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孝孺毕恭毕敬的答应着,有点不解的问:“爹,既然我们要这样小心谨慎,却为何要来这里,我们自家的产业都忙不过来呢?”
这也是他一直疑惑的。
苟孝孺叹息一声:“孝孺啊。不是爹想来,是非来不可。不但非来不可,还必须要将矿上的事儿管的比家里的产业还要用心。你也一样。什么原因现在还不能说,但是你只要记得,你是我们黎家以后的当家人,只有在这里好好干,黎家才能保得住。”
苟孝孺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眼黎员外,很严肃,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还想问为什么,却是对上他警示般的眼神,知道不该多问。低头:“爹请放心,小婿记住了。”
黎员外满意的点了点头:“记住了就好,忙了很久去休息休息吧。休息好了我们去各处看看。”
苟孝孺答应着躬身退出。
回到属于自己的小屋,重重的坐进简陋的椅子中、
眼里露出一丝嘲笑。
真是世事无常,他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看到颜倾颜这个女人。这个不知道在梦里诅咒杀死多少次的女人。他原以为如果能再见到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她、
可是在看到她的时候他的心明显的是疼的,比当初断了腿还疼、
想起那天她挽着太阳般耀眼的男子款款走来,还说早已有了婚约,他的心差点就飞出了胸膛、当时果如不是被气的挪不动脚步外加黎三小姐的控制,他真的会冲上前去问个清楚。
只可惜当时他的双腿长在地上般的。
后来很长时间他都以为颜倾颜当时一定是被自己气的失去了理智,随便找来一个人气他的。因为那个同太阳一样耀眼的男子至始至终面无表情,没正眼看他一眼。
现在终于证实了颜倾颜当时并没有说谎,这个男子真的是她已有婚约的夫君,而且还是高高在上的他等小民必须仰视的人物。
这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比起当时断了腿受了重伤,还忍辱娶了三小姐还要屈辱。
因为颜倾颜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他的娘子。他却整整惦记关注了她四年,将一颗少年之心全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颜倾颜,是娘带她回家里吃饭,第一眼便被她掩藏在散乱头发下的清丽容颜清澈眼神做吸引,是他千方百计的暗示娘将她留下来,还建议开家包子馆。
知子莫若母,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临终前口头定下了两人的婚约。
这个婚约便成了他苦读诗书发奋的动力。
娘过世的三年里,是他最辛苦快乐的日子,每天一早起来,隔着不高的院墙看着颜倾颜带着妹妹忙碌,隔墙接过她亲手做的饭菜,他觉得如果不考个功名,就对不起她的一片心意。
所以他以头悬梁锥刺骨的精神不负所望。
考完试后,他日夜兼程的往回赶,赶在了报喜之人之前回到家里。却是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便被黎员外请去,说是摆了宴席请了乡绅祝贺。
他当时是带着自豪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心情去赴宴的。
谁知去了之后才知道只是黎府三小姐自己摆的宴席,黎员外为他接风贺喜的在三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