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苍驹,世事无常,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从台北到纽约到巴黎再回到故乡,孙雅曼走过不少地方,调见不少人,以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孩已消失不见,她变得比较成熟也比较世故,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欢着谭越……
她那样地喜欢着他,可叹的是,他不记得她。
学姐介绍他们认识的那顿饭,孙雅曼从彼此的言谈中得知,他完全不记得曾经见过她!
“需要手帕吗?”
一直到谭越出声,孙雅曼才发觉电影已经落幕。
“啊,不用。”好想找面墙来撞,观众都散得差不多了,她居然还在恍神。
盯着眼眶发红的孙雅曼,谭越以为那是受剧情感动的缘故,虽然他看不出电影有何动人之处,但学艺术的人通常情感比较丰富,所以他也不觉得她颊上的淡淡泪痕过于夸张。
“那么,想去哪里走走吗?”他问。今天是周末,难得他没工作要忙。
“可以吗?”孙雅曼眼晴一亮,不敢相信今晚还没结束,谭越从来没延长过他们的约会。
“我之后没事,”谭越望着她笑了。
二次见面,她淡雅有礼的态度,给人一种她或许是出于礼貌才答应激约的印象,如今看她惊喜的反应,谭越体认到眼前这个女孩子,应该还满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光。
“去淡水走走,还是去阳明山看夜景?”
只要是跟你,什么地方都好玩!孙雅曼打从心底这样认定,可是谭越欣赏温柔内敛型的女生,为了展现出优雅的气质,她最好矜持一点。
“两处景点都很美,你选就好。”她如此回道,但语气仍掩不住兴奋。
“那去淡水。”谭越明快地决定。
受孙雅曼影响,他的心情也跟着愉快起来,原本他仅是随口问问,难得不需要工作,虽然时间有点晚了,他想延长一下约会也不错,没想到这位小姐的反应这样有趣。
“走吧。”谭越率先站起来。
心情放松加上双方已经比较熟稔,谭越踩起油门来愉快惬意,车行至大度路时,仪表板上的数字很自然地破了百。
许久没有这样风驰电掣地开车,年少轻狂时的回忆瞬间涌上,谭越飙了一会儿后,才记起车上有女士,实在不宜太放纵。
“对不起,开太快了。”
第1章(2)
“没关系,我不怕啊。”孙雅曼开心地说。
“真的?”谭越没等她回答,便将车子降回正常时速。
他一定以为她在跟他客气,才装做不怕的样子。
孙雅曼暗暗叹口气,是谁规定文静型的女孩子不喜欢坐快车的?这种印象实在太刻板了!
算了,能够坐谭越的车已经够幸福了,她不可以太贪心。
可是……怎么办呢?她己经够喜欢谭越了,他开车的枝术又这样优越高超,只会让她更喜欢更倾心,以后他如果不继续约她出来,她一定会哭死。
灯光美,气氛佳,今天的晚餐之约,谭越没有迟到。
他们好像没有在白天约过会。吃完主菜和甜点,喝着谈雅花茶的孙雅曼暗自想着。
“雅曼,一个家庭,至少要三个小孩比较热闹,你觉得如何?”
“啊?”孙雅曼没听清楚谭越的问题。
最近,他们已经熟到叫彼此的名字,谭越每次唤她,她就晕陶陶的,常常因此忽略了他话里的重点。
“三个小孩,可以吗?”谭越又重复一次问题,有趣地看着时而神情有点迷糊的女人。
交往这半年,他已将孙雅曼的个性摸得十之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