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睡死过去的野狼当然不可能知道,所以他并不知道牙印的事情。【】
尼克一脸欲言又止,看上去似乎是想和野狼说什么,不过野狼竖起一只手表示闭嘴,根本不给尼克说话的机会。
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尼克要说的恐怕不是“今天天气真好,你早餐想吃什么”之类的轻松话题。虽然同船时间并不算长,但也足够野狼认清对方那张漂亮的皮子底下,实际是一团多糟糕的败絮。若论闯祸惹事能力的话,这家伙一点也不亚于那头蠢龙,野狼可不是第一次替他收拾烂摊子了。
今日的天气如此迷人,野狼可不想在被阿斯蒙蒂斯毁掉早晨之后,又将整个上午浪费在尼克的身上。所以他直接转身,朝自己的船舱走去。
野狼准备睡个回笼觉。虽然船舱已经没了门,但他并不担心其他人会随便闯进来。相信在前几次血的教训下,船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拿生命开玩笑的蠢货。当然了,阿斯蒙蒂斯除外。
一想到那个得寸进尺、屡错不改的大混账,野狼就恨得有些牙痒痒。他真心不明白,为什么那头蠢龙非得要和他挤同一个被窝。好吧,如果说因为天气太冷,所以得两个人一起睡来取暖的话,那为什么不能是一个人加炭盆呢?为什么非得睡在同一床被子里呢?为什么非得是和野狼一起睡呢?为什么还得脱衣服呢?更重要的是,沙弗莱运河气温宜人,十分温暖,和冻死人的大卫堡完全就不是一回事。冷?哪里冷了!?一点都不冷!操!今晚说什么也不要和阿斯蒙蒂斯一起睡觉!
没睡醒的野狼,和平时完全就是两样,忍耐度急速下降,而且脾气还暴躁的很。此时的他,和没什么区别--小心轻放,容易爆炸。
尼克并不是无事生非,十分难得的,他确实是有事找野狼。
刚才,船员发现了三个漂浮在水面上,无助抱着木板的可怜人。因为不知道对方身份,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救他们,所以才找到了大副派克。刚好尼克在旁边听到了,于是自告奋勇地去问野狼。
尼克看着重新倒回床上的野狼,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吵醒低血压大魔王会有啥可怕后果,再默默的看了一眼地上破碎的门板,最后十分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只不过,当尼克回到甲板时,脸上却没有丝毫任务失败的心虚,反而还情深款款地对黑人大副抛了个媚眼,然后一点也没有心理压力地假传圣旨。
“我亲爱的大副先生,咱们老大说了,野蜂号对全天下的美人开放,更何况还是惨遭强盗打劫,然后被困在河上漂流了一整天的美人呢。所以,你现在就可以派人,把那三个可怜人儿拉上来啦。”
黑人大副——派克并不赞同这个主意,所以听完之后并没有立刻命令手下,反而皱着眉,操持着有些别扭的南部通用语说:“这伞过yín(这三个人),来历不明,扩嫩有危西安(可能有危险)。河上篡则么多(河上来往的船这么多),不扩嫩漂流一天不得酒(不能漂流了一天还碰不到救援),我,我,我yín为,(我认为),不嫩桑船。(不能让他们上船)”
派克是个秉持多干活少说话的高个儿汉子,长着一张诚实而有可靠的脸。他自五岁起,就在海上讨生活,有着十分丰富的船上经验,掌舵技能相当过硬。但吃亏就吃亏在语言这一短板上,因为他来自偏远的丝芙莱纳克海边小镇,说的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方言,所以英图帝国的通用语对他来说,简直比多变的大海还要困难。
不过,明知道自己说话费力,腔调搞笑,还要努力告诫雇主,黑人派克确实是个心底实诚的好人。所以,虽然他说得极其费力——简简单单两句话,他断断续续差不多说了两分钟,但尼克却耐心好得出奇,甚至连一次打岔都没有。
不过,尼克会仅仅因为对方是好人,就突然变得这么有耐心吗?
