉的价格在大汉,应该比瘦肉贵。因为肥肉还能回家炸油。算是家里重要油脂的来源。其实,猪油煮东西,比植物油来得香。钱汝君开的店,以后档次的酒楼,应该会用猪油来煎煮食物,至于外面的摊贩,用植物油就行了。毕竟现阶段,钱汝君还拿不出空间猪油,这样说起来,植物油的品质,搞不好比空间猪油来得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砍刀薛英杰已经带着外面的客人走进来了。钱汝君注意到,大砍刀一直没有把刀放下,好像提着刀不会累似的。但进来的这几个人,全部对薛英杰的大砍刀无视,彷佛他拿着刀是很正常的,哪天刀子不见了,他们还要多看薛英杰几眼,找出不合常理的地方。
“小女孩,猪肉你要不要,要的话,你先挑。先说好,肥肉的部分,每斤六钱,瘦肉的部分,每斤四文钱。”薛英杰没有理其他人,先对钱汝君说道。
“我要,不过这些肉你先卖给他们吧!你帮我在现宰两头猪,我给你还是按斤计价。”钱汝君衡量了一下,反正空间里能装得下,又能够保鲜。一次买多一点,总比天天跑来方便多了。
第一七三章 水煎包
“两头猪?小妹妹,你该不会不知道猪有多大吧?你眼前的猪肉,我已经卖掉不少了。”薛英杰并不希望他养的猪白死,总要进人的口腹,让人享受到他的美味!
养猪的人并不多,薛英杰很想改变现状,让猪成为餐桌主流之一。可惜,别人对他花费这么多心力在猪只上面,并没有太多想要仿效的想法。幸好,现阶段,靠猪只糊口已经不是问题。
对于钱汝君夸张的数量,薛英杰并没有感到高兴,而是眉头皱了起来。“而且你们一家人也知不掉这么多猪肉吧?你知道,猪肉不能久放。”
“谁说我要自家吃的,我要出去做生意啊!而且我有特殊的保鲜技巧,不需要告诉你吧!”钱汝君说道。对于薛英杰认真对待猪肉的态度,她并没有任何反感。反而对薛英杰起了爱才之心。认为这个人要是能帮她养殖多好,要是用空间饲料和空间泉水来喂养猪,猪的品质一定能提高许多。比她在钱家农场养的猪,品质更好。毕竟,钱家农场里的五女,对养羊有一套,但对养猪来说,是一个大外行。而未来,猪必定会成为钱汝君事业的一大主力。不过,薛英杰看起来活得不错,而钱汝君现在口袋里的钱,还没有人家多呢!想要把人才收过来也不是你有钱就可以的。没有机缘,这是不可能的。
“我给你杀一头猪吧!你在哪里卖,我要检查之后,才准你卖出。猪肉放到明天早上,都不见得新鲜了。更何况,做什么生意,一天能卖这么多?就算是开饭馆得也不行。”说完,就不理会钱汝君,招待起其他人,大家纷纷涌上来,指着想要的部位。薛英杰会看猪的成色,适当的改变价格。买的人也没意见,知道薛英杰的眼光贼准的。会这时间来的人,没有一个是新人,都能相信薛英杰。
钱汝君就看薛英杰,把手上那把大砍刀,用一勺清水清洗乾净,然后手起刀落,依照客人的指指点点,很快的切出一块肉质成色一致的猪肉。她注意到,从头到尾,薛英杰都没有用磅秤,把肉用荷叶包起来,用草绳困绑之后,就交给对方,对方也就这么收下,付出价钱。
世上多奇人异事,难道薛英杰的手能代替磅秤秤重?钱汝君觉得,她好像做不到,看着薛英杰的表现,钱汝君的手有点养,也很想测试下自己的能耐。
等客人都送走之后,薛英杰并没有马上开始处理钱汝君的事,而是将火盆点起,将肉挂了上去。火盆里,是他用另一把刀削下来的木屑,这一次,要不是钱汝君的眼睛已经变好,还真的看不出刀子的走向。
可见得薛英杰的刀工有多好,看到这样,钱汝君更觉得可惜,人才啊!不过,他为什么不替他杀猪呢?
“你怎么不帮我杀猪?”有问题就问,是钱汝君自认为的美德之一。
“等我先把肉挂上,放久了,肉的味道会慢慢流失。做成熏肉也不好吃了!告诉你,有些店,可是把这些熏肉当成羊肉或其他肉卖的。哈哈哈……”薛英杰说道。
钱汝君很反感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想到刚才在肉市里看到的可怕情景,她反而觉得这些猪肉,要比那些羊肉、鸡肉好。最起码,钱汝君觉得薛英杰在整洁方面,要做得比别人好。
对于薛英杰说要检查肉品状态的要求,钱汝君有点为难,但还是勉强同意了。不然,她就拿不到猪肉了。至于薛英杰要检查,他完全能看到最新鲜的猪肉。只是怎么保鲜的,解释起来很困难,但这时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说独门秘方,别人想要探听,只能自己想办法,要想从钱汝君手上探知。钱汝君身上虽然有很多破绽,但是想要找出根源,无疑地比打开石头还难。毕竟,这时代没有强力火药,用得是热胀冷缩的原理来开山炸石。
薛英杰不愧是高手,他店里有两个伙计,帮他做辅助工作,但操刀放血,一直是他亲自动手,然而,整个过程,他只用了十分钟。
肉块就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放在一个大盆子里。
“我让你帮你提回去吧!顺便看看你住哪里!”薛英杰说道。他说得出,办得到。即使撇下工作,他也要看清楚他卖出去的猪肉能得到好的利用。
“不用,你明天到雍门外就能看到我了。我准备在那里卖。”
“你若要在那里卖猪肉,应该不会好卖吧?其实,不管在哪里,猪肉都不会好卖。”
“你是想说除了你这里以外?放心啦,我不卖猪肉,是卖水饺和水煎包,再加一点玉米浓汤。你要是有兴趣,能来尝尝。”钱汝君把她的打算和盘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