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总一个让自己骄傲的东西或一件事情,能让自己骄傲的东西一定不是容易得来的,能让自己骄傲的东西一定是在血与泪的交织中历练而成的。
司徒罡最骄傲的东西就是他的一杆长枪,虽然已经年近五十,可他的威风却丝毫不减当年,说起神枪就一定会想到司徒罡,司徒罡的一杆长枪重达五十四斤,挥舞起来虎虎生风。
没有这杆枪就没有司徒罡的今天,当年司徒罡就凭着一杆长枪杀进汉中的七狼寨,七狼寨中有七匹狼,冷血且没有人性的狼,这七匹狼最少侮辱了几十个少女,杀了几百个无辜的人,只要路过七狼寨的人就必须留下值钱的东西,没有女人的留银子,没有银子的留女人,不少人都扬言都除掉这七匹狼,可真的去做的没有一个人,因为这七匹狼的功夫实在不低,手段也实在狠毒。
司徒罡路过汉中的时候听到了这七匹狼的故事,他二话不说提着长枪就杀到了七狼寨,别人只当司徒罡是个傻子,去了七狼寨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下来的,可司徒罡却活下来了。
当人们在看到司徒罡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了,他身上至少有四十处刀伤,就连他的身体都变得冰冷了,可司徒罡并没有死,他还是活了下来,而七狼寨的七匹狼却变成了七匹死狼,没人知道那长战斗也有惨烈,也没人知道那场战斗有多精彩,可至此司徒罡的名号就在江湖中响亮起来。
能在江湖中出头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侠,一种是恶。
司徒罡平日里嫉恶如仇,为人又豪爽大方,再加上一手好枪法,慢慢就有了神枪的称号。
随着司徒罡的年纪慢慢变大,他也慢慢的淡出江湖,最后定居在洛阳,因为这他是他的故乡,就算这样司徒罡的名号也丝毫不减当年,只要是在老一辈的人面前提起司徒罡,他们绝对书竖起大拇指。
现在董老头已经带着逍遥子和熊玉来到了司徒罡的府上,熊玉本还担心逍遥子的长相会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可逍遥子在说了这句话后熊玉就丝毫没有顾虑了。
逍遥子是这么说的:“见过我的人都死了,很多人都知道逍遥子,却很少有人见过逍遥子是长什么样子的,除了九道山庄的齐天行,唐门的唐契和暗河的首领,其他人几乎没见过我。”
一走进司徒罡的府上就有管家来招呼董老头,董老头说明来意后管家立刻把董老头三人带进迎客厅,管家为董老头三人倒上茶水后就去找司徒罡。
这迎客厅摆了不少古玩字画,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正面墙上挂着的一杆长枪,这长枪光亮无比,显然是有人天天擦拭,枪身足足有六尺长,霸道无比。
董老头指着墙上的那杆长枪道:“这就是司徒罡当年名动江湖的霸王枪,这司徒罡老小子显然是把这杆枪当作了自己荣耀。”
逍遥子笑了笑道:“你难道不把你的小酒馆当作你的荣耀?”
董老头哈哈一笑道:“不能比,不能比,我是个商人,我的眼里银子才是最重要的。”
正这么说着的时候司徒罡已经来了,熊玉第一眼看到司徒罡的感觉就是威严,司徒罡的脸上虽带着笑意,可他的身上却散发出一股无形的威严,在加上突兀而起的鹰钩鼻,显得司徒罡更加严厉。
司徒罡一进来就走到董老头面前道:“你还真是给我面子,我才把请柬送过去,你就亲自来了。”
董老头哈哈一笑道:“我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见你,我是要看看你那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女儿。”