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的目光扫过训练场,一时没有找到适合他的训练器具。突然一个器具掠入眼帘,爱德华眼睛一亮。
左手边离此十多米远处,地上竖起十来个木墩,直径有十来公分,高一尺,旁边兵器架上放着训练用的木剑。
这些木墩和木剑是骑士劈砍训练最基本的训练器材,侍童在成为一名侍从后,骑士就会教他用木剑劈木桩,以锻炼他劈砍的技艺。
木剑由硬木制成,质地坚硬沉重,不易损坏,重量一般是骑士常用佩剑的两倍,之所以用木剑来训练,是因为金属兵器在这个时代非常珍贵,且容易磨损,是不可能只用来训练的,所以平时训练时就只有用木剑来代替,毕竟在这个人口稀少的时代,上好的木材是永远不缺少的。
这样用沉重的木剑来劈木桩,简单而枯燥的过程,既可以增强骑士侍从的力量,又可以培养骑士侍从的恒心毅力,还能训练骑士劈砍斩击的威力,为成为骑士作好准备。侍从什么时候能够做到一剑劈开径半尺的木桩,这劈斩的修炼就算是登堂入室了。
“你就拿这把木剑对着木桩练习最简单的劈砍,”爱德华将手中的木剑递给面前的男孩。“这一劈一砍间看似简单,但越是简单的动作就越是蕴含着深邃的技击道理,越是没有止境。”
劈斩是骑士最重要的作战技能,近百年来,随着骑士们的盔甲越来越重,防御力越来越强,剑刺击的作用也越来越小,骑士手中剑的重量也就随之逐渐增加,骑士劈砍技的作用越来越大。只要能把这看似简单的劈木桩练得炉火纯青,劈砍的威力将会锐不可当,一剑下去,人马在前,一剑两断,盾甲俱碎,当然那已是著名骑士才有的专利。
艾瑞斯根本听不懂表哥讲的这些道理,他只是照着表哥的吩咐,双手握着沉重的木剑,朝着面前的木桩砍去。只不过他挥剑的力道却是手足无力,而木剑砍在木桩上更是轻若无声。
“小子,你是没吃饭还是咋的?”在一旁看不下去的托蒙德大声嚷嚷道,“你得使劲,使劲明白吗?”
“可我使不上劲。”艾瑞斯一脸窘迫的回答。这把木剑实在是太重了,他原本以为这就跟他以前的玩具木剑一样轻巧,但握在手里却觉得它比一把铁剑还要沉重。
“小巨人说的没错,你太瘦了,”托蒙德下了评论,“就是小巨人的小姑娘们也比你长得结实。”
艾瑞斯突然又觉得这个维吉亚人很讨厌,他讨厌别人说他像个小姑娘,更讨厌别人拿他跟小女孩做比较。“用不着你管。”他稚气的说道。
“小子,你要是我手下的兵,我非狠狠地揍你几拳不可。”托蒙德装腔作势的威吓道,“但是,你要是在敢这么跟我说话,我可不管你是谁……”
“大胡子,”不等对方说完,艾瑞斯打断道。“我才不怕你。”
“小家伙本事没有,脾气倒是不小,”‘矮人王’咧嘴一笑,“这一点很像你父亲。”他满嘴满脸都是的黑乎乎的胡子,这也是为什么艾瑞斯会叫他大胡子的原因。
“托蒙德,你能不打搅我们训练吗?”爱德华的表情凝重而严肃。
“你这个方法不行,”托蒙德不露声色的提出异议,“他太瘦了,根本握不起这么重的剑,你得换个法子来训练他才行。”
爱德华语气不温不火的说:“那麻烦你告诉我,用什么法子才合适?”他虽然不喜欢这个维吉亚人,但最起码的骑士礼仪他还是能够遵守。
“你必须先训练他的臂力和体力,然后再让他练习击剑,”托蒙德振振有词的说,“训练臂力最好是的办法就是让他帮城堡里的仆人们干一些诸如提水,砍柴之类的重体力活。”
爱德华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不满,他提醒对方:“他是我叔叔的儿子,不是谁的仆人。”
“我当然知道他是艾德大人的儿子,同时还是哈伦哥斯家族的继承人,以及南部行省未来的统治者,”托蒙德直言不讳的说道,“但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侍从,既然是侍从就该跟其他的侍从一样替城堡的主人干活。”
“我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他告诉自己:叔叔把艾瑞斯交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绝不能让他在这受到半点委屈。
“或许你该先问问当事人的意见,”托蒙德尖锐的强调道,“在做出决定不迟。”
艾瑞斯静静地站在一旁听完这番话。他没有想到表哥和大胡子会为了自己训练的事情而争得面红耳赤。“我可以的,爱德华,”他语气坚定地说,“他们干什么活,我也干什么活。”
“很好,”托蒙德点头赞许道,“小子,把剑放下,现在就去帮厨房的杂役提水、劈柴。”
“我会干好的。”艾瑞斯向他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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