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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地广人稀

苏阳大口吃着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赞,没有牛肉那么板扎的嚼劲,也没有羊肉那么种的腥味,又不如猪肉那么腻。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借用一句天上龙肉,地上豹肉。

他算是爱狗人士,但穿越前作为兽医,所有凡是与家畜相关的肉食,基本都品尝过,狗肉也吃过。此时吃的豹子肉,还要远远超过狗肉。

可惜没有各种香料,不然还会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脏庙,仿佛全身都受到了洗礼,这肉能让人吃上瘾。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意,希望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强悍的身手。

好吧,其实是他嘴馋想吃罢了,随意找了个借口。这是乱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猎物的头颅。

当即就让帕布用斧头把豹子头斩开,这个要用巧劲,当斧头斩进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点点的给破成两半。

弄开之后,先把里面的两团脑花扣了出来,直接放进陶罐里用清水煮,没有血丝后就能吃,口感与豆腐脑差不多,也非常赞!

再有,其中有两团瘦肉,一直连到双目,这种肉一般称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壳,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单纯的瘦肉,有点似嚼劲没那么足的牛肉,售价一般是耳朵肉的两倍,用以形补形的说法,吃了补脑。

然后就是舌头肉,喜欢吃的会觉得美味,不喜欢的都无法下筷子,战胜不了内心。

最后就是头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头骨的肉,如果是猪的皮肉会有点肥,但是不腻。豹子的头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后啃着吃就可以。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头脑出来混,一语双关!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无比满足,也幸好现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后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种做法就是亵渎。早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所以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人们会把猎物的头颅砍下来,连带内脏一起送回丛林,祈祷还能继续猎杀到更多的猎物。

发展到现在,人们同样用猎物头颅祭祀,赞美天神,丢弃内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吃头颅,祭祀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商女、帕布,还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头,从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来看,或许以后会改变乱部落处理猎物头颅的方式。

吃饱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务了。也就是确定明天捕捞鱼的河流,这个要分地段,苏阳必须要亲自勘察过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级钓鱼术,在现在发挥不出来。

虽然之前可以溶一点陨铁制作钓鱼钩,可是鱼线搞不定啊,而且钓鱼太慢,不符合现在快节奏的危险生活。好比在钓鱼时,可能遭遇野兽忽然袭击,那就成用生命去钓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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