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能力丛笙还真是挺羡慕的。成年后的白虎丛笙记得是有划破空间的能力,此刻用在这里……不得不说,真是…棒极了。
‘…要不是现在琥珀的能力不够,我一定搬空那人的储物袋。哼~便宜他了。’
对着自己傲娇又萌哒哒的宠物,丛笙无语又羡慕。
另一边的某人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搬走了一部分物品,尤其还是最好的一些。他此刻正得意呢。
此人名叫吴宴,这是他穿越后的名字,穿越前叫严武。严武想着也许就是因为名字上的特别才让他穿越了。这是不是代表着他就是主角,马上就能拳打前主角,脚踩反派,当上龙傲天,出任最强掌门,迎娶仙女,飞升仙界,走上人生巅峰,想想真是有点小激动呢~~嘿嘿
尤其是他还知道剧情,虽然是三年前看过的小说,但是因为是神作,他还是记得大概内容的。
虽然他不记得自己穿越后的身份在小说里处于什么位置,炮灰,还是反派什么的,有名的那几个好像都没有叫吴宴的。不过没有关系,他知道剧情,知道几个主角的奇遇(虽然不是全部有点可惜),但是凭着他的先知可是能将知道的先抢过来啊。
就是有些可惜穿来的时间有点晚,没能将主角最强悍之一的金手指弄得到手,那可是神兽白虎啊,能当打手能当坐骑,还能卖萌,这是多么惹人喜爱的金手指啊。
吴宴万分惆怅他来得晚了些,不过,还好他还记得主角的另一个奇遇,幻心铃,这可是仙器,十万年前仙魔大战从天上掉落人间的,辗转多年一直没有人发现它的真实面目。
这下子可是跑不出他的手心了,他可记得幻心灵是有器灵的,还是一个美艳的妹子呢。得到了幻心铃,还附送美女,这可是超级划算的事情。
吴宴紧赶慢赶的来到了五方城,刚好赶上了十年一度最大的拍卖会,他觉得自己运气真是爆棚。
吴宴记得第一件物品就是幻心铃,主角一开始就看上了,因为是第一样物品所以也没什么竞争对手,很容易就拿下。如今多了一个他,吴宴可不会放弃。
好在最后还是拿下了,虽然将他的身家花了大半——谁叫他穿的这个身体是个穷修士呢——吴宴依旧很开心。拍完后,槊水楼就有人将幻心铃送了来,吴宴几乎是在人走的那刻就抱着幻心灵恨不得舔上几口。
这可是幻心铃,能够控制人心,操控人内心喜怒哀乐各种情绪的仙器,是最好的迷惑人心智的仙器。不仅如此,佩戴上幻心铃还能免疫一切迷惑类的术法和阵法,清心灵神。是一切幻阵和迷术的克星。
可惜槊水楼不适合马上炼化幻心铃,吴宴也不好立刻离开,显得太显眼。于是只能坐立不安的呆在包房里——槊水楼拍卖间全是包房——等着时间快点过去。
他强迫着自己将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物品里,好在出来修真界的新鲜感还没褪去,奇幻瑰丽的各种法宝灵物慢慢吸引了他的心神。所以连房间进了个小东西也没察觉,虽然琥珀是隐身的,并不知不觉间被人掏空了半个储物袋也不知道。
☆、第一百七十章 龙傲天6
“所以你将人家的储物袋搬空了近半?”丛笙用手指拨弄着琥珀小脑袋上的软毛,扬着眉毛问道。
“是吖,主人,琥珀是不是棒棒哒~”琥珀睁着双圆溜溜的眼,邀功似的看着丛笙。
“你这次是运气好,要是碰到个修为高的,或者有着高阶法宝防身的,你怕是早让人抓住了。下次可不要这样了,万一伤到了怎么办。”
“就知道主人关心琥珀。”前半段话让琥珀丧气的垂下了脑袋,委屈又可怜。听完后半段话,琥珀扭着肥嘟嘟的小身子在丛笙面前的桌子上不断滚动着,哪还有半点作为神兽的高傲和矜持。虽然丛笙从没有在这小家伙身上看到过。
丛笙没有理会浑身散发着二哈气质并不停滚来滚去的神兽,而是被桌子上一个漂亮的铃铛吸引了注意。这就是原本丛笙准备拍给自家宠物的铃铛,他觉得这样的铃铛挂在琥珀小猫崽儿样的身体上,更加能直观的让猫更像猫。不会让人联想到这只猫儿是让人垂涎的神兽。
怀璧其罪这一点丛笙还是很清楚的。
“这些东西都是你弄来的,你就收好吧。”丛笙对桌上其他的法器丹药之类的并不感兴趣,因为他有的是比这更好的。
“好哒~”琥珀滚到丛笙的手边拿软乎乎的毛蹭着丛笙的手背,“主人,我觉得这个铃铛很不一般,您要不要炼化看看?”
还忘了说,白虎对于宝物的感应度并不比寻宝鼠差,只是白虎作为神兽身上光环太耀眼,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这点。
丛笙当初对于拥有了一只神兽,也是激动过的,他查阅遍了姬家的书库,将能找到的关于白虎的资料都是熟记于心的。有些没有记载的也在和琥珀相处的过程中慢慢发掘了不少,白虎对于宝物的敏感性就是其一。
所以听完琥珀的话,丛笙也就拿起手中的铃铛慢慢炼化。
见主人全神贯注的炼化那枚铃铛,琥珀也停下了打滚的动作,它端坐在桌子上,琥珀色的眼眸里,全是期待的神色。
它没有告诉主人的是,若不是感应到了这个铃铛绝非凡品,它也不会非要执着的将铃铛弄回来,虽然中间为了打通它自己的空间和那人储物袋空间的通道很是废了一番力气。它原本还没有到激发这个属于白虎族秘技的时候,强行开启存在很大的风险,会让它的幼崽期格外长。幸好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有惊无险。这一切琥珀不打算让主人知道,它喜欢主人,希望主人开心。那些危险的事情就这样掩埋起来吧,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白虎族一旦认主,誓死不渝,忠诚不悔。这是它认定的主人啊,第一个,最后一个。
丛笙此刻炼化铃铛的过程格外的顺利,他将铃铛炼化之后,这个铃铛改变了它原来的样子,它变成了一串奢华精致的手串,玉白色,一小节一小节组成,纹路神秘,一个小小的白色铃铛坠在上面。
除了漂亮竟然半点气息感应不到,就仿佛一样凡品。
可丛笙知道这不是凡品,因为能生出器灵的灵器会是凡品吗?丛笙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袭白衣,却穿出了勾魂摄魄感觉的漂亮器灵,并没有因为这个人的突然出现而大惊失色。他的面色很平淡,完全让人看不出他内心的震惊。
“幻心见过主人。”美丽的女子向着丛笙行了一个非常古老的礼,凹凸有致的身材因为她的动作,呈现除了漂亮惑人的曲线。而她垂下的眸里遮住了无人看见的复杂和欣喜。
‘这么多年…终于再见面了…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