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人看到那个小乞丐居然拿血写文书,咬破手指时居然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而且蹲在那里写时,还一幅认真的样子,立马惊到了。通常写血书可是有莫大的冤屈,就像城里唱大戏时戏文中唱的,那些受到莫大冤屈的人,最后不得不写血书告官。不然谁会拿血写东西,那样多吓人,多恐怖呀!而且乡下人迷信,不愿意轻易见血,见血就是不吉利。白老头和白二妞心里更是微微有些受惊,白老头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小乞丐正是料准了自家人不好对付,老太婆不会轻易放过她,所以才会坚持要写文书,哪怕用血写写,她也心甘情愿。这小乞丐真的只是一个要饭的吗?
听她说话的样子,真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乞丐,再有她居然会写字,乡下人对读书人有一种特别的敬意。通常一个村子里面,能有那么几个识字的,就算是村里比较受敬重的人家。乡下人家每每遇上红白喜事,就必需请一位会写字,会识字的人做文书。帮着记下宾客们送的礼金,或者送的物品。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就是为了将来还礼时,可以清楚的知道该还多少,该怎么还,要还哪些人家。
在乡下人家人情往来可是大事,若人家送了你家礼,等到人家办喜事时,你家没有随礼,或者随的礼太少了,就会让人看不起,或者让人说没规矩什么的。总之那难听的话一套一套的,而且一时之间就能传遍十里八乡。乡下人爱面子,若哪家让人说成不懂规矩,还人情时还少了,那家人就要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来,到处让人指指点点。所以乡下人对会识字的人,就特别的需要,而且相当的敬重。
这小乞丐一不是傻子,二居然识字。也许这小乞丐真是家道中落的读书人家,最后轮为乞丐吧!那么自家老太婆就真是骗婚了,给人家三个粗面馒头,就稀里糊涂的让人家与小儿子成亲,又没有三媒六聘的。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呀!
白老太心里咯噔一下,这下完了占不成小乞丐便宜了。同时白老太本能的朝那血书看去。总觉得自己不会这么倒霉,捡到的乞丐居然还识字,指不定是这小乞丐胡乱写的吓唬自家的呢?白老太分明记得自己在路边捡到这小乞丐时,她还迷迷糊糊,问什么都只是发呆,根本不会说话。不然自己哪敢弄回家里来,哪敢轻易就许给小儿子做媳妇。难不成当时那小乞丐只是饿傻了,肚子吃饱之后,立马就翻脸不认账了。
秋宁看着白家人脸上精彩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一招用对了,现在只需要白家人按上手印,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了。秋宁有些苦恼,可惜自己不懂古代法律,历史知识也不丰富,这要是白家人真认真研究起来,还真让人捏把汗。秋宁强打精神,让自己看起来更加镇定一些。然后朝白老头看去,“还请您按个手印,这样大家都放心。”
白老头现在倒觉得无所谓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这小乞丐不好欺负,见好就收吧!再说也确实是自家不占理字,倒不如全当做好事得了。十日就十日罢,至少也算是帮到家里了。小儿子的死也是命,这么多年虽然活着,可是没一日离过苦药,没一日不在病痛中度过。也许这样走了,也是一种解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