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真的!但是有个条件。”嘴角的坏笑蔓延到眼睛里。
叶少丰忽然想逃跑,如果此时她没有靠在他身上的话。
可惜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才不会给他跑掉。“如果你们能让这个大哥哥叫我一声好姐姐——我不仅给这只狗治伤,我还答应你们把它养大!”
四只亮闪闪的眼睛立刻转向一脸苦相的叶少丰:“大哥哥!”
叶少丰不知道这叫不叫作“挟天子以令诸侯”。只能说姚信华这种不放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的性格,当乞丐真是可惜了。她应该当商人才对——奸商。
“大哥哥!”亮闪闪外加殷切切。
其实你们都被骗了!就算你们不求她,她也会把这只小狗治好的!——他是多么想这么说啊!可是此时此刻他又怎么说得出口?
头皮啊!硬起来吧!“好……”
“好?”六只眼睛亮起来。
理智啊!闪边去吧!“好……”
四只小手紧张地抓住了他的衣袖。
一滴冷汗滑下额头——“好嗯哼……”
“什么?我没听清!”
“好……姐姐……”
姚信华简直就像脸上开了朵花:“乖小丰,把我的药箱拿来。”
叶少丰立刻扭头而去。
“大哥哥脸红了!”“大哥哥连耳朵都红了!大哥哥生病了吗?”
“放心放心,大哥哥只是在害羞而已。”哦!阳光多么灿烂!生活多么美好!
就在那一瞬间,害羞的美青年也警醒到,如果将来他们有了孩子,像今天这种场面一定会不断重复上演吧。好……好不寒而栗啊……
结果姚信华靠治好小狗的腿伤,成功赢得了两个孩子的尊敬和信赖,并接受他们一家的好意,随他们的马车一起进了县城。但是却拒绝了继续一起旅行的邀请,抱着小狗崽离开了。
分别前,姚信华摸着两个依依不舍的孩子的头,笑着安慰他们:“如果你们和它有缘,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在下次见面之前,你们一定要努力长大!”
叶少丰支起画摊子开始卖色相——姚信华语。
只有在这个时候,姚信华才允许他抛抛头露露面。而她自己则藏头藏尾地缩在一边,像个小媳妇似的。
画摊子生意还不错,有买成画的,有索肖像的。还有一些无耻的,一文不掏,专门在画摊子周围转悠来转悠去养眼睛。一言以蔽之,那就是“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他们倒也不贪,只赚足几日生活用度,便会收摊。也是怕太出风头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边叶少丰手脚嘴不停地忙,这边姚信华逗弄着还未完全恢复精神的小东西——呵,它可不是个狗崽,而是个狼崽呢。
“欢迎加入五湖四海流浪帮,仔仔!”
“呜——”
“哦?你说你喜欢你的名字?太好了!真乖真乖!”
小鼻子皱了皱。“呜呜——”
她拍它的小脑袋:“放心,我一定会把你训练成天下最忠诚的看家狗的!”
“呜……!”仔仔一时气血翻腾,昏过去了。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烤得姚信华有些背热。正想问叶少丰还要多久才卖完,一片阴影就罩了上来,隔绝了阳光,一时怪凉爽的。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他。奇怪的是,他站了半天也不说话,只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她好奇地问。
他很是深思熟虑过了的语气:“我想过了——如果将来咱们有了孩子,还是我来带吧。”
“啥?”虽然她本来就打算将来把屎把尿等育婴工作交给童养夫来做,但听童养夫这语气好像他打算连喂奶也包了似的。
取过斗笠戴上。“收摊了。去吃红烧肉吧。”
“耶!”欢天喜地地把仔仔丢进背筐,双手高举,“背我!”
“呜……”好痛哦!太没人性了!居然把负伤在身的它“丢”进背筐!
姚信华手一挥:“出发!”
当晚他们投了个便宜的客栈休息一宿。
次日,叶少丰先出去买了纸砚笔墨并一些针针线线回来,两人一狼这才悠然上路。
“真的不要背?”
“不用啦!自己能走。我才不像某个笨崽,腿受伤了要人背咧!”姚信华故意冲着蜷在筐里的仔仔说话。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腿脚才便利些,就嚣张起来。
“别勉强。”他配合着她的步伐,“如果又疼了就跟我说。”
“放心放心。我自己晓得的。”
“真的要去黄山?”
“当然真!那是我幼时的梦!”
“我还以为你幼时的梦是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