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几乎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朝廷根本给不出抚恤的情况下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们不得不继续啃着人肉干苦捱,最后有人出了个主意,越州城内粮价奇高,也许这些人肉干还能卖出一点小钱
登州义军一开始吃人肉只是为了活下去,但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甚至还开始区分起人肉的优劣来。他们将老瘦男人的肉叫做“饶把火(意即烧这种人肉要多加把火)”,青年妇女叫做“不羡羊(意即味美超过羊肉)”,幼小儿童称为“和骨烂(意即连肉带骨均可食)”,很明显
他们的心态已经出现了扭曲。当一个人连人肉都敢吃,而且还能慢慢品味的时候,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这些昔日的抗金义士见那位老人搅了他们的生意,唿哨一声便扑了上去。好在他们在被收编时已被解除了武装,要不仅凭赵构这次微服私访时带出的几名侍卫根本无力救人。在侍卫们大开杀戒之后,那些“暴徒”纷纷四散逃窜,最后基本都被抓住,但赵构父子却根本笑不出来。
在赵旉看来,吃人是人类社会基本伦理中最大的禁忌,其实质性的危害甚至要大大超过近亲通婚,而历史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吃人果腹是出于人类求生的本能,不宜过分苛责。但古今中外,以人肉为爱好的部族,没有一个能够长存,如羯人等族全都亡族灭种;而长期近亲婚配的犹太人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之一,这无疑是最好的对照。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由于吃人突破了疫病传播的种间障碍,使得该族成员患病几率大大增加。例如,疯牛病的蔓延正是因为农场主为了节约成本,搞出了“牛吃牛(即以牛身上的不可食部分制成牛的饲料)”的类似之举,才使得这一本该自生自灭的疾病迅速传播,甚至还危害到了人类;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人吃人若成为习惯,势必打破人与人相处的底线,而令该族陷入没有节制的自相残杀之中,这一点同样为历史所证明。
因为人类是社会性动物,虽然也一样存在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现象,但强者需要弱者为其创造财富,所以并不会对其斩尽杀绝。
在这种前提下,贫穷的弱者在强者眼中没有掠杀的价值,只需要老实听话、勤恳劳作,便能存活繁衍下去。但吃人若成为习惯,弱者便具备了一点基本价值——被吃,人与人之间将因此丧失所有的信任,社会体系便难以维持。
正因为这样,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便越是贬斥吃人的行为。而在中国古代,只有宋朝没有权贵嗜好吃人而可以免于惩罚的记载。另外,由于宋朝经济上较为富裕,再加上赈灾的措施也比较齐备,而极少出现因为饥荒而“人相食”的情况。
因此,吃人也第一次成为了中华文化最重要的伦理禁忌,这本来是文明开化的标志之一。但金军的入侵轻而易举地令中华大地回到了从前,战争的破坏力之大简直难以想象,而那些因饥荒而被迫吃人的各色人等之中,不少人都会因此滋生出严重的心理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极大,而其中那些于国有功之人,则又像烫手的山芋一样难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