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嫌剧情发展太慢,所以第98-100章的内容已经全部重写。【】如果你看到第100章的标题是“先知”,那就证明看到的是旧的版本。为免剧情不连贯,请看最新的版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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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提起“失踪长子”的下落,那便不得不将时间往后倒,回到英图历四一二年的十一月五日。
这一日,猎鹰军与五军联盟,在瑟斯尤默顿平原展开最后大决战。士兵的鲜血染红了清澈的曼河,无数雪白尸骨被永远地埋在河底,死亡奏鸣曲的黑色旋律覆盖了所有的光明。何其残酷,何其悲哀。
然而千里之外的布拉格朗日城,这个全国闻名的自由贸易城邦,却满是一派和平之气。它似乎完全没有受到战火的影响,一如既往的繁忙而又美丽,朝气勃勃而又充满生机。
东码头。红李子号商船缓缓驶入停泊区。眼看漫长而又枯燥的旅途终于即将结束,船上的旅客们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激动,从船舱里出来,纷纷拥挤在甲板上,满脸喜悦的欣赏这个自由奔放的城市。
尼克把妹妹扛在肩上,挤到甲板的人群中,向下眺望这座繁华的大城市。
作为全国第二大海运贸易集中点,布拉格朗日城的码头修建得相当国际化,河岸两边的泊位上停满了眼花缭乱划商船、香料船、桨艇、宽底帆船……这些大多都是用于正当贸易的商船,不过也有奴隶走私贩子的巨型三桅黑帆船和极少数的护航战舰。虽然还没有正式进城,但光是沿路经过数量惊人的酒吧和店铺,充满异域风情的建筑,就充满了新鲜感,让人激动不已。
兄妹一大一小的两张脸上,都因兴奋而浮起了同样红晕。
这样的景象,在他们遇到野狼以前,是只能寄托在梦里的奢望。虽然嘴上一直说着要离开大卫堡,但尼克很清楚地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只能把对自由的向往,寄托在收集船的零件上,将自己的家装修成一个船舱。
可是没想到,这一切都发生了!
他们真的逃离那个鬼地方了!
他们自由了!
尼克忽然冷不丁,狠狠甩了自己一巴掌。
“啪”的一声真是又清脆又响亮,旁边的旅客诧异地朝他看来,而骑在他肩膀上的妹妹,小缇娜更是被他吓了一跳。
“没事没事,只是因为眼前的一切实在是太美好了,好得我忽然害怕自己在做梦。但是……”尼克一把激动地抓住妹妹的小手,“感谢上苍,我觉得痛!我是真的真的觉得很痛!所以我不是在做梦!我真的真的不是在做梦!”
旁边的旅客嫌弃地避开他。原本他因尼克的外貌而对其心生好感,想要和他结识一番。但现在……还是算了吧。这人估计脑子有病,自己打自己居然还能够笑得这么开心。我还是离疯子远一点吧。
但是,小缇娜却十分理解哥哥。事实上,她的内心并不比哥哥平静多少。虽然哥哥激动地连手都在发抖,太过使劲儿了,弄得小缇娜有些疼。但她还是笑得很开心。
距离他们离开大卫堡,已经一个多月了。
要说这一路上,可真够不容易的。
野狼一行四人先是一路向西,离开十多公里的丛林,准备抵达艾玛与青盐码头。但阴差阳错,却来到了名为沙雅的小型港口。
他们本该通过沙弗莱大运河北上,但中途却连续遭遇了黑店、窃贼、迷路、没钱等一系列意外,有一次还差点被拐卖成奴隶卖掉了……
总而言之,他们这一路惊险不断。不过幸好诸神保佑,他们每次都能逢凶化吉,最终还是成功地抵达了目标城市。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来布拉格朗日城?
