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面馆,夏臻霖面前的青菜面还是原封不动的一碗,他付了钱,立刻快步走了出去,跟在叶琨和珑珑后头,珑珑时不时地回头看夏臻霖,夏臻霖脸上的笑意不减。
直到目送叶琨和珑珑到了公车站,夏臻霖才停步,重重咳了出来,觉得有些头晕,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热度不低。他生病好几天却没有请假,继续强压工作,中午又放弃休息径直去了百货公司买珑珑喜欢的球鞋,现在只觉得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叶琨和珑珑上了公车,夏臻霖转身走向自己的车,上了车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休息,头痛欲裂,四肢有些发麻,难受得不行,他按了自己的cd机按钮,轻音乐流淌出来,从未有一刻觉得自己如此孤独。孤独似乎不在他的人生字典内,从小到大他就是意气风发的,拥有最好的物质,最聪明的脑袋,最优秀的领导能力,最佳的创新思维,人人都围着他转,赞美青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他没时间思考什么叫做孤独,而现在他明白了,他内心深处空荡荡的,广阔无垠的地方叫做孤独。
曾经的年少轻狂,自恃甚高,曾经的挥霍和不珍惜,曾经的放纵和肆意,他付出了代价。
叶琨眼眸里的清冷和抗拒让他真的懂得什么叫做最远的距离,原来那不只是一首煽情的爱情诗歌,最远的距离真的是近在咫尺,但你所爱的人的眼眸里没有你。
他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近八点了,手机震动不已,全是郑越的电话,他回了一个电话,说了几个好字,然后开车回夏家别墅。
周末,叶琨带着珑珑去书店买书却意外地遇到了裴蕴。
两年多没见裴蕴了,他依旧白皙清瘦,戴了一副无框眼镜,正在翻阅一本关于经营管理的书。
还是珑珑先认出他的,他大喊一声“裴叔叔”,叶琨惊了惊,转身一看,果然是裴蕴,他正沿着声源看过来,四目相接后,他微笑地放下书,朝叶琨和珑珑走去。
“叶琨,好久不见了。”裴蕴笑着说,然后弯腰拉着珑珑的手,“珑珑高了很多,还是白白胖胖的。”
“裴叔叔我好想你!”珑珑甜甜道。
“裴叔叔也想珑珑。”裴蕴说。
“过得还好吗?”叶琨问。
“还不错。”裴蕴反问,“你呢?你前两年不是去b市了吗?现在回来了?张叔叔身体还好吗?”
一下子问了好几个问题。
叶琨笑得温婉动人,慢慢地说:“对,前两年在b市,现在回来了,爸爸的身体现在好多了,每天食疗加气功,恢复得不错。”
正说着话,身后有女孩喊了一声“裴蕴”,叶琨越过裴蕴的肩膀看去,觉得这个女孩有些面熟,在哪里见过一般。
何言言走到裴蕴身边,看了一眼叶琨,面上也有些惊讶,半晌后她笑着说:“叶小姐,我们见过面,在一次舞会上。”
叶琨这才想起何言言,很礼貌地说了一声好,她打量了一下何言言,觉得是个可爱单纯的女孩,眼睛很大,也很清澈,一层不染,一看就是没尝过生活艰辛的世家女。
简单聊了几句,叶琨便拉着珑珑走了,珑珑还不时回头说:“裴叔叔再见,裴叔叔再见。”
何言言的眸子暗了暗,轻轻地问:“裴蕴,你还在喜欢她吗?”
裴蕴一言不发,垂眸想了想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常常会想她,常常想去找她,却又不敢打扰她,现在见到她还要装成风轻云淡的样子……”
两年多了,三年都快到了,何言言一直在等裴蕴,她已经明确地向裴蕴表达过爱意了,裴蕴拒绝了她,她不依不饶地出现在他生活中,为了他她学会了煲汤和做蛋糕,为了他她开始对篮球和钓鱼有了兴趣,为了他她也学会了慢跑和登山,她找无数个理由,制造无数个巧遇,只是为了他,可是他一直没有接受她。
“裴蕴,我想吃烤鱼,等会带我去吃好不好?”何言言又带上可爱的笑容,俏皮可爱。
反正有一辈子的时间,她不怕追不到他。
“你这几天喉咙不好还吃烤鱼?”裴蕴不解。
“谢谢关心,但是我想吃,想吃一定要吃!”何言言心里有些满足,裴蕴也不是彻底无视她的。
“你啊。”裴蕴无奈地摇头,用手指揉太阳穴,脑子里却还是刚才叶琨的身影。
叶琨带着珑珑散步在街心公园,珑珑已经穿上夏臻霖送的球鞋,蹦蹦跳跳的,显得很开心。街心花园里正在举行老年人书法比赛,不少精神矍铄的老年人正挥笔如振绮,叶琨拉着珑珑上前去看,并教导珑珑:“珑珑也要好好练书法,写字写得好是个很棒的事情。”
却不想遇到了郑越。
郑越是陪朋友来参加这个书法比赛的,她正全神贯注地看着,耳朵却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说“妈妈,我也要买毛笔!”,转头一看,竟然是叶琨和珑珑,她一时情绪激动,竟然说不出话来,看着日思夜想的小孙子突然出现在眼前,心潮澎湃。
“叶琨。”她终于颤颤地开口。
叶琨抬头一看,认出了郑越。
“叶琨。”郑越激动地走过去,笑着打招呼,又低头看自己的宝贝孙子,察觉他高了许多,也胖了一些,心里竟然有点酸涩。
珑珑好想已经忘记郑越了,他睁大眼睛看叶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