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谁知道是不是又一个圈套等着她跳?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男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穿过走廊,来到偏厅,这里也布置得极为华丽,虽然空无一人,仍然灯光通明。
“沈小姐,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切割的原木,家具是挪威定制的,沙发是由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中国画,都是大师真迹,快来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的上流社会味道没?”
“程少臣,你太不厚道了。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你还这么挖苦人家。”
“如果你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这么惨。”安若倚着沙发背同情地笑。丝质旗袍容易生褶,她为了保持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一份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工种,受罪,还需要演技,非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不可。纵然她做得很吃力,却也不出色。安若决定以后再也不歧视被称作“花瓶”的那些女性了。那些可都是人才啊有没有,凭什么看不上人家?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脚搭在旁边的矮几上,毫无形象,可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那就是参加过舞蹈队喽?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但我说的是舞会。”
“你太小看人了,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去过很多次学校里的周末舞会,但是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这个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别扭,陌生人则更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同学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际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这种快步舞最像纯粹的交际舞蹈,必须全神贯注,没办法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气氛,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问东问西而自己又不得不答的情况是很讨厌的。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这里距主会场远,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他装模作样、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美丽的小姐,我能荣幸地请你跳支舞吗?”
不容安若拒绝,他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轻易地拉到了身前。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一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扶在她腰间的那只手又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恰好让她轻轻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里。那沙发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程少臣笑着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立即抓住,由着他把她拉起来,直到站稳了身体时,仍然还抓着他的手。
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尴尬,安若忆起他的传闻,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很瘦,手指修长,指节有力,掌心纹路清晰。
“你会看手相?”
“嗯。”
“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弹钢琴。”
“这么神?”
“当然。看,那边就有钢琴,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吧。”
他只弹了小半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可以吗?”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些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我知道了,你当年一定为了讨女孩子欢心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来一段好了。”
“多谢小姐赏脸,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都变得有些狂欢无序,原本古典氛围满满的舞池里居然有一群人跳起了迪斯科。他们俩都觉得颇无趣,而且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没等舞会结束他们便溜走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送你上楼?”
“不用,现在还算早,我进屋开灯给你看。还有,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手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作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的,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安若一口气说完,突然觉得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摘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取不下来,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笑了。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映着他的脸。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这样喊着她的名字,在几米远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深不可测的眼神下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身体的那一部分就变得滚烫又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凝视她。沈安若匆匆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干脆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意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昂贵的手镯体面地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保安室的电话,“沈姐,有您的快递,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吧,谢谢。”
“沈姐,我觉得吧,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保安弟弟的语气怪怪的。
安若到达公司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着她,笑得有些奇怪,“沈安若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匝匝地整齐堆放在一组组方形木盒里,把一整个车厢变成了小型的花圃。
“九百九十九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满眼红心,“沈姐,好浪漫哦。”
可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本不该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暗暗磨牙,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
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小沈,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了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分给所有的女同事,就说是客户送的福利。”
她觉得解气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