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轮到史金凌外出购买食材,于是带上了阿灵。*
今天是‘金墅’每隔十天就会出现一次的集市,当地人称之为‘五郎’。
购买了一些素食和肉类,采购完毕,在回去李府的路上,阿灵向史金凌提出要离开片刻,很快回去。
史金凌对阿灵很是欢喜,竟答应了后者,只是再三叮嘱尽快回去,若是回去晚了,来不及洗菜,孟河的刁难还是次要,耽误了‘东家’李兰轩一家子吃午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阿灵答应了,转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太湖边的芦苇荡中,一走进芦苇荡,阿灵就有种鱼入大海的感觉。
他轻车熟路,用一颗石子打到了藏身芦苇荡中的一只野山鸡,在湖边宰杀洗净,然后赶回了李家。
在膳堂洗完了菜,阿灵趁人不注意抓了一块粗盐巴和一些调味香料,走出膳堂后去往小树林,在大树后将早已藏在此处的野山鸡抹上盐巴和香料,很轻松地在一丛灌木里抓到一条蛇……
下午空闲的时候,阿灵在院子里转悠,却始终进不去李家主子们居住的‘内院’,门口和内院里都有背着枪的家伙巡逻守卫,阿灵虽不惧,可他现在不能来硬的,只能无奈地绕着内院的围墙兜圈子。
吱呀……
一扇红木雕花的窗子缓缓打开,阿灵定睛一看,巧了!
——李小寿正趴在窗口,看着天空发呆。
“二少爷……小寿!”阿灵双手拢在嘴边作喇叭状,低声喊道。
李小寿一低头,就看到了楼下围墙后站着的阿灵。
“阿灵,你怎么来啦?”
见到阿灵,李小寿百无聊赖的肥脸上,突然有些神采。
“嘿嘿……还记得我说过的龙凤斗吗?”阿灵道:“都准备好了……今晚,老时间老地点!”
“好嘞!”李小寿一蹦老高,那叫一个欢愉。
……
挖坑、烧柴、架锅烹煮……
阿灵娴熟地做完这一切,背靠在坑壁上打盹,等待李小寿这个吃货的到来。
半个时辰过去了,锅里的水早已沸腾,阵阵香气从锅里飘散出来,再过一会儿‘龙凤斗’就可以食用。然而,李小寿却迟迟未到。
——难道被他娘扣住,出不来来?
阿灵正犯嘀咕,却听得脚步声传来,阿灵一抬头,除了肉球般胖乎乎的李小寿,竟还站着另一个人……金兰!
“小寿,怎么把她给带来了!”阿灵吃惊地说道。
“大胆!你一个低等下人,居然敢直呼二少爷的小名!你可知道,按家规该怎么处置吗?!”金兰冷哼一声说道。
由于吃惊的缘故,阿灵忘了有金兰这个外人在场,一时口误,没有喊‘二少爷’而是喊了一句‘小寿’,这下被金兰这个泼辣的小娘皮抓住了把柄!
“阿灵,我要是不找小姑一起,这大晚上的我娘哪里会让我出门呢!”李小寿说道:“我说了跟小姑学字,她才让我出了屋,还吩咐我半个时辰之内必须回去的……”
“哇!好香!”
金兰嗅了嗅鼻子,旋即跳进深坑,看着锅里沸腾的白汤,好奇地说道:“这就是龙凤斗?蛇肉和野山鸡?嗯,确实很香呢!”
说完,竟自己动手用阿灵早已准备好的碗舀了一大碗,自顾自吃喝了起来。
阿灵也是无可奈何,知道不能轻易得罪这‘小辣椒’,也只好让她分一杯羹了。
金兰是绝色的美人胚子,可她吃东西的样子实在不敢恭维,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和李小寿不相上下,看得阿灵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看什么看,没见过姑娘家吃东西呀!”金兰喝了口汤,见阿灵正傻愣愣看着自己,不由哼了一声。
阿灵讪然一笑,心里嘀咕:这么漂亮的女孩,吃起东西却又如此简单粗暴,当真世所罕见呐。
“想不到你还有这门手艺,难怪会被安排进膳堂。”李小寿说道。
阿灵淡然一笑,他自然不会告诉李小寿,自己进膳堂可不是因为这一手厨艺,而是自己的马屁再加上范济春给郑小狗的‘好处’起了作用。
二人风卷残云,很快就将一锅的‘龙凤斗’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汤汁都没剩下一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