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马辔,正站在不远处,一队北周骑兵,等在更远的草地上。他望着我与长恭,眸中掠过一丝惊讶。长恭向他微微颔首后,垂首轻吻在我的发丝,辰角勾勒起一丝轻笑,在我耳畔轻语道:“记住,不许太久。”
在众人面前,他的举动如此暧昧,我的脸颊迅速泛起红晕,轻轻点头,斜睨时,却望见,宇文宪那对清澈的双眸,渐渐变得迷离暗沉。
一声轻哨,‘轻尘’得得跑来,我翻身上马,道:“齐王,请随我来。”
蓝色的天空,一朵朵雪白的浮云,压得很低很低,风,吹拂着乌黑的发丝,他很快追来了,我与他,一前一后纵马奔驰在草原上,云朵向身后迅速飘走,不知道,是云在动,还是心在动?
已近奔出王庭很远很远,远得可以看到都斤山下高架的高台,我与他一齐勒马停在一处高高的草丘上,任迎面而来的清风,吹舞起宽大的衣袂。
第297章:偏爱 9
就这样的静静的并立,聆听,草原深处传来的嘹亮歌声,身边的男子,鬓发高束,神采俊逸,不再是少年时的模样,只有那对双眸,依然清澈静谧如昔,仿佛是一泓清泉,凝眸一望,便能望进久远的回忆里。
他轻声道:“公主的订婚宴已经结束,我将要起程返回长安。”
我一时不知要说什么好,良久,才呐呐道,“末将,祝齐王殿下一路顺风。”
“此次我随迎亲大臣来漠北,不过是想了解一下这片突厥铁骑生活着的草原,究竟有着怎样的风光。”他唇角凝了淡淡的浅笑,“如今看来,突厥人精于骑射,驰骋草原,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果然迥异于中原之军。”
他凝望着我,道:“以突厥今日之盛,也无怪乎,周、齐两国,尽皆要争于结交。”
“齐王何必对末将说这些?大家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
“各为其主。”沉吟着这一句,他轻淡的笑了,微风吹拂着他的衣衫,袍角绣着的梅花,在风里翻飞,在荏苒的时光里,那十七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俊雅男子,而我,亦再也回不了当初。
“当年,你跌落山崖,大家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若不是我和六弟死死抱住,只怕四哥也要随你一起跳落下去!这四年来,如若不是守着他当初对你的承诺,他又怎愿苟活于世?!
还有真儿,你可记得?这些年来,她却一直没有忘记你,每年,她都会去一趟你坠崖的地方,她总是坐在那处断崖上,一哭就是一整天,一直到哭到双眼红肿!还有……
呵,明明知道,你所说的那一句,‘从此后,把我当作你的灵儿吧,’明明知道是假,我却偏偏信了。郑翎,你不仅伤了四哥的心,亦伤了我的心。”
他神情清淡,只是静静的说,然而,每一句话语,皆如尖刀在绞我的心,回忆,带来没顶般的窒息,脸上却渐渐绽放微笑,“齐王殿下,你所提到的四哥、真儿,木兰一概不知,木兰是北齐人,从来没有去过北周,在这之前,也从未见过殿下你。”
第298章:偏爱 10
“郑翎!”他终于失切了平静,几乎是低吼出声,“告诉我,你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没有为什么,只因,我不是郑翎!”我摇头否认,“齐王,你认错人了!末将应邀而来,不仅是为了给殿下栈行,更是要告诉殿下,逝者已矣,不可再追。人世间,已经没有郑翎,请殿下,忘却!”
不愿、不敢再看他的双眸,“如果齐王殿下再无他事,那么,木兰能否先行告退?!”
勒马转身之时。
“郑翎。”
宇文宪在我身后,一声轻唤,“你不认我没有关系,但,若是四哥见到你,你亦不认吗?”
扯辔的手一滞,马儿停留原处,再也,迈不开脚步。
初夏的风,轻柔的吹拂着苍茫草原,青草低伏,翠色欲流,如一块流光变幻的绿玉,唯有微风,在耳畔轻吟着一曲草原的歌,心思婉转,如远方的河流,百折又千回。在记忆深处,终是记得,有过这样一个初夏,昆明湖畔的那个少年,是十七岁,他含笑望着我时,眉目翩翩,如洒了轻舞的阳光。而另一名舞剑的少年,轻唱的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手,紧握成拳,终究,只是轻声答道:“齐王殿下,我是木兰,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郑翎,任谁来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有一首名叫《白狐》的歌,四哥经常独自哼唱。他心中的那个女子,是前来赴千年之约的白狐。奈何,痴心未断,情意已绝。看来果真如歌里所唱,海誓山盟都化为虚无!”
宇文宪的话语里,有三分失落,亦有七分心伤。
誓言,立在雪舞的季节,春暖即溶,经不起一丝火热。
谁又知,我的心,在四年前那个叶落纷飞的秋天,早已碎成了,一瓣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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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段话是李渊说的:“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中国兵行,皆反于是。”
明月略改,借来一用,以宇文宪之聪明,看出突厥军团做战的特征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第299章:偏爱 11
我轻声道:“齐王殿下,有很多事实皆掩于表象之下,并不如你我想象,揭开来,是血淋淋的残酷,所以,我宁愿选择遗忘。”
“一个人,如果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那么,在得到之时,他亦会有所失去。”
“回长安的路,太过遥远。木兰祝你,一路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