“噢,大副啊大副,我亲爱的甜心,”尼克神炽热地盯着大副派克的喉结。当黑人汉子说话的时候,他的喉结随之上下运动。尼克尼克馋兮兮地咽了口唾沫,“虽然我们确实是包下了整艘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拒绝落水的湿毛儿小绵羊。我并不是冷漠无情的贵族,我只是一个不忍心见到珍珠蒙尘,喜欢‘擦--’亮珠宝的爱美之人而已。”
派克尴尬地撕下黏在自己身上的尼克。
刚才,尼克怪声怪气地说到“擦--”时,那双不老实的手也伸进了派克的衣服,身体力行地展示擦这个动作。
只可惜,派克直的不能再直了,不但没有产生任何旖旎的念头,甚至还全身鸡皮疙瘩别扭的不行。
派克再一次产生了尼克是不是突然脑袋坏掉了的念头。要知道,刚上船那会儿,尼克对他爱答不理,冷漠傲慢得差点没把他当空气。可是,自从某次暴风雨日,尼克某次无意间看到掌舵的派克后,就突然一百八十度态度大转变,整天粘着派克东拉西扯不说,还时不时对他动手动脚。
大副派克无意去弄清尼克态度改变背后的原因,他只想警告这个天真的金主,试图打消他的念头。
那么派克成功了吗?
两个半小时后。
野狼补完觉,洗漱完毕,理智重新上线,饥肠辘辘正准备去厨房,结果路过甲板时,却错愕地发现,甲板竟然被手们围的水泄不通,周围吵吵闹闹热闹得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大白天的在过什么节日。
野狼环顾一周,没有发现那两个麻烦,却看到小缇娜穿着蓬松花裙子,乖巧的坐在人群外的空木桶上,双手撑着头,注视着包围圈的中心。
小缇娜比较怕生,船上人多又杂而且环境陌生,尼克害怕她做恶梦,所以最近一直到处带着她。
所以,既然小缇娜在这里,那就意味着……
野狼重新把实现移到密密麻麻的人群上,忽然产生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野狼扭头看了一眼相反的方向,如果去厨房的话,他应该立刻转头就走。但是野狼叹了口气,却还是把头转了回来。
感觉到雇主的靠近后,水手们纷纷朝野狼致意,拥挤的人群自动分成两边。
野狼走进包围圈,然后嘴角不可控制地抽搐了。
谁来告诉他,这个铺着红地毯的高台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谁来告诉他,这三个陌生人是谁!?
一个赤脚站在高台上,裹着一块擦澡亚麻布,披散着棕色长卷发,双手摊开,手心向上,同时嘴里不停地念诵着经诗。谁来告诉他,为啥不管是姿势,还是外貌,这人会这么像耶稣他老人家!?
一个坐在台下的椅子上,同样披着擦澡亚麻布,双目紧闭,面带微笑,身后还隐隐自带神圣光环。谁来告诉他,为啥明明一身狼狈,这人还能笑出仪态优雅,高贵不凡的感觉?
最后一个站在椅子后面,秃头黑人,牛高马大,肌肉结实,装扮同样是搓澡亚麻布。只不过,同样大小的布,另外两个穿了,长及膝盖,这个人却只到腹部——所以他披了两块。
要推测出他们的身份,并不太困难。野狼的视线从三人湿漉漉的头发,装扮,披着的亚麻布上掠过,再加上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三个人,基本可以判断出,他们是——船员救上来的落水客。
救人,野狼并不反对。可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这三个人的气场这么诡异,搞得这里就好像是,好像是……异端宗教的传教现场。
等等,这几个人莫非是传教士!?
“您,新来啦(醒来了)?”黑人大副挤过人群,站在野狼的右手边,朝他露出憨厚的笑容。他挺喜欢这个年纪不大,但处事却特别成熟的新雇主。不说废话,干实事,这正是派克一贯推崇的行事准则。
站在高台上的“传教士”刚好告一段落,双手合十,做了一个鞠躬的姿势。
水手们激动地鼓起掌来,表情狂热,眼神炽热的让旁人胆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