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大王的武艺果然高明,本将不是对手,这就先行别过,待得练好武艺,再向大王讨教。”乞乞买嘉一边说,一边疯狂的抽打马匹,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就跑出了数十步的距离。
这时候众将士都在李显身后,根本没想到乞乞买嘉会逃走,也没想到李显会这么快取胜,所以都不曾对此做出防备,当他们做出反应的时候,却都已经来不及。
而那员小将见李显的武艺竟然如此高明,一回合就差点要了乞乞买嘉的命,怪不得敢口出大言,要三回合内杀死乞乞买嘉,顿时感到心中佩服,可他也深知乞乞买嘉这厮狡诈无比,需要防备其出什么变故,而正在这时,他发现那乞乞买嘉逃走,心中顿时大怒,连忙纵马想要追上去,却不料对方早已如离弦之箭一般逃走,由于自己离他本身就有百步之遥,再加上乞乞买嘉突然逃走,自己反应过来之后再去追却也已追之不及。
“贼子休走,有种的留下来与我大战三百回合。”那小将无奈之下只好恨恨的骂上一声,以表示心中的愤怒。
可就在这时,那小将却突然奇怪的住口不言,因为他看见李显这时候将手中长枪抓在手中,然后如同长矛一般奋力掷出,看来是想直接将那乞乞买嘉用长枪给钉死。
可是李显手中的长枪虽然名字上叫做枪,实际上却是马槊,无论是重量上还是长度上都远胜于长矛,即便是长矛,军中能够之初六七十步的都算是了不起的勇将了,李显想要将比长矛更难掷出的马槊掷出七八十步之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难道这位周王真的会创造奇迹,将长枪掷出七八十步之遥,并将乞乞买嘉给杀死?”那小将虽然心中不信,却也在隐隐期待着奇迹会出现。
这时候那小将的目光紧紧随着长枪运动的轨迹,一瞬都不放过,眼见那长枪飞过十步,二十步,三十步,直到九十步的时候,枪尖方才来到乞乞买嘉的背后,然后猛然穿过乞乞买嘉所穿的皮甲,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膛,之后枪尾又从他的前胸飞出,又余势不衰的飞了十余步方才落到地上。
“这,这如何可能?这周王到底是人还是妖孽?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不仅将二三十斤重的长枪掷出百步,而且还能直接钉死那乞乞买嘉,这等神勇吾望尘莫及也。”那小将看着李显杀死了乞乞买嘉,不由得目眩神驰了良久,这才收回敬佩的目光,来到李显面前,恭敬的跪倒,衷心的赞叹李显之神勇无敌。
“不知这位将军姓甚名谁?年纪轻轻便有这般本事,实乃我大唐之福。”李显之所以答应和乞乞买嘉比武,主要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武力,一是震慑靺鞨族的降兵,这第二么,自然便是乘机慑服那员年轻小将,现在见其对自己拜服,自然是心中喜悦,连忙扶起对方,拉着他的手问其身份。
“末将乃是靺鞨黄头部酋长之子,其实家父仰慕我大唐风华,早已蒙李谨行大酋长之荐,投奔了我大唐又蒙朝廷厚恩,赐姓李,家父亦为末将取名多祚,数日前末将奉父命前往夫余城,准备帮薛仁贵将军取城,行至半路方知薛将军一战斩杀高句丽将士万余,竟靠三千余人取下了夫余城,末将见帮不上忙,只好率众返回,却不料在路上巧遇薛少将军大军,这才方知大王走失,薛少将军率众追踪,末将自忖在族中还有些许声望,便自告奋勇,愿意助薛少将军寻找大王,于是便与薛少将军合并一处,共寻大王,却没想到大王麾下将士竟如此英勇,以不足二百之众将三千靺鞨勇士杀得大败而回。”
“尔说甚?李多祚?”李显听李多祚自报姓名,不由得惊讶不已,连忙失声说道。
其实自从对方自报姓名之后,李显便没有再听下去,而是心中反复的念叨着对方的名字,直到对方住口之后,终于忍不住开口相询。
对于李多祚这个人,李显还是比较清楚的,因为此人虽然是靺鞨人,却为人忠勇,在历史上,张柬之等人发动神龙政变,将李显推上皇位,这李多祚便是其中一位关键人物,因为当时他正奉命镇守玄武门,而且还心存忠义,这才使得政变大军顺利进入大明宫,杀死了张易之兄弟,又通过逼宫迫使武则天将帝位传给中宗。
虽然后来李多祚也参加了由太子李重俊组织的景龙政变,不过李显却知道那是中宗宠信皇后和武三思等人,有功不赏,这才引起了这些元老功臣的不满,其实如果追究起来,并不是李多祚他们的责任。
所以在李显心中,这李多祚绝对是大唐的社稷之臣,为人忠勇,值得拉拢。
现在见这员小将便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右羽林大将军、辽阳郡王李多祚,自然是面色稍变,失声相问。
李多祚自然没有想到他的名字对于李显竟然有这么大的震动,见对方面色有变,也不由得心中惊诧,连忙小心翼翼的说道:“正是末将,大王莫非是听过末将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