答案再简单不过了。
因为这是野狼的母亲——艾芙的所在之地。
换而言之,在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后,野狼终于可以回家了。
家。
噢,这世上恐怕没有比这更美妙的词了。尤其是对长期流浪在外,漂泊流离居无定所,每日徘徊在生死线上的浪子而言,没有什么能够取代那一颗想要回家的心。
然而,野狼却并没有加入甲板上热闹的人群。恰恰相反,他沉默地待在底下的船舱里,静静地靠坐在舷窗边,长时间的保持同一个姿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好不容易回到家园,但奇怪的是,野狼看上去一点也不激动。
事实上,他的脸上非但没有笑容,反而还看上去有些忧伤。
当然了,忧伤这个情绪,是阿斯蒙蒂斯看出来的。若是换做他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得出的答案恐怕都是一样的:野狼只是在发呆而已。
“干了。”
宁静的小船舱里,忽然响起一声低沉的男声。
说话之人的喉咙似乎受过伤害,还没有完全愈合,再加上他的声线本来就低,所以虽然听上去有些沙哑,但意外的,却充满了成年男性特有的成熟魅力。
野狼显然太过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突然听到声音,被吓了一大跳,条件反射地去按腰侧的佩剑。
不过他的手刚抓住剑柄,另一只大手就已经按在他的手背,阻止了拔剑的动作。
野狼一愣。
那手要比他手的大,但并不粗鲁,掌心有着比常人更为炽热的温度,让人感到温暖。
意识到这是谁的手后,野狼迟钝了三秒,抬起头来。
果然,他看到阿斯蒙蒂斯那张放大的脸。而后者的脸上,十分清楚易懂地写着“担心”两个字。
此时二人靠的很近,彼此之间相距只有一个拳头。而野狼的大半个脑子还沉浸在刚才思考的问题中,突然对上阿斯蒙蒂斯近距离的脸。一时间,他竟然有些回不过神来。
自从吞噬了冰坟场的那棵妖树后,阿斯蒙蒂斯自出生以来第一次吃饱。充足的能量,也使得他的身体产生了再一次的进化。
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十分细微的,如果不是关系十分亲密的话,肯定是看不出区别来的。至少尼克是没看出啥变化来。
但野狼却十分敏感地察觉到,阿斯蒙蒂斯变了。
他的身体得到更进一步的强化。身体线条变得更为内敛的同时,体内蕴含的力量也变得更加彪悍。五官变得更为英俊的同时,眉峰也更加犀利了。
尤其当他脸上没有表情时,更是有一种久居高位者特有的威慑力,不怒自威,令人望而生畏。有的时候,野狼甚至能隐隐的感觉到,身边男人的危险性。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像个雕塑一样地保持沉默。
一旦这家伙开口说话,那就什么形象都毁了。又傻又蠢,完全就是个低龄儿童。野狼被他气的无数次想要脱下鞋子来揍这个大蠢货。
总而言之,这家伙蠢得简直没救了!野狼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自己的话,阿斯蒙蒂斯该怎么活下去。
就好比如学说话这一件事,即使淡定如野狼,也被他弄得快要发疯。
阿斯蒙蒂斯虽然喉咙好了,能够说话了,可不知道究竟是哪一根神经搭错了线,这家伙说的居然说了一口流利的……古代语。
而且还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代语言!
你见过一个活在英联邦国家的哑巴,天天听的都是英语,看的是英语,写的是英语,然后突然有一天开口,尼玛居然飚了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这不坑爹吗!
野狼觉得自己都要变成咆哮体了。
野狼自问不是当老师的料子,可惜身边唯二的人选,一个不靠谱,一个说不了话,野狼无可选择,只能硬着头皮上,当起了阿斯蒙蒂斯的老师,负责教他说现代通用语。
在他含辛茹苦教了一个多月后,终于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的阿斯蒙蒂斯同学,总算能够在日常交流对话中,一次性吐出……三个字了!
野狼觉得阿斯蒙蒂斯没有被愤怒的自己掐死,实在是一件奇迹。
……
阿斯蒙蒂斯困惑地看着野狼。
两个人贴得这么近,若是往常,他早就把自己推开了。可是今天,他却愣在原地发呆,而且一呆就是五分钟,纹丝不动地保持冷酷姿势,但实际上眼神已经涣散,思维不知道已经飘到哪里去了。
看来,压在野狼心里的这件事,真的让他很烦恼啊。
“干了。”阿斯蒙蒂斯再一次提醒。
野狼明显又愣了一下。
阿斯蒙蒂斯眨了眨眼睛。
野狼也跟着眨了眨眼睛。
二人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