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o﹏o?),难受啊,开这单章真的是难受啊。
要说起来。
这本书刚开的时候,我正好在看哥谭市,接触几本同人文的我觉得同人文写起来应该会很简单。
于是乎。
挑了个我最爱的电视剧,就这样没大纲,没人设的开始写东西。
刚开始看的人还挺多,我挺开心,不过吗,后来因为一波重写,加上开始上学导致我开始缺少灵感。
甚至我连校对都已经没了。
后面还在看书的朋友抱歉了,错字连篇,语病众多,虽然这么说,看得出来,比起刚开始,已经没什么人看了。
语气很悲伤。
不过其实我已经没多大感觉了,认真的说,我写了七年书没火过。
只是我可能个人想法问题,注定写不了主流书,只能写小众。
也算是我自作自受。
不过,我写过的东西里最多人看的虽然不是这本,但是我最喜欢的绝对是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