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说得波澜不惊,话里的汹涌,鹰眼已经感觉到了,“那我能替老板做什么?”
“杀人。”老罗笑眯眯地说道。
鹰眼打个寒蝉,老罗凑过去,盯着鹰眼的眼睛:“怎么,怕了?杀过人吗?”
“没有。”鹰眼坐得笔直,他说道:“罗叔,杀人是什么感觉?”
这一瞬间,鹰眼似乎看到了无数血光,就在眼前飞来飞去,那些喷溅出来的血液就像打开了水龙头,浸满地,还有长白山,在那片雪白的苍茫大地上,那些盗墓贼的血飞溅,殷红!
“杀过鸡吗?”老罗漫不经心地问道。
“杀过。”
“那不就成了,杀人,和杀鸡没什么区别。”老罗拿出一个盒子,示意鹰眼打开。
鹰眼说道:“我手里有枪,上次交给我的五四手枪。”
老罗不吭声,示意鹰眼打开,原来里面装的是一把枪,配有不少子弹,“斯捷奇金冲锋手枪。”鹰眼拿起来,颇为称手,“配9毫米手枪弹。”
“识货啊,兄弟。”老罗拍着鹰眼的肩膀说道:“这个是经过改造的,可比最开始的版本精进了不少,现在还是某国特种部队的必备枪械,还有一批火力仍在路上,不就是标枪么,他们有,咱们也有,这个,只是前菜,收着吧。”
“谢罗叔。”鹰眼收起枪,将那把五四还给老罗,这把斯捷奇金手枪经过改造后,为全钢结构,压低了理论射速,提高了射击的准确性,可以利用其20发的弹夹,进行室内或者近距离全自动射击,对对方进行短促火力压制。
毕竟不是狙击枪,所以射程最远为两百米,鹰眼见黑市铁了心要找那两名外籍大汉,便也由得两事合一,只等混乱的情况下,可将黑市的主要人物逮住,不过,老k绝不会出现在火拼现场,如何趁乱中还要拿住老k?
鹰眼不动声色地收好枪,老罗突然站起来,拍拍身上的花生衣子和壳渣子,说道:“走吧,收拾东西。”
“不住这里了?”鹰眼知道他们的阵地时常变化,但没料到这么快。
“嘿嘿,带你去个更好的地方。”老罗盯着鹰眼的脸说道:“你小子来得正好,十三这几年的风头太盛,头两年还好,这两年气血盛,不可一世,咱们这些老人已经入不了他的法眼,相当初,我们替老板打江山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