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
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
在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这里呢,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这短时间晚上虽然不会有什么人,但是还是不能保证绝对安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这里杀人,那么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来去地踱着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说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了几十秒,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这么做……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
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他不断暗示自己,他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然后会怎么样,他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对了,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可能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这么做吗……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是个混蛋……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他不得不在这里杀死我是因为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所以他才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这么说,有人委托我来调查……调查……
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调查的事情,自己没能发现。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说被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说,是观察者?!是的,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搞到了某种情报,但是被杀死了,他有着一个背后的老板,面具为了撬开他的嘴而大费周折。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但是,还是没能逃过这一劫。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
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但是,只有这个还是没有意义,他们只能坐等着。
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们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
第三十四章 阴影·真实(在劫难逃)
3月27日正午,当沃勒医生还在失火现场徘徊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小心地观察着他。医生走后,他也坐上了自己的车,远远地跟着。
白鲨斯塔尔斯。卡兹把双腿放在办公桌上悠闲地抽着烟,此刻,他弯腰伸手抓起了电话,“是我,卡兹,你那边的事情怎么样?”
“啊,白鲨,事情像你预料的那样,他果然对此感兴趣。”车上的男人回答道。
“很好,他现在在哪儿?”
“嗯,他可能是要回诊所吧,我也不清楚,我会跟着他就是了。对了,刚才我在那里问了围观的人,有人说在之前有一个老黑人也来到了现场。”
“黑人?嗯,那一定是萨姆兰警官,他做了什么?”
“似乎和医生一样,在那里走来走去的,好了,他拐弯了,我们一会儿再谈。”
12:15分,麦瓦老板准时离开了咖啡馆,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出发了,这是他事先和观察者约好的时间,他会在中央广场的小花园附近和他完成交易。上午,他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面具杀手再次疯狂作案,一不明身份之男子惨遭剥皮”,不过他没有兴趣,是的,他现在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然,他不能忘记给观察者送钱去。
麦瓦来到的中心花园距离出事的大酒店只有一街之遥。他们曾在那里完成过一次交易,对此,麦瓦也算得上驾轻就熟。他先是开车在那里转一会儿,到了差不多该交易的时间,就把车子停在一件小商店附近,下来买了一包烟,静静地等候着。
麦瓦咖啡馆、大酒店失火现场和市警察局依次向东,当然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沃勒医生开车把戈夫送回警局,首先来到了酒店附近,而后自然是咖啡馆。他已经拿到了钱,迫不及待地想要从老板那里得到信息,下午还有三位病人,他不想等到那之后。但是,老板并不在,咖啡馆的落地荷叶门上贴了一张小条:本店临时采购,下午照常营业。沃勒无奈,只好返回诊所。身后的汽车也跟着他回到诊所,等了一会儿不见医生再出来,火速掉头赶向医生刚才停车的地方。车上的男人走进小巷子,只看到一个没开门的名叫麦瓦的咖啡馆。
13:00,麦瓦有些不耐烦了,他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着烟。他一开始时还和店老板谈笑风生,现在完全没了这个心情。那家伙怎么回事?他想着,他可从来没迟到过的。他时不时低头看看手表。
“哎呀,先生,”店老板说,“您抽烟太凶了,怎么,您等的人还没有到吗?”
“哎?啊,啊,是的,是的,还没有到,啊,可不可以借你的电话用一用?”
“当然可以,您请。”
麦瓦用店主的电话开始拨打观察者的手机……无人应答……再一次,还是无人应答……麦瓦冒了汗,这,这怎么可能……他又拨了一边,还是一样的结果,麦瓦脸色大变,身体微微颤抖。店主人看了觉得这位客人有可能生了病,“啊,先生,恕我冒昧,您的身体不舒服吗?”
“啊,不不,我很好,我还好,”但是麦瓦眼神不住地扫向周围,在每个过路人的脸上都停留了一下,“谢谢你,谢谢你,我要走了,我先走了。”
麦瓦几乎是落荒而逃了,他感到一种说不出由来的恐惧,这恐惧弄得他的胃里很难受,他必须回去,回到自己的咖啡店里,这个环境陌生得令人害怕!
15分钟后,一辆车停在这家商店门口,车上下来了一个穿着雨衣模样东西的人,店主人一下子都没法儿看出是男人还是女人。
“老板,请拿一盒万宝路香烟。”他冷冷地说,这是成年男人的声音。他的帽子压得很低,别人无法看见他的脸,“老板,这家店就你一个人吗?很辛苦吧。”
“啊,也没什么的,习惯了。”店主人见惯了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人,现代社会的城区本来就是乱七八糟的,他倒也不以为然,“啊,先生您的香烟。”
来人把手伸进大衣口袋,但不是